【引子】
在某一次关于**事件的剖析中,有位偷换概念的,提议我去看《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其实这本书我是看过的,但在当时,我对于这个提议,却满怀鄙夷。
我如果要接茬,沿着此类话题往前,就会有偏激的令友认为我把他们类比成乌合之众。就其本意来说,这个字眼其实是应该算中性的,即便按照作者勒旁的最初说法,“一千个偶然聚集在公共场所的人,没有任何明确的目标,从心理学意义上说,根本不能算是一个群体”,从这个角度,令友应该是一个明确的群体,并且这也是中性的意思(至于勒旁自身观点以及后续的描述,带不带有贬义,那是另一个话题)。……但是,谁让那本书被翻译成了乌合之众呢?我要是在那个时候接了茬,就等着挨臭鸡蛋了。挨臭鸡蛋我倒是不忌惮,只不过当时那种情形下,我何必要用这种类比倒了一些原本中立者、理性者的胃口,使原本一个关乎理性的话题因而变得面目可憎呢?
为了证明我并不忌惮臭鸡蛋,所以这个时候我又重新捡起这个话题。但是我还是必须要小心翼翼的绕开乌合之众这个贬义词,强调群众或者大众之词——毕竟,说到底,我也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
但是,这倒不是我鄙夷这个提议的全部原因,更让我鄙夷的是偷换概念和洗脑的方式。
他的这种说法,究其本意,是让我理解有些行为方式存在的合理性,并认同这种合理性,从而让我噤声,不要再深究某些行为的失当。
是的,有些失当行为其发生的合理性是存在的,并在勒旁的著作中有着深刻的刻画。但是,行为出现的合理性,与行为本身是否合理,完全是两个话题——有点绕?确实,我承认这有点绕。但这并不是玩弄字眼。举一个例子:
在杨志卖刀中,描写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落魄的杨志在街头卖刀,被泼皮牛二纠缠,一再挑衅中,杨志一时激愤杀了牛二,随后去自首。周边围观的人不给牛二说理,却纷纷给杨志作保。但最终,杨志被收监(因篇幅较长,不做引述,有兴趣的可以自行百度杨志卖刀,文字非常精彩)。
在这个故事里,杨志愤而杀人,这是符合一般人心理状态的合理举动,也就是常说的事出有因;但是杨志杀人,于理不合,于法不容。
如果你觉得这个故事你还不够满意,那么回想几十年前那场运动,这其中,成千上万的群众卷入进来,并毫不怀疑的、狂热的进行那场运动,这本身也可得到合理的解释;但是,即便它出现的因素得到了合理解释,也不能证明这场运动的合理性。
与之类似的,群体的不当行为,是基于良好愿望、基于错误的分析,以至于办了错事,也可以叫做事出有因;但是,错误的行为就是错误的行为,尽管事出有因,也应该受到批评。
而像那位“提醒”我的人,如果事出有因,就要我默许它的因,并随波逐流,这就是偷换概念的洗脑。
对于这样一种既夹杂陷阱,又想兼而洗脑的低劣手段,我当然要对此嗤之以鼻。
今夜加班后,大脑还处于一种极度亢奋状态,不如就此写下一些东西。前些天,我准备写一点关于迷失的正义,今夜写下的,大概只是属于跳票的“迷失的正义”中的一个部分而已。
在某一次关于**事件的剖析中,有位偷换概念的,提议我去看《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其实这本书我是看过的,但在当时,我对于这个提议,却满怀鄙夷。
我如果要接茬,沿着此类话题往前,就会有偏激的令友认为我把他们类比成乌合之众。就其本意来说,这个字眼其实是应该算中性的,即便按照作者勒旁的最初说法,“一千个偶然聚集在公共场所的人,没有任何明确的目标,从心理学意义上说,根本不能算是一个群体”,从这个角度,令友应该是一个明确的群体,并且这也是中性的意思(至于勒旁自身观点以及后续的描述,带不带有贬义,那是另一个话题)。……但是,谁让那本书被翻译成了乌合之众呢?我要是在那个时候接了茬,就等着挨臭鸡蛋了。挨臭鸡蛋我倒是不忌惮,只不过当时那种情形下,我何必要用这种类比倒了一些原本中立者、理性者的胃口,使原本一个关乎理性的话题因而变得面目可憎呢?
为了证明我并不忌惮臭鸡蛋,所以这个时候我又重新捡起这个话题。但是我还是必须要小心翼翼的绕开乌合之众这个贬义词,强调群众或者大众之词——毕竟,说到底,我也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
但是,这倒不是我鄙夷这个提议的全部原因,更让我鄙夷的是偷换概念和洗脑的方式。
他的这种说法,究其本意,是让我理解有些行为方式存在的合理性,并认同这种合理性,从而让我噤声,不要再深究某些行为的失当。
是的,有些失当行为其发生的合理性是存在的,并在勒旁的著作中有着深刻的刻画。但是,行为出现的合理性,与行为本身是否合理,完全是两个话题——有点绕?确实,我承认这有点绕。但这并不是玩弄字眼。举一个例子:
在杨志卖刀中,描写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落魄的杨志在街头卖刀,被泼皮牛二纠缠,一再挑衅中,杨志一时激愤杀了牛二,随后去自首。周边围观的人不给牛二说理,却纷纷给杨志作保。但最终,杨志被收监(因篇幅较长,不做引述,有兴趣的可以自行百度杨志卖刀,文字非常精彩)。
在这个故事里,杨志愤而杀人,这是符合一般人心理状态的合理举动,也就是常说的事出有因;但是杨志杀人,于理不合,于法不容。
如果你觉得这个故事你还不够满意,那么回想几十年前那场运动,这其中,成千上万的群众卷入进来,并毫不怀疑的、狂热的进行那场运动,这本身也可得到合理的解释;但是,即便它出现的因素得到了合理解释,也不能证明这场运动的合理性。
与之类似的,群体的不当行为,是基于良好愿望、基于错误的分析,以至于办了错事,也可以叫做事出有因;但是,错误的行为就是错误的行为,尽管事出有因,也应该受到批评。
而像那位“提醒”我的人,如果事出有因,就要我默许它的因,并随波逐流,这就是偷换概念的洗脑。
对于这样一种既夹杂陷阱,又想兼而洗脑的低劣手段,我当然要对此嗤之以鼻。
今夜加班后,大脑还处于一种极度亢奋状态,不如就此写下一些东西。前些天,我准备写一点关于迷失的正义,今夜写下的,大概只是属于跳票的“迷失的正义”中的一个部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