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2014年10月23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小微型面包车、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11月1日开始,摩托车没有安全头盔将不予上牌。具体关于摩托车生产和登记管理要求如下:
1.摩托车生产厂出厂的摩托车必须配送合格的安全头盔;
2.各地车管所取消上牌前的安全技术检验流程;
3.各地经销商逐步实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制度;
”制度;
4.取消前号牌,各地车管所只发放后号牌;
5.公安部门开设“流动车管所”,下乡进村办理登记和年检工作;
6.“流动车管所”下乡进村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理论考试进行纸质考试。
以上新规从2014年11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上牌流程简化了、上牌时间缩短了、上牌费用减少了,摩托车头盔强制购买了,为安全考虑,今后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