戌月跟我说:其实汪佑橙的父母不容易的,他们一个下岗了,一个在酒店里帮忙当保安。
看着大家鄙夷的目光,我笑不出来了,心里像抽丝一般的疼痛。
结果,杞宇要走了,去加拿大。
雪昕问杞宇:你要去多久。声音里带着无限的怜惜。
我知道,雪昕也是喜欢杞宇的。
杞宇说,去那里读完初中,读完高中,再读完大学,可能就会在那里工作了。
具体的长短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反正是很久很久
六
他还是走了。
但是在走了的前一天晚上,杞宇给了我一个包裹,说这是给佑橙的,希望我转交给她。
然后停顿一声说:“湮冉,我其实没有那么好的”他什么都懂,只是没有戳破而已。
他很早就知道了吧,我的感情。
在他走之后,我毫不犹豫的拆开包裹。
那里面静静躺着一条橙黄色的围巾,温暖的颜色灼伤了我的眼睛。
我自私的把它藏了起来,没有给佑橙。
心里默默的说,对不起,这次就允许我自私一下把。
因为我快要死了,就在上个月例行体检时,医生告诉我,我得了绝症,随时随地有可能死亡,问我要不要接受治疗,我坚决的摇摇头。
我还有事情要做。
那天晚上的梦中,依稀听到杞宇的声音,
湮冉。
湮冉。
湮冉。
叫的那么清晰。
七
第二天,我的右手边没有人,右手边的后面也没有人。
雪昕告诉我,佑橙死了。
佑橙死了。
佑橙死了。
佑橙死了。
一切都那么真实的摆在我的眼前。
她说,佑橙昨天晚上过复兴街那条大马路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西边,被车撞死。
而我,昨天晚上就和杞宇站在复兴街西面的天台上。
她是因为我而死的。
我想赎罪。
我买了250片安眠药吞食,却没有死。
死神与我擦肩而过,应该说我是幸运还是悲哀。
我扼杀了他们的幸福,毫不犹豫的犯错。
八
我的病出乎众人意料的痊愈了。
几年后,20岁的我到了加拿大。
寻找着杞宇。
最终,我没有找到。
却从他学校的老师口中知道了,杞宇没死,但他却跟死没什么两样。
他成了植物人。
据说他是听说女友死了的消息,去买他女友最喜欢吃的橙子时,被小偷抢了钱包和橙子,一刀穿进胸膛。
我有杀了一个人,我不得不承认。
-佑橙喜欢什么?
-橙子
其实喜欢吃橙子的是我,汪佑橙喜欢的是橙色。
两个小玩笑杀了两个人。
只因为我的贪婪。
只因为我的自私。
九
几天后,报纸上刊登着“优秀IT人才许湮冉自杀”的新闻。
传遍了大街小巷。
直到她死的时候,她也不过是个局外人。
谁也没能进入别人的世界。
但是爱永远也不会变的
十
我想,世界黑暗的只能看见你的痕迹。
十一
颐雪昕和戌月在他们忌日的哪天,来到了墓园。
三个人死在了同一天。
孽缘。
所有的感情如毛线般纠缠在一起,直到最后也没有理清。
苍白的照片上无力的笑颜讽刺了些什么,最后谁也不知道。
我想,能明白的只有最后只是留下用仅剩无力的感情所支撑起的支离破碎的世界。
十二
颐雪昕在清理许湮冉的遗物时,意外的发现了那条橙黄色的围巾,抖一抖,一张纸条。
上面是杞宇干净清爽的字迹。
佑橙:
对不起,今天跟你说了那么伤人的话,我其实是逗你玩的,至于到复兴街的西面的天台上去看到我跟许湮冉讲话,也只不过是个无聊的玩笑而已,你不要介意。希望你能到加拿大来找我。
杞宇
颐雪昕的眼泪大滴大滴的掉了下来,悲伤只看到颤抖着的透明的灵魂。
十二
没有谁错。
也没有谁对。
也并不否认橙色不温暖
但是橙子柔软温暖的外皮下是冰冷的果肉。
伤了自己,伤了别人。
留下的只有浓浓的带着橙子香气的悲哀。
后记
恩。这是我第一次写完我的小说。
原来写的时候,并不想牵扯到爱情,或许我写的不是爱情,而是一种罪过,一种带着罪过的喜欢。
一开始,想写一个喜剧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的越写越悲。
其实着也有一点像我现在的生活,包括人设,也有一些是照着我身边的人写出来的。
许湮冉这个人物,很悲观主义的,但又表现的很开朗,她的精神有些不正常,这是一种心里阴影,从一开始的对比就开始有写极端。
汪佑橙看上去很理性,其实很感性,骨子里就透露着一点栀子花般淡淡的感伤,却有表现了她喜欢橙色,证明内心想要得到阳光的照射,想要快乐起来。
至于杞宇,我想他有点自私,有很容易冲动。
总体来说,感觉整篇文感情处理的比较唐突,也许是因为时间比较短的原因,用词造句还是不够到位,不够精细,希望下次能改进把。
另外2。15是我14岁的生日,祝自己生日快乐。
祝吧里的朋友也都在新一年里幸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