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课时间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生意愿,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开始将第5 – 10节课的上课时间依次向后顺延半个小时,调整后的上课时间安排如下:
节次上课时间
第一节8:00 – 8:45
第二节8:55 – 9:40
第三节10:10 – 10:55
第四节11:05 – 11:50
第五节13:30 – 14:15
第六节14:25 – 15:10
第七节15:40 – 16:25
第八节16:35 – 17:20
第九节17:50 – 18:35
第十节18:45 – 19:30
请各学院将调整后的上课时间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并做好各项相应安排,确保教学秩序,保证教师午间休息及通勤学生的晚间安全。
教务处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