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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谌短篇选集,很温暖的睡前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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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4-11-21 17:16回复
    吧友总说看不到更新,我还是没事更新一下睡前读物,也欢迎大家给我推荐。


    2楼2014-11-2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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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箱里的企鹅
      我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习惯性地翻一翻冰箱。
      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了这个习惯,按常理来说,翻冰箱是为了找吃的,找吃的是因为肚子饿,但实际上我每次翻冰箱都并不觉得饿,而我的冰箱里也从来没有存过任何的食物。
      一年前我搬到了这所单身公寓里,因为看见有一个厨房,我便心血来潮地买了一个很大的冰箱,琢磨着从今往后终于可以买点东西扔冰箱里,然后天天在家里自己做饭吃了。但我终归是一个懒散的人,每天下班回家累得半死,连买菜都懒得去,更不用说开火做饭了,于是我还是像以往一样每天下馆子,这个大冰箱也就成为了一个奢侈的摆设品,还挺费电。
      可是我从来都没有后悔过买这个冰箱,或许对于我而言一个有厨房有冰箱的房子才能算作一个家,它摆在屋子里让我有一种莫名安心的感觉,所以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朝圣一般地去翻一翻冰箱,想象着里面放满食物的样子,即使每一次看着里面空空如也都会有一股淡淡的失落。
      三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当我照例打开冰箱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里面有一只企鹅。
      她长得很漂亮,娇小的身子,光亮的毛发,樱红色的小嘴。
      我愣愣地盯着她看了半天,她才开口对我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空的冰箱,你究竟是有多懒啊。”
      照她的意思,她曾经去过很多的冰箱,不过这样子不打一声招呼就随便钻到别人的冰箱里,好像有点不太礼貌吧。
      我问她道:“你到我的冰箱里干什么。”
      她反问我一句道:“你买冰箱干什么用的?”
      我说:“我买冰箱是为了放吃的东西啊。”
      她继续问道:“那为什么这里面什么吃的都没有呢?”
      我说:“因为我很懒啊。”
      她说:“既然你买了个这么大的冰箱,又不准备放吃的,那不妨就借我住一下子咯。”
      说完她就从里面把冰箱门关上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发呆。
      我心想我虽然从来都没有见过企鹅,但也从没听说过企鹅是这么不讲道理的动物啊,要不是看她长得挺可爱,真的想直接把她从窗户丢出去了。
      我没理她,径直回卧室睡觉去了。第二天早晨准备出门上班的时候,她打开冰箱门弱弱看了我一眼,问我能不能下班买只鱼回来吃,我说了句“哦”就推门走了,心里嘀咕着这家伙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啊。
      晚上下班我拐弯去了一趟鱼市,买了两只秋刀鱼回来,她坐在冰箱门上吃得很开心,我坐在地板上支着下巴看着她,问她究竟是怎么跑到我的冰箱里来的。
      她说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只说自己去过很多不同的冰箱,有的大有的小,冰箱的主人也会给她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不过第一次看见这么空的冰箱,所以打算在这里长住下来。
      我叹了口气说:“反正空着也是空着,那不如就养一只企鹅吧,也没啥影响。”
      怎料她忽然就不开心了,瞪着小眼珠跟我说:“喂,拜托你搞清楚,不是谁养谁的关系好吧,你以后别把我当你的宠物明白没,你也别指望我会屁颠屁颠地跟在你的屁股后面。”
      说完她就钻到冰箱里“砰”地一声把门给关了。
      我坐在地上哭笑不得,心想这还真是只有原则的企鹅呢,不过我却莫名觉得自己挺喜欢她的。
