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历十月十五号在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西新村西新学校发生一宗命案。当天下午学校私自决定在放学后对初三的学生增加一个小时的体育增强训练,也没有经过家属同意,而放学后就进行训练。然而在接近差不多两圈的时候,死者蹲下后晕倒。现在有两名老师和三四学生帮忙进行抢救,然而在现场进行十分钟抢救无效后,而是将死者背到校方门卫的房间再进行抢救。在房间抢救无效后,还是没有送往医院和拨打120,只是将死者送到村里由潮南区卫生局承认而并没有任何抢救器材的医疗机构(小诊所),在那诊所让医生以自身的能力抢救,不停按胸口,再进行人工呼吸。距出事的时间大概一小时了,校方在这段时间里并无人拨打120和通知家属。而死者的妈妈此时在市场买菜,由自己的小儿子和两位同学通知后,赶到诊所后,只看见门口站在三位老师,而女儿在里面由医生进行抢救。医生当时教死者妈妈对死者进行人工呼吸,死者妈妈在对女儿进行人工呼吸几下没反应。在这时,有人提到村委会的车快到了。死者妈妈急忙喊:什么车都可以,快救我女儿,快点送医院。很快就叫了一辆车来,当死者抬进车里后,村委会的车才赶到。这是什么速度??在诊所里,死者的胸口已经被按成淤血了,在送医院的路上死者已经咬牙了,在医院里,医生检查后,只是打了两支针,无反应后证实死亡。事到如今,已经半个多月,那方推完责任后,以保险公司赔的十几万加学生捐爱心的钱赔偿你,不能接受你就去走法律程序吧。校方以学生发生意外的处理方式做好了,反正人不是死在学校,就不关学校的事,这样的话以后谁放心把孩子送到学校读书?要是你们不私自增加那节课,会发生这事嘛?何况死者所在的班级在当天的下午的第三节是体育课,已经进行过体育训练了,你们考虑过了嘛?校方推完责任后,再以学校是村里的,归行政管的借口,让行政进行协解。而所谓的行政部门正是欺弱怕硬的,在处理这事的时候,恐吓加威逼。。不过就是看我们是外地人,不是本地人。有官有权就能随所欲为嘛?以权力能欺压人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