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善在骗得姚某银行卡密码后,将被害人杀死,抢走被害人手机两部、耳环一对、银行卡一张,并分多次取走被害人姚某中国银行卡内36600元,用抢得的账款购得钻石戒指一枚。为毁尸灭迹,被告人张家善将被害人尸体肢解后,运至其租住的广州市天河区黄村某房内,将尸体肢解抛弃。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张家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入户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张家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其限制减刑。
张家善不服死缓判决,提出上诉。他称自己并未抢劫姚某,也没有杀害被害人,作出有罪供述是因其曾在公安机关受到刑讯逼供。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张家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入户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张家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其限制减刑。
张家善不服死缓判决,提出上诉。他称自己并未抢劫姚某,也没有杀害被害人,作出有罪供述是因其曾在公安机关受到刑讯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