      过了几秒钟里面又传来了一句抱怨:“拜托你把这里面的灯修一下好吧,每次开门都亮着,门一关就暗了。”
      于是两天后这个冰箱被我改造成了史上最莫名其妙的冰箱,一开门灯就暗,一关门灯就亮。而除了电费越交越多之外,我的生活也开始渐渐发生了许多变化。我会每天下班去鱼市买几条新鲜的鱼回家,两条给她吃,两条自己做菜吃。每天晚上睡觉前翻冰箱的习惯也变成了敲三下冰箱门,等她开门然后一起聊一会儿天,至于为什么要敲冰箱门,则是她跟我规定的,因为她觉得企鹅也有隐私,不经人同意随便开门是非常失礼的一件事情。
      她每天都会跟我借书架上的书看,还给我的时候每本都会被冻得硬邦邦的,而我们每天的话题也大多和这些书有关,她是只很聪明的企鹅,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想法,时常能逗得我很开心。我也会偶尔跟她说说我的工作,说说身边发生的趣事,甚至对未来的想法,有时候心情不好,她还会安慰我,对我说些鼓励的话,所以我对她有着越来越强的依赖感,觉得她就像是自己的朋友,甚至家人一样。
      她似乎也试着想融入我的生活里,比如有一天晚上吃鱼的时候,她提出要吃我做的红烧鱼,我很欣然地答应了她。然后我就把她放到我的餐桌上,彼此面对面地吃了一顿饭,她瞪大眼睛对我说,没想到鱼还能做得如此好吃,自己之前的那些鱼真是白吃了。
      从那天起,她也试着开始在我的房间里四处转悠,也学着到卫生间去上厕所,不过我从来不会领着她出门,毕竟企鹅还是怕热的,这里的天气对她来说实在是太糟糕了。
      有一天晚上,我心血来潮地对她说:“你每天睡在冰箱里舒服吗,不如睡到我的床上来吧。”
      她似乎觉得很吃惊,但是她却没有直接拒绝,而是说:“睡在你床上太热了,还是冰箱里舒服。”
      我说:“那可以开空调呀,开得冷点呗,我可以多盖几层被子,就当是冬天嘛。”
      她盯着我看了半天,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
      于是从那之后,我便和一只企鹅睡在了一起,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一起看电视,有时候我还会给她洗洗澡,而我的大冰箱里也渐渐开始存起了食物,里面不仅有鱼,还有蔬菜水果,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就像我曾经一次次打开冰箱前所想象的那样,我每天晚上都会回家做一大桌菜的和她一起吃,而从那以后,我也再也没有了睡前去翻一翻冰箱的习惯。
      直到上个星期的某一天,我的父母要来我家看我,我很高兴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可是她却觉得非常不情愿。
      我问她道:“你不想见我的爸爸妈妈吗?”
      她说:“我觉得有些奇怪呢,我不知道他们会怎样看我,会怎样看你,我觉得他们一定会不高兴的。”
      我说:“有什么关系嘛,你这么可爱,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更何况我现在过得很幸福啊,他们为什么要不开心呢?”
      她说:“他们的确希望你幸福呀,但希望看到的并不是一只企鹅。”
      说罢她摇了摇头,一脸的失落。
      那天晚上她执意要钻回冰箱里睡,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把空调关掉,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寒冷。
      第二天上午上班前,我敲了很久的冰箱都没有开门,打开冰箱一看,她已经不在了,里面的食物却都还安然地摆在那里,就像里面从来都没有住过一只企鹅那样。
      她就这样没有道理地从我的冰箱里消失了,就像她当时进到我的冰箱里一样,她消失得如此迅速而彻底,以至我甚至怀疑她从来都没有在我的生活里出现过。
      或许她到了别人的冰箱里,或许她回到了原本属于她的世界。
      不过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去外面吃过晚饭,我的冰箱里也总是放着各式各样好吃的东西,其实我的手艺很差,做出来的东西并不好吃,然而每当睡前翻冰箱的时候,看到里面满满当当的食物,我都会特别欣慰。
      有一天朋友问我,为什么你总是买一大堆的东西塞进你的冰箱里,就不能等吃完再买吗。
      我想,如果它总是满的,就不会再有企鹅住进来了吧。
      尽管我非常想念那只没节操的企鹅。


