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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习-会计风险-做账风险:看税务局如何稽查内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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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帐的制作原则
1、企业涉及的所有经济业务都要在内帐中反映。
2、在外账中反映的业务,原始单据不能再附在内帐上,可在内帐凭证摘要上注明“见外帐×月×号凭证”以方便查阅。很多做两套帐的企业,因为单据传递的问题,做内帐顾不了外账,做了外账顾不了内帐。有一个很简单实现内帐外账的方法:先做外账,外账凭证打印两份,其中一份做为内账附件,这样查内帐就很简单容易找到原始凭证了
3、不能在外账处理的业务,其原始票据直接粘连在内帐凭证后面即可;
二、内外账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1、内帐是全面账,除了以复印件形式记录外账业务外,还要记录外账少申报的收入以及对应成本、费用等,还有因单据不规范或其他特殊原因外账不许列支的部分费用,比如白条,或者送礼支出什么的。
2、外账一般是针对税务的片面账,采用是选择性的单据进行记载。
三、会计内帐好做还是外账好做?
1、内帐好做。内帐是内部使用的帐,是最真实的帐,既可以灵活使用会计科目,又可以不在形式上拘泥于会计准则处理业务,比如购买不带税票的材料,可以直接以清单上的价格作为成本价。
2、外账在处理上必须遵从会计准则与税法。
四、税务部门如何查外账?
账外账目前已成为企业偷税的一种主要方法,在这里大白菜且不论企业为什么偷税的多种原因,首先要肯定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它是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入材料不需要或不能够取得合法凭证,而销售产品又不需要开具发票的情形下,在正常设置的账簿以外设立的一种账,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同时,账外账由于纳税人以不需供货方发票为由,压低购货成本,又可能导致供货方不缴或少缴税款;而纳税人自身又由于销售的货物不开具发票,更加导致了国家税款的流失,危害很大。
那么,税务部门如何检查账外账呢?
一是在检查前要对企业基本情况有个大致了解。企业是否存在账外账,具体可以从企业生产规模、纳税申报情况、同类企业比较、主要销售渠道、生产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及进货渠道、用电量等几个方面综合加以分析。具体包括
1、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和组织结构;
2、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
3、以前年度被查情况;
4、生产工艺流程;
5、财会核算程序、财务核算的各种资料以及财务情况;
6、有关部门的设置和人员的具体分工等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7、同行业或内似行业的相关情况
二是突击检查,对企业的账外经营一般比较难以查证。首先应该对存放财务及经营资料的地方如企业财务科、销售科等部门进行检查,责成纳税人提供与税收有关的账册、凭证如合同、收据、现金日记账、收料及发货记录单等;其次是对纳税人的货物存放地进行检查,责成纳税人提供与购进及销售货物有关的资料如验收入库单、领料单、发货单等;第三是对纳税人的电脑记录加以检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计算机已比较普及,往往有些企业对生产进度、员工考核、业务费支出、应收应付账款等资料都录入了电脑,因此对这部分资料进行检查同样很有必要;第四是对企业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查看企业固定资产是否全部入账,原材料入账、使用、报废情况,车间生产产品情况等;最后,要了解企业在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销售主管、财务主管是否有长期信用卡,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账外经营的货款往来都在企业或财务负责人的信用卡里交易。
三是账证检查,如不能直接发现证据,在只能就账查账的基础上,要尽可能对记账凭证中所有资料进行详细检查,如业务费结算、是否有按工时结算的工资记录、邮寄费、车旅费凭证、运输发票凭证等,从中发现线索;同时,要了解企业产品情况,如一定数量或金额产品的耗电量、耗时量、投料比例等。
四是运用技术方法。
1.账户核对法。
