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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武术论文——什么是伪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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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术有了新定义

从1924年民国第三届全运会首次列武术套路为表演项目,武术开始遭到彻底破坏,直到世纪末其间半个多世纪,由于概念不清楚,武术在体育领域长期迷惘,一直没有确切的定义。
1988年12月,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中国体育科学学会武术分会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武术学术专题研讨会”,专门为武术作了以下定义:“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的体育项目”(1)。
将研讨会为“武术”的定义,把联项的几个字去掉,依照形式逻辑为事物定义的公式,就成为下面这个样子:
(被定义项)“武术”=(定义项种差)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套路和
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的+(邻近的属)体育项目
【⑴:见,《中国武术段位制理论教程》第一章。】


IP属地:北京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楼2014-11-10 22:57回复
    二、价值概念问题
    这是为伪武术所作的定义。事物的定义是在所具有的实体概念范畴之内,表述相互间必然的逻辑关系,本书前面在为真武术定义的时候已经说了许多。在这个伪武术定义中,除了一些实体概念之外,还出现了内外兼修性、中国性、传统性等价值概念。多年以来,这些语词长期出现在伪武术活动中,既存在所谓“中国武术”之类的说法,也存在所谓“传统武术”之类的内容,连《武术段位制理论教程》甚至也被冠以“中国”两个字,所以我们有必要首先说清这些问题:
    (1)张三的武术很注重内外兼修,李四的武术很不注重内外兼修,但张三的武术是武术,李四的武术依然是武术,可见内外兼修性是或然的而不是必然的;
    (2)武术在中国是中国武术,武术在美国就是美国武术,但中国武术是武术,美国武术也还是武术,可见中国性和美国性是或然的而不是必然的;
    (3)武术在传统时代是传统武术,武术在现代可以成为现代武术,但传统武术是武术,现代武术也还是武术,可见传统性和现代性是或然的而不是必然的。
    人文范畴内的事物都具有民族性,体育当然也具有民族性。说“中国武术”可以有两个意思:①、武术在中国;②、中国的武术。“武术在中国”与“武术在美国”是一个表述方式,“中国的武术”则是指武术的民族性而言。西洋体操的审美意识是西洋体操的价值概念,中国武术的韵味是中国武术的价值概念,“审美”“韵味”都是体育文化民族性的一个重要表现。然而当以西洋体操竞赛的规则竞赛武术套路的时候,当以拳击之类的竞赛理念竞赛武术散打的时候,当以中华民族的音乐符号写作交响音乐的时候,当以美声唱京剧的时候,这些文化形式到底是民族的呢?还是西洋的呢?可见,人文范畴内事物的民族性也是或然的。
    总之,武术这些或然的价值概念,出现在为事物实体概念必然性质的定义中,都是错误的。


    IP属地:北京本楼含有高级字体2楼2014-11-10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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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注重内外兼修”问题
      武术的许多拳种的确都有类似的理念,譬如,《少林拳术秘诀》说:“参正禅机,冀臻上乘,于是始有内外交修之旨,身心两修之功。”(1)这一段话的意思是说:
      (1)“身心两修”之心,是指内在的精神修养,主观上需要在少林拳术之道中,用心去体悟那个不能用语言表述的天地万物之大道,是哲学性精神修养行为;
      (2)“身心两修”之身,是指外在的生理机能,客观上即使是“内练一口气”, 同“外练筋骨皮”一样,都是体育性生理锻炼行为。
      上乘拳术当然是厉害的拳术,但厉害的拳术未必就是上乘拳术。拳术是否厉害,在于科学的训练方法,不在于哲学的精神修养;禅是哲学,哲学的价值在于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如果单纯追求厉害的拳术,少林拳术则不必要去“参正禅机”。可见,“注重内外兼修”这句话不外乎是说,武术不但是外在的肌体运动,而且含有内在的精神修养等问题。但如果把“内外交修之旨”和“身心两修之功”,全都理解为体育性生理锻炼行为,则是离谱太远了(2)。
      体育中唯有中华武术才是注重内外兼修吗?西方体育就不那么注重内外兼修吗?大概并不是这样,据说西洋击剑就有很丰富的运动理念。我们不能肯定西方体育是如何理解内外兼修的,但可以肯定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有许多不相同之处,“内外兼修”的内容和形式也会大不一样。所以,我们虽然在价值概念方面同意说,中华武术具有中国式的内外兼修性,但这话也只可以放在为武术的中国性定义时说出来,而不必在为武术定义时说出来。
      【⑴、⑵:见,《中国武术史》第317页。】


