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秋战国诸子争鸣,辨名析理的风气随处可见。对当时学者而言,辩论胜利带来名誉,地位和钱财;反之则是耻辱,卑贱,贫穷甚至死亡。那么对于什么是辨,墨家给出:“辨,争彼也。辨胜,当也。”《经上》曰:“辨,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不当若犬。”辩论必有对象,一方谓之牛,一方谓之非牛,这便是辩论。辩论双方不可能都对。既然不可能都对,必有一方不对。如所辩论的对象是犬,那么谓之牛就不对,谓之非牛就胜。“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经下》曰:“谓:所谓,非同也,则异也。同或谓之狗,其或谓之犬也。异,则或谓之牛,其或谓之马也。俱无胜,是不辩也。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凡是辩论必有同一对象,列如:对于犬,或谓之狗,或谓之犬,这是相同的。如果或谓之牛,或谓之马,这双方都不对,这不是正真的辩论。正真的辩论,是一方说是,一方说非,当者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