具体做法是:一是到企业的开户银行调查其开户情况,掌握其全部银行账户,然后同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对比,如果所掌握的账号比提供的多,就有账外经营的情形存在。二是将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逐笔核对,对银行对账单上有业务记录而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无记录的经济业务事项应作重点调查。三是将销售收入明细账与库存商品明细账中有关记录进行核对,如果存在库存商品明细账有减少记录,而销售明细账无记录的现象,应进一步调查库存商品的去向,检查是否有隐匿收入的行为。四是将生产车间的生产记录与库存商品入库单核对,检查有无将库存商品少入库或不入库而进行账外经营的现象。
2.投入产出核对分析法。
即在掌握企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根据生产部门的消耗与产出配比,计算出产品的产量,再按企业产销比率计算出企业应实现的收入,然后与企业实际销售收入进行对比,若相差较大,就有可能存在隐匿收入不入账的问题;还可以将企业生产部门的生产统计日报、月报和年报中反映的产品产量与会计账表所核算的产品入库产量进行核对,若不相符就有可能存在产品不入账、账外销售的问题。
3.核对营销业务记录法。
企业销售业务一般在营销部门都有所记录,可以通过核对营销部门的业务记录,并与货运文件、相关销售发票、会计记录相比较,如果营销部门的业务记录与货运文件、相关销售发票、会计记录不相符,就有可能存在现货交易或销售收入不入账、账外设账、偷逃税款等问题。
4.突击盘点法。
即对库存资金及存货进行突击检查,从中查找漏洞。具体做法是:一是对库存现金的盘点采取临时检查的方法,检查其账实是否相符。如果盘点的实际数大于账面数,且无正当理由的,就很有可能存在账外经营,需进一步进行核查。二是对存货实施突击盘点,如果实际数量、品种要比账面多,说明有库存商品少入账或不入账的现象,应进一步检查其是否存在账外账的情形。
5.票据、存根核对法。
企业的票据、存根是业务发生的原始记录,核对票据存根和会计记录可从中发现账外收入。将单位对外开具的发票、收据存根联与记账联逐一进行核对,检查记账联是否有缺号的现象,是否与存根联相符;同时将发票、收据存根与销售合同核对,检查企业有无隐匿收入、设置账外账的行为。
五是进行分析性复核,对被查象“账外账”存在的可能性进行进一步判断。关注并利用分析性复核的结果,可以帮助我们找准突破口,使我们在进行实质性测试(实施检查)时,有的放矢、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包括
1、将本期与上期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的变动是否正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某些单位历年有些相对稳定的收入,突然在财务账上消失了;还有的单位某些收入年年有增加,而骤然减少了,如果将这些问题查个水落石出,这些收入则往往进入了“账外账”。因此,在检查“账外账”时,首先要搞清楚该单位的业务收入情况,包括正常业务收入和非正常业务收入;再看该单位财务账上是否有这些收入,账上收入是否与实际收入相符。
2、比较本期各月各种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查单位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并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3、分析不合理支出。在查账工作中,若发现来历不明的支出时,要追根求源,如账面上记载供销人员多次到某地出差,但没有与该地发生业务往来,我们稽查人员就要考虑是否存在“账外账”了。
4、比较前后各期及本年度内各个月份生产成本总额及其单位成本、制造费用总额及其构成,进行投入产出分析、产供销(或:进销存)分析。特别是:⑴、根据产品的配方(产品配料单)所列生产某种产品耗用各种材料的比例,用企业一种(或几种)材料的实际耗用量计算出应生产的产量;⑵、根据单位产品包装物的耗用量,用实际包装物的耗用量计算出应生产的产量;⑶、根据单位产品燃料或动力的耗用量,用燃料或动力的实际耗用量计算出实际生产量;⑷、根据产品的出品率计算出产品的生产量用计算出的产量与帐载产量相比较;⑸、对特殊行业根据投料的标准,通过生产产品的图纸计算出边角余料的体积,然后根据所用材料的比重即可计算出边角余料的重量,与帐面记载边角余料的重量相比较;⑹对一些特殊产品生产企业,可从考核成品率或合格率着手,查寻副品、残次品、下
5、比较前后各期及本年度内各个月份工资费用的发生额,特别是:⑴、对计件工资环节的分析,根据单位产品工资的耗用量,用实际发放的工资量计算出生产量;⑵、对销售大包干方案中规定的销售量和工资的比例,用实际发放的工资量计算出产品销售量;⑶管理人员的月工资数额、年度工资总额、年终分红、股利分配等进行分析,有的企业为了少缴个人所得税,账面上记载的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股利分红很少,但其个人消费支出与其账载收入明显不符,是否有“账外账”就不言自明了。
6、比较前后各期及本年度各个月份内的营业费用的发生额,特别是企业产品销售费用中的"运杂费",因其与销售收入之间有着密切联系,成正比关系。假如运杂费发生额大量发生,而销售收入却变化不大,也应该考虑问题的严重性。
六、进行实质性测试,及时获取、固定证据(其获取证据的具体方法有:询问、检查、监盘、观察、函证、重新计算)。
1、走群众路线寻找突破口。即按群众反映的线索,询问有关人员后进行追查的方法。因为“账外账”被少数人所支配,分配不公、使用不当,群众看在眼里,很有意见。因此,查“账外账”要重视群众检举揭发工作。
