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鸣放防空警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及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军分区《《株洲市防空警报试鸣规定》》(株政发【2006】35号)的规定,市人民政府、株洲市军分区将于2014年11月1日9时30分(星期六)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拉响防空警报。望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在警报鸣放期间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学习,自觉维护好正常秩序,确保安全。
湖南工业大学党委武装部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