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2014年11月11日01:530
今年1~9月份,该县“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减少391.6万元,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类支出累计增加7261万元
本报讯11月5日,洛宁县16个单位因“三公”经费支出超过预算控制目标,收到了该县纪委监察局的工作提示函。提示函要求超支单位对约谈事项作出深刻检查,如果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该局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这是洛宁县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支出采取的一项举措。今年1~9月份,该县“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减少391.6万元,同比下降22.8%,特别是公务接待费和公车燃油费同比下降分别达26.3%和21.3%。
洛宁县在“三公”经费管理中,对公务接待的对象、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控制就餐标准和陪同人员数量,建立公务接待台账,实行“一事一报”、“一事一结”和接待安排审批制;严禁公车私用,轿车每辆车每月定额核算费用不准超过3500元,面包车每辆车每月定额核算费用不准超过2500元(包括车辆燃油费和维修费等);凡需由县乡两级财政承担经费的因公出国(境)培训考察活动,一律不予审批。
为避免“三公”经费暗箱操作,该县严格实行部门预(决)算公开制度,对“三公”经费实行定期公开、明细公开。每月6日前按“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各单位将上月“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宣传栏、局域网等固定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实行“阳光账簿”,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以来,该县共组织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5次,已暗访宾馆酒楼、娱乐场所、景区景点21次,重点对各部门资金管理、开支审批、超标准接待现象进行检查,对单笔消费在1000元以上的全面核查。
通过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该县将财政资金重点投向民生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今年以来,该县交通、水利、农业产业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类支出累计增加72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5%。 (张光杰马红波)
今年1~9月份,该县“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减少391.6万元,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类支出累计增加7261万元
本报讯11月5日,洛宁县16个单位因“三公”经费支出超过预算控制目标,收到了该县纪委监察局的工作提示函。提示函要求超支单位对约谈事项作出深刻检查,如果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该局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这是洛宁县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支出采取的一项举措。今年1~9月份,该县“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减少391.6万元,同比下降22.8%,特别是公务接待费和公车燃油费同比下降分别达26.3%和21.3%。
洛宁县在“三公”经费管理中,对公务接待的对象、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控制就餐标准和陪同人员数量,建立公务接待台账,实行“一事一报”、“一事一结”和接待安排审批制;严禁公车私用,轿车每辆车每月定额核算费用不准超过3500元,面包车每辆车每月定额核算费用不准超过2500元(包括车辆燃油费和维修费等);凡需由县乡两级财政承担经费的因公出国(境)培训考察活动,一律不予审批。
为避免“三公”经费暗箱操作,该县严格实行部门预(决)算公开制度,对“三公”经费实行定期公开、明细公开。每月6日前按“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各单位将上月“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宣传栏、局域网等固定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实行“阳光账簿”,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以来,该县共组织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5次,已暗访宾馆酒楼、娱乐场所、景区景点21次,重点对各部门资金管理、开支审批、超标准接待现象进行检查,对单笔消费在1000元以上的全面核查。
通过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该县将财政资金重点投向民生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今年以来,该县交通、水利、农业产业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类支出累计增加72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5%。 (张光杰马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