2、实施税务检查,重点检查该单位供应、生产、销售及财务部门有关人员的保险柜、文件柜及办公桌,检查是否有“账外账”及相应的存款单、存款存折及现金,充分地取得有关供应、生产、销售及财务和统计资料,如:有关材料、产成品,入库、出库的单据,生产报表、销售报表、财务报表,材料保管帐、产成品保管帐,材料帐、产成品帐、供销合同,产品的配方(配料单),出门证、微机中的有关资料等等。
查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或者相类似的会议)记录,公司的经营形势、经营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等都与其记录有关,将其与帐载记录核对.检查化验、检验部门的化验单、检验单记录,如可能在检查水泥生产行业时,就发现其化验单与实际销售数量相差较大,从而查出“账外账”。其实,不单是水泥生产行业,其他很多生产行业,都设置了化验、检验部门,而且其数据较为全面、准确。
3、对存货的监盘。特别是进行分析性复核后,对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中数量、金额有疑问的品种进行核实数量。将仓库产品的实际数量与“产成品”明细帐结存数量相核对,审查是否有销售产品不入“产品销售收入” 账以及用白条抵库存等问题。
4、观察,即实地察看被查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1)、在对存货的监盘时,检查人员可到企业的生产车间观察、了解(询问)其生产过程、材料使用、产品的生产情况,以及生产过程中是否产生边角余料、副产品、废品等,是如何核算处理的,有无销售边角余料、副产品、废品不作销售处理,而将其收入留作“小金库”另作他用;(2)、观察、了解(询问)其机器机械等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因为固定资产原值反映生产和加工能力,有的企业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真是处心积虑,从固定资产、原材料的购进到销售收款均不入账,整个大循环都游离于账外,那就需要我们稽查人员实地观察;(3)、生产人员的数量及组成情况;(4)、经营场所的大小;等等。
5、盘点货币资金。(1)、如果盘点结果是库存现金比现金账户余额多,由此便可查出“账外账”;(2)、到人民银行或各专业银行取得企业设立银行账户的证据,然后与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对未入账的银行账户,到银行调阅银行存款对账单,并逐笔查阅银行传票,落实款项的收取和支付情况,找出款项的往来对象进行统计,为下一步的调查取证作好准备。对企业入账核算的银行账户,也应调阅银行存款对账单与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核对,查阅企业的所有业务是否全部入账,未入账的业务应到银行查阅相关的银行传票,并仔细核对资金去向;(3)、对于以现金形式进行款项收取和支付的,可以通过对被查对象在银行设立的个人储蓄存款账户的检查,了解其资金流向,从而将案件查清。
6、盘查票证(特别是应该连续编号的票据、凭证),通过检查收支凭证是否齐全,所填写的收入是否足额入账的方法。在检查时,对该单位所有外购的、自制的或领用的发票、收款收据进行清点,并与已使用的发票、收据(包括作废收据)和结存未用的发票、收据核对、检查其号码能否衔接、检查票证是否齐全、填写收据的收入是否全部进行会计核算。如发现票据不全或有收入不入帐,要进行追查,这样也可以查出“账外账”。例如:(1)、到产成品仓库检查出库单、提货单等出库票据与“产成品”帐户贷方核对,看是否有将产成品发出而未作销售处理隐瞒收入的情况;(2)、“产成品”明细帐与仓库产品保管明细帐户相核对,看是否有由仓库直接销售产品,隐瞒产品销售收入的问题。
7、外调或发出协查函,调查进、销情况。有的企业确实有“账外账”,但隐匿得很好,甚至在很短的期间内就予以销毁,税务稽查人员一般采取迂回的战略战术。(1)、检查某一单位收入或支出时,与相关的付款或收款单位进行核对。如检查人员可到进货或销售的对方核实了解有关购销过程中的回扣、奖励、返利情况,检查是否有不入账情况;(2)、到供货方及有关部门核实或认定是否有用假发票或虚开带开的发票套取现金问题;(3)、检查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等应税劳务合同及生产记录,查看委托加工合同是否已执行完毕,应收加工费是否进收入,如未进收入,可到委托方了解是否已付款,如已付款,通过追查加工费的去向即可查出。
如:某商贸企业税负较低,税务通过以上分析性复核,发现其原因为主要专营产品毛利率低、增值小,并且其“应付帐款”明细帐中上述专营产品供货单位的应付帐款余额基本上是有增无减。税务外调供货单位的“应收账款”明细帐时,“应收账款”余额与被查单位“应付账款”余额不相符,将两者比对后,发现返利的事实。
***在整理完以上文章时,得出一个结论:要查出企业的账外账其实是十分简单的!因为纳税人做二套账流程多,工作量大,要求各经办人都有较强的责任心,这样势必在部分环节会出现数据上的不一致,而且往往会表现在多处。哭吧,做假账的会计们!感叹自己吧,做会计,为何要生在一个做假账的时代!
在此,***再次声明:会计有风险,做账须谨慎。假账会计,危险!


1楼2014-10-29 19: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