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以下简称《供热办法》)规定,居民自用车库热费今年仍与住宅同价,按照40.35元/m2的标准进行收取。
《供热办法》实施以来,对供热价格实行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两种标准进行收取。其中,住宅、居民自用车库、社区公益用房、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用房执行居民热价,即40.35元/m2;非住宅及利用住宅从事经营活动的,执行47.49元/m2的非居民热价。哈市居民热费的收取工作已进行了一段时间,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个别向居民按照47.49元/m2收取车库热费的热企,应立即向居民退回已多收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