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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为灯,重做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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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生如置雾都万米霾,劝博爱弘扬人类千秋德。
今已知原博爱人生真谛,现愿重做新人广慈泛仁。
为何博爱
文/证螚両(人道主义博爱精神真理弘扬ID持有者,真理系列蓝图规划者,即百度贴吧真理联盟创建者行善博爱、唯博爱永恒等人)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们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理人人都懂,可又有多少人深思过我们为什么而活呢?
为了金钱?金钱最多只能买到一时的健康,“人生自古谁无死”,人活得再长寿,又能怎样?终有油尽灯枯的时侯!仅仅为活得长一点而活着,岂不既可悲又可笑?活得再久而没有活的目的,岂不是白白走这一遭?况且金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就是留给子孙,又能让他们受用几代?——为了金钱,岂不就是白白地在世上走一遭?
为了权力?可哪怕你成为了万人之上的独裁者,又能怎样?——世上哪有永不颠覆的王朝?
为了让你的名字流芳百世?可流芳百世也好,遗臭万年也罢,所有的一切所围绕着的,都只不过是你的一个没有生命的符号!而如果你有血有肉有生命有灵魂的一生只为着一个没有生命的符号而奔波,岂不可悲?再退一步,请想想,没有真理,你名字所“流芳”的,仅仅是一群没有冲破短暂生命束缚的、渺小的人类!
为了快乐?快乐也只是一时的感受,想一想,你过去的快乐、痛苦,不都逝去,不都如轻烟、薄雾般被微风吹散,被初阳蒸融,再也无法清楚捉摸到了吗?
唯有那能无限传递、洒满人间的爱才能永恒。是爱,把人与其他动物分别开来;是爱,彰显了人性的光辉!有了爱,世界才会和谐、美好;有了爱,才会有那一切一切的美好行为(此文指之“爱”均为博爱)!
又有人说,人懂知识,有观点,这才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但请设想,如果人懂了知识,有了观点,却没有爱,也无非是一本会动的百科全书、懂知识的猩猩而已。
所以,唯有人道主义博爱精神,唯有博爱,才是我们来这一遭的目的!
博爱何为
文/证螚両
[博爱]
博爱在人道主义博爱、平等、自由三理念中占比例最大,还是人道主义之起点,自然当仁不让地成为人道主义者必不可少的品质之一。博爱,就是平等地爱每个人的意思。也就是“仁者莫大于爱人”。上文中已有提及:“唯有那能无限传递、洒满人间的爱才能永恒。”;“有了爱,世界才会和谐、美好;有了爱,才会有那一切一切的美好行为(此文指之“爱”均为博爱)!”
在生活中,博爱可以具象为对他人资源(比如工作岗位、劳动时间等)的合理谦让;对他人劣势时的帮助;他人错误时的明确提醒及教化等等,注意的是博爱要心甘情愿、发自内心地给予他人益处。
期待着,那博爱平等自由、和谐美好的社会!
[淡然]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们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人生,无论金钱、权力、名誉、快乐,都无法长久,博爱持久性都不够。因此,对人生,人道主义者应该持的态度就是淡然:不求福,不求乐,不求钱,不求权。与世无争,知足安乐足矣。这样,也免去许多社会的残酷竞争。
[严谨]
博爱、淡然,看似感性、主观,实则也可进行科学定义,科学达到目标。例如:达到人道主义目标的少许(最少)不人道手段;真理之路上最近的路线;教化他人最少的言语、最佳的效果······
有了严谨这一品质,人道主义必将如虎添翼!
(很抱歉只写了这么多。一方面感触看似很多,总结起来也只有这几点;一方面讲下自己拙见,也算抛砖引玉)
博爱何稷
文/证螚両
一、“艺”生幸福:
“一个国家是否强盛,不在于它人民富有,而在于它的人民幸福。”真正的人道主义社会便应该做到人人除天天工作博爱外人人幸福。幸福的体现是什么?以艺术伴生,以艺术享乐。如何做到这点:很简单。以中国为例,房屋则金砖琉璃、四合大阁;标识则碑石林立,书香满路;电子产品铺上砖瓦,生活用品全镌古刻。地铁也可改一改,龙的形象岂不正好!美国那样的现代国家则更简单,现代科技通通放进,改都不用;偶尔再加上抽象雕塑作品,岂不美哉?再加上博爱的生活态度,人人亲如一家,不都“艺”生幸福了么?
二、按需分配:
人道主义的社会,金钱制应该废除。为什么?想想看:一个人人博爱努力工作造福他人的社会,还需金钱来衡量鼓励么?只消看是否努力尽力,是否博爱贡献自己力量便够了!那如此这般,分配岂不按需分配?不放心也可以设置一套查询系统,但那显然是后话了。
三、公平公正:
人道主义的社会,议会(相当于法院检察院结合体,取代政府※)应当公平公正。如何公平公正?首先,各地的议会所有成员应当由公民选举构成(人数由专家研定),再由两人一正一副带领引导;其次,这样的议会当以博爱为准则,审判、下令。关于取代政府,行政方面,监督审查定期开展(时间由专家研定),依法处理由议会审判结果下令;立法方面(包括指挥、宣传、外交等需专家研定之方面),专家均调入研究院,立法(指挥、宣传、外交等)研究两不误,甚至还可顺带教书育人。
※:这是笔者研究了法院与检察院后得出的结论,法院负责审判;检察院也负责部分(党内),并公诉。前者一样,而后者公诉则因并为一处,有罪审过即捕即行,无罪审过则过,故云:结合体。至于取代政府,也经过笔者查询数国家部门:行政保留,与议会(司法)共存;立法去掉的理由,下文也有提及:既是专家,便是个顾问了,存哪里还不一样?而国务院、政协会等等,既然没有了金钱制,何须再浪费去“协商”出一条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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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生如置雾都万米霾,劝博爱弘扬人类千秋德。
今已知原博爱人生真谛,现愿重做新人广慈泛仁。


1楼2014-10-30 20: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