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钦礼吧 关注:41贴子: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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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10-28 01:18回复
    法学生发表一点看法:现在取消死刑的罪名的一个趋势是,凡是不直接对人身,尤其是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犯罪,一般均会列入取消死刑的罪名范围内,逐步取消这些罪名的死刑。不过这次的这九个罪名取消死刑我个人觉得不太适合。
    首先看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这两个罪虽然不是直接侵犯人身权利,但是其走私涉及的货物是涉及人身安全甚至公共安全的。取消其死刑并不妥。
    还有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这两个罪都和假币相关。假币虽然不是直接侵犯人身,毕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自古以来便是重罪,早在《大明律》第24卷第5条便有包括死刑在内极严的刑罚:“其关天下财用甚重,故伪造者,不分首从,及窝藏伪造之人、知情行使之人皆斩。”为了维护人民币的法律地位、尊重法律文化传统,应当维持对假币犯罪的重罚。
    集资诈骗罪。这是最受关心的一个罪名。这个罪名对人身的侵犯也不是直接的,但是在集资诈骗大案中,屡屡出现过受害人毕生积蓄被洗一空导致结束生命的悲剧。这难道不是对人的生命权的一种侵犯吗?所以集资诈骗罪取消死刑也不妥。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这两罪很明显是对人身权利的直接侵犯了。更不应该出现在废除死刑罪名之列。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提出废除这两个罪的人或许是以为军事斗争离我们很遥远。但是这些人根本不了解军事斗争的紧迫性和残酷性,任何军事斗争的手段,包括阻碍军事任务、造谣等等,最终都是要以剥夺生命为目的和结果的。连这两个罪名的死刑都要废除死刑,怎么能体现对我军将士和我国平民生命权利的尊重?
    总之,比较失望。既背弃了固有的法律文化传统,又没有体现出对生命权利的关怀和尊重。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10-28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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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猩猩的社会里,权力属于雄性银背大猩猩。除了背部的毛发以外,这些雄壮的生物还具有许多象征地位的体貌特征:它们的体型通常比猩猩群里的其他成员更大;摆出的姿态更有扩张性;嗓音更加低沉;还会捶打强壮的胸脯。总之,他们全身都散发出雄健的气息。人类商界的情况与大猩猩社区基本相同。一名典型的首席执行官一般身高超过六英尺(观察者网注:1.83米)、嗓音低沉、举止端庄,除了要有一头浓密光泽、泛着灰白的头发外,还得拥有一副以他年龄来说相当强健的体魄。这些大老板们坐在大办公桌后时端正舒展;与下属交谈时挺拔伟岸;开口讲话时抑扬顿挫、不容置疑。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11-04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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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插。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今天,也许我们的家园并不多么美好,但是如果有一天洋老爷大封的斗士们精英们想用苏联版、东欧版的空头支票去换取天 安 门前那面红旗的时候,我将不会像莫斯科那样选择沉默。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11-24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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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 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11-28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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