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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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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拟为P2P公司入会设置1000万元入会门槛。”11月6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筹备成立大会上,包括《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标准和运营守则》(以下简称“标准和守则”)、《深圳P2P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P2P公约”)和《深圳众筹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众筹公约”)等3份草案也一同公布。这意味着该协会有望率先成为全国首个发布行业标准和运营守则的行业自律组织。
  需分离运营资金与投资者资金
  “标准和守则”对P2P和众筹企业入会都设置了较高门槛。其中,P2P网络借贷公司申请入会,最低注册资本金需达到1000万元,实缴货币资金(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发布P2P最低注册资本的,则从其规定);成立1年以上(含),且符合持续性运营要求。“P2P借贷公司须根据当前业务规模,保证充分的运营条件(包括平台的运营资金、运营团队、运营支持等),保证平台持续运营至所有借贷关系结束”。
  与此同时,P2P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有3年以上从事金融行业或互联网行业相关工作经历,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曾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近一年内,这一申请入会企业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还必须无违法违规行为,且无拖欠员工薪资及刑事诉讼在审等非正常经营行为。
  股权众筹公司要申请入会,则要符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其他条件与P2P公司类似。而其他非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互联网资讯门户,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等申请入会的,则须符合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不得低于2000万元。
  两个行业的自律公约也对不少当前存在的违规行为予以了明令禁止。记者注意到,“P2P公约”要求,P2P公司必须严格定位于金融信息咨询服务中介平台,只提供风险评估、理财咨询等服务,不得从事担保、理财—资金池业务,严禁占据、挪用、控制客户的出资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P2P公司的运营资金与出资人、投资者的资金必须严格分离,委托第三方银行托管资金,减少现金交易。”
  此外,“P2P公约”还强调,投资者的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自融或将资金挪作他用,以确保在出资、借款、赎回过程中的资金流向对于出资人完全公开透明。而“众筹公约”特别要求,必须充分保证投资者知情权和选择权,针对融资项目的宣传,不得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不得发布预期收益、回报倍数、回报承诺、提供担保等引诱性意见。


1楼2014-11-08 20: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