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丽吧 关注:170贴子:7,177

王永丽罚也罚了,骂也骂了,现在是应该如何对待以后的她了

收藏回复

  • 221.234.46.*
王永丽作为教师确实犯了大错,也受到很大的处罚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一个犯错的人!在谴责之余是不是应该多些宽容呢,允许别人改正救赎过失呢!让人改正以后为社会作积极贡献才是健康和谐的社会。还杀人者孟超,虽然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和法律的制裁,但也希望能不受最严厉的制裁,如果能免死当然希望能积极面对今后的生活,而不是无限度的谩骂和无休止的谴责!试想把这两个人都逼死了或者继续堕落下去是有善良之心、公正之心的愿意看到的吗?如果是这样这个社会不是太冷酷了吗?社会需要公正也需要真爱和宽容


1楼2008-03-16 19:37回复
    • 59.51.252.*
    一个少年命丧黄泉!一个少年终身被毁!一所中学名誉扫地!一群学生被扭曲了道德观!一个高尚职业被玷污!本大爷看了之后也被郁闷的不得不下流乱骂!这样的罪恶还不够么?!,对邪恶的宽容就是对善良的极度蔑视!!!


    2楼2008-03-16 20:17
    回复
      • 221.2.163.*
      俺也说两句,呵呵呵。人挺多,挺乱的,呵呵呵。俺山东的,孔孟的老乡。不说废话了……诸位,俺想说一句,咱这社会处理人的根据是什么?如果一个人让您看了不顺眼,您有没有骂人的权利?好像没有,法律上没有这一条,法律没赋予我们开骂的权利,所以骂人并不合法。但是我们也知道真的骂了也没有什么,至少绝大多数情况是这样。

      王永丽并没有犯法,她犯了哪一条了?根据现行的法律并不能把她怎么样。如果在中东,她多半难逃石刑(乱石砸死),但贵阳不是中东。如果早上一二百年,她也难逃一死。呵呵呵,现在不是大清了。(可能大清这一刻令人怀念)。好像被关的那个小孩很无辜,在眼巴巴的盼着法院的叔叔们放他一马,但是他的行为是无法原谅的。我宁愿法院把他放了,这事就算了,下不为例。何小朋友是你弄的吗?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你有没有做?算了算了,不问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事就这么算了,不要再提了,小朋友以后好好听话啊,记住了没有?好好学习,可不许再动刀了,记住没有?不哭不哭,法官叔叔太严厉了……但是这样行不通的,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人撞到法律了,就要照单付帐,法院的叔叔们很严肃的,个个板着脸,一点不帅,怎么不学学人家青春偶像。
      王的行为是不对,所以该开除开除,应得的,有相应的制度。至于更大点的责任,恐怕没有,法院的叔叔们可能翻了好几天的刑法也没找到个合适的理由把她关了。虽然他们可能早就想怎么干了,但是法律上没有。如果哪位仁兄在街上看到王阿姨,义愤填胸,不能自己,上去一刀把她杀了。政府不会表彰您为民除害,相反,您可能在孟姓小朋友隔壁得到一个床位。因为法律如此。

       出事以后,不管我们看着心情如何,必须依照法律。这是这个社会的规则。


      3楼2008-03-16 22:52
      回复
        • 124.65.7.*
        3楼的讲得很有道理.当然如果王真有错,道德上的谴责还是可以的,不过辱骂甚至恐吓就令人厌恶了.


        4楼2008-03-17 00:06
        回复
          • 221.234.46.*
          要王永丽以死谢罪这应该吗吗?连法律都没有定她的罪!王永丽当然有错,已经受到谴责了!现在已经够她受得了,难道要把犯过错的人非置死地而后快吗!我们的社会不应该这么冷酷!


          6楼2008-03-17 10:55
          回复
            • 221.234.46.*
            王永丽的错误在道德上的谴责是可以的,不过辱骂甚至恐吓就令人厌恶了.


            7楼2008-03-17 11:00
            回复
              • 219.138.116.*
              必须依照法律,这是这个社会的规则


              8楼2008-03-17 11:06
              回复
                • 218.86.193.*
                强烈要求司法部门将教唆犯王永丽绳子以法,以平民愤!!!!!!


                9楼2008-03-19 23:20
                回复
                  • 61.189.156.*
                  因为王永丽一个年轻的生命已经逝去,另一个年轻的生命也生死未卜,所以王永丽再也没有以后了,必须以死谢罪.如果你还要在这个世上苟延残喘,除非你以后永远不出门,否则人们必然会把你撕成碎片!!!


                  10楼2008-03-24 23:05
                  回复
                    • 221.232.155.*
                    事情已经过去了,现在应该是冷静思考了


                    11楼2008-03-31 16:46
                    回复
                      • 59.174.36.*
                      5楼说的太好了~~~支持


                      12楼2008-06-10 01:40
                      回复
                        • 218.56.155.*
                        "王永丽的错误在道德上的谴责是可以的,不过辱骂甚至恐吓就令人厌恶了.-"放你妈的狗臭屁吧,她干的事你好像不太厌恶,别人骂两句你倒厌恶了,你也是个骚货!


                        14楼2008-06-19 20:23
                        回复
                          • 211.139.116.*
                          我代表人民宣判王永丽死刑,立即执行


                          15楼2008-11-02 16:02
                          回复
                            • 58.42.228.*
                            她是潘金莲投胎的


                            17楼2008-11-24 10:51
                            回复
                              • 60.18.85.*
                              王永丽是教育界的罪人,她必须以死谢罪!!


                              18楼2008-11-24 1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