      IP属地:北京本楼含有高级字体3楼2014-11-10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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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被定义项没有邻近的属
        剥去我们已经分析过的那些价值概念,伪武术定义剩余的部分如下:“武术”=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
        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体育项目。
        从传统武术到伪武术的过程中,我们已经知道:套路(体操)运动和格斗(技击)运动是两个小的普遍概念,“武术”含有这两个小的普遍概念之后就成了一个大的普遍概念。这使我们在上一章就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在伪武术定义中,被定义项“武术”和邻近的属“体育项目”,这两个语词(组)是等值的,它们在体育中都是最大的普遍概念。二者之间根本就不存在属、种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以不同名字在循环使用而已。套路(体操)运动和格斗(技击)运动唯一邻近的属概念,本来就只是作为名词的“体育”,可是为了满足偏见需要,不去使用正确的属概念,反而偏偏硬要给它们扣上一顶不相干的武术帽子,岂不令人大惑不解?
        连“体育”这个体育中最高的属概念,也不能作伪武术邻近的属,实际上这等于说,这样的“武术”根本就不存在于体育的家族之中。如果我们老老实实,把套路(体操)运动肯定为体育的体操类项目,把格斗(技击)运动肯定为体育的技击类项目,这两类运动形式就都能够存在于体育的逻辑之中,名正言顺地成为体育家族中的成员,如果一定坚持说它们是“武术”,它们反而不能存在于体育的家族之中。由此可见,这两种运动形式还有什么理由,以武术的名义去“申奥”呢?
        《现代汉语词典》说武术是“我国传统的体育项目”,《辞海》说武术是“中国传统体育项目”,伪武术定义说武术是“中国传统的体育项目”,等等。长期以来它们都是以“中国”、“传统”等价值概念,偷换了武术定义邻近的属应该表述的实体概念,掩盖了被定义项与邻近的属概念等值的真相。形式逻辑的排中律指出:“任何思想或者反映客观对象,或者不反映这个客观对象。”这就使武术定义没有中间路子可走,即使是说“武术概念所反映的运动形式既属于体育范畴,又区别于其它体育范畴”(1),也无法自圆其说摆脱尴尬局面。一言以蔽之,伪武术定义与存在的武术事实不符,是个假命题。
        【⑴:见,《中国武术段位制理论教程》第一章。】


        IP属地:北京本楼含有高级字体5楼2014-11-1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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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武术的“划分”与分解
          把许多单独概念予以归类,叫做划分;把一个单独概念弄成许多新的单独概念,是分解。划分和分解完全是两回事。对于划分,形式逻辑有两条规定:
          (1)子项要穷尽母项;
          (2)任何一个种概念必须具有属概念的特有属性(1)。
          人们总想对武术100多个拳种进行归类划分,有的以地域为特点,有的以技术为特点,有的以拳理为特点等等,但没有一个能够成功。这是因为:武术本来就是一个单独概念,一个单一个体,一种表现形式,诸多拳种也不过是一种形式的多个变种而已。武术只能是种概念而不能是属概念,它本来就是技击类的一个项目,所以就不存在划分问题。
          如果勉强对武术进行“划分”,唯一适用的是“二分法”。我们且不管武术发展史上的是是非非,有人把武术划分为内家拳和外家拳,这种分法尚能符合形式逻辑的要求。由于“内家拳”与“外家拳”同样存在着比武关系,这样的“划分”事实上只是把武术划分成不同的风格,而不意味着武术在体育中是一个普遍概念:
          形式逻辑说,分解是把一个具体的事物分成许多部分,分解之后的每“一个部分却不必具有由它组成的那个具体事物的特有属性”(2)。譬如把人的大腿、手臂等,从身体上分解出来之后,它们虽然是组成人的一部分,但人是人之类,人类是哺乳动物类,大腿和手臂都不是人之类,更不是哺乳动物类,因此也就不具备人的特有属性。伪武术把套路和散打从武术中分解出来之后,误以为这种单项分解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实际上却造成了这样的恶果:
          (1)第一个子项是套路(体操)运动,它没有穷尽母项的散打部分,第二个子项是散手(技击)运动,它没有穷尽母项的套路部分;
          (2)因此,套路(体操)运动没有技击性可言,不具备武术的特有属性,它注定不能成为技击类项目,散手(技击)运动虽然是技击类项目,由于不具备武术的偶有属性,所以它不是武术:
          套路(体操)运动和散手(技击)运动都是分解了武术之后的运动,套路可以不散手,散手也可以不套路。尤其是把套路(体操)运动设定为普遍概念、非集合概念之后,根本不可能穷尽各个拳种那些数不清的套路。伪武术定义出台时,已经完成了从传统武术到伪武术之间的全部历程,这个定义并不是真的要为武术定义,所以就可以不顾武术存在的历史事实,只是一厢情愿地考虑如何将套路(体操)运动和格斗(技击)运动定义成“武术”。
          当以套路(体操)运动和格斗(技击)运动作为种概念时,这两个普遍概念之上的属概念,就一定需要一个大的普遍概念。从子项不穷尽开始,在更大的普遍概念中定义,“武术”这个语词从传统武术到伪武术再到伪武术定义,不知不觉彻底变成了一个等值于体育的大的普遍概念。有的为之弹冠相庆,以为这是中华武术的发展和进步;有的为之痛心疾首,以为这是民族体育的衰落和死亡。
          【⑴:见,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第二章第七节。】
          【⑵:见,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第60页。】


          IP属地:北京本楼含有高级字体7楼2014-11-10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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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六种运动会形式有多少是武术竞赛
            废除武科举前后100多年,武术在中国体育活动中,切切实实地发生过下列6种形式的竞赛活动。除了第一种是传统武术竞赛之外,这6种运动会中有5种不是武术竞赛,更没有现代武术竞赛。这6种竞赛形式,差别显著界限清晰,充分反映了从传统武术到伪武术之间的轨迹:
            (1)武科举时代的考试,套路比较次要,以各类作战兵刃为主要比武形式,属于传统武术竞赛;废除武科举之后,民国时期两次“国术国考”是武科举的翻版,差不多也属于传统武术竞赛;
            (2)民国时期的全运会,项目仅仅设套路竞赛,是传统武术的套路,属于传统套路竞赛;
            (3)民国时期有的地方实行打擂,这种活动没有、或甚少套路表演,属于传统散打竞赛;
            (4)散手(技击)运动出现之前,大多属于与散打没有关系的套路(体操)运动竞赛;
            (5)散手(技击)运动出现之后,开始出现与套路没有关系的散手(技击)运动竞赛;
            (6)它们两个加在一起进行竞赛,是“套路(体操)运动+散手(技击)运动”竞赛。


            IP属地:北京本楼含有高级字体8楼2014-11-10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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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看看,多学习一些理论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23-08-28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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