      3楼2014-11-2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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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喜欢 ONE一个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11-21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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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怎么了老张?”刘小满见张大寒愣在一旁很久没有动静,不由得推了推他。
          此刻只有张大寒自己内心清楚,为什么他会感到如此的震惊,因为在记忆中他早已淡忘了这么一个路边摊的存在。他对刘小满解释道,这个路边摊是他小时候经常吃的,摊主郑大爷的手工汤包在他儿时的记忆里简直天下无双,由于郑大爷的汤包每天都只做五十笼,起得晚一些就卖光了,因此每天清晨来排队买他汤包的人都会排起长队,今天他们来得正是时候,郑大爷刚刚出摊,汤包都是热气腾腾刚出笼的。
          “那还等什么,咱赶紧去买两笼去。”刘小满有些迫不及待地说道。
          走到摊位前,张大寒有些哆哆嗦嗦地掏出那张崭新的百元大钞递给郑大爷,见对方没有发现这张穿越时空的钞票有什么异样,他才长舒了一口气。张大寒看着郑大爷找钱的样子,心里默默地想,作为见证穿越时空的历史第一人,他此刻应该绝对不会想到眼前这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人,其实比自己要年轻上将近半个世纪。
          打包好两笼汤包后,两人坐在路边就开始吃了起来。
          “话说这味道真是绝了,这确实比我们之前吃的汤包好吃百倍啊!”刘小满一边吃着一边从嘴里哈着热气,露出一脸幸福的表情。
          “唉,是啊,其实郑大爷的灌汤包我并没有机会吃上几次,一方面平时排队的人太多,很少能买到,另一方面在我七八岁的时候,他就生病去世,这个摊位从此也就随之不存在了,而我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吃到过比他做得更好吃的汤包了。”张大寒不无遗憾地说道。
          “不如我们趁着他还在,把他的手艺学下来带到未来?”
          “不不不,今天吃这两笼汤包已经很过分了,你可别得寸进尺,我们研究时间机器可不是为了解决遗憾,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各种的遗憾和不完美,这才让人更加懂得珍惜。”
          “嗨,其实我就是琢磨着学会了回家做给我爷爷奶奶吃。”
          “你爷爷奶奶也喜欢吃汤包啊。”
          “是啊,话说您很多地方和我爷爷可像了,他名字里也有个节气,您猜是哪个?”
          他们就这样悠闲地吃着汤包聊着天,不知不觉太阳渐渐从远处升了起来,空气也终于开始变得不那么寒冷了。
          “话说我们穿越多长时间了?”张大寒问刘小满道。
          “差不多了,快一个小时了。”
          “嗯,我们赶紧走吧,回到荒地那儿去。”
          说罢两人起身脚步匆匆地赶到了一开始穿越来的地方,这时那里已经聚集了不少大妈,正伴随着音乐忘情地跳着广场舞。两人小心地绕开她们,找了个杂草比较茂盛的地方蹲了下来。
          “话说我妈现在也经常跳这个,就连音乐听起来都差不多,没想到六十年前就有广场舞了,这东西还真是经久不衰。”刘小满撇了撇嘴道。
          “会被淘汰的只有科学技术,比如手机这种东西,现在iphone25C都停产了,你都无法想象当年买5S的时候要排多长的队。”
          在草丛里蹲了不知多久,两人开始感到腿部一阵酥麻,但是却依然没有穿越回未来。
          “怎么回事,小刘,多长时间了。”张大寒皱着眉头道。
          “一个半小时了已经,超出最大值了,是不是机器出了什么故障?”
          “不可能是机器故障,时间机器只负责把我们短暂送回过去,由于我们在过去是相当不稳定的存在,所以时间一到应该会自动回到未来才对。”
          “所以是怎么回事?”
          “除非未来已经被改变了……”张大寒的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什么?不可能吧,我们什么也没做。”
          “别忘了我们刚吃了两笼汤包。”
          “我们只是吃了两笼汤包而已!”
          “蝴蝶效应,这两笼汤包一定对未来的发展起到了什么关键的因素,我们得赶紧回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说罢两人连忙站起身来,不知是因为蹲得太久还是受到的打击太大,他俩都相继觉得眼前一黑,几乎晕倒。
          回到郑大爷的摊位前,汤包已经卖得差不多了,然而后面依然排着很长的队,由此可见他的汤包是有多么的受欢迎。
          只见当队伍排到一个小男孩的时候,所有的汤包都已经卖完了,郑大爷对大家说了声抱歉,便开始收摊了,于是所有排队的人都失望地散了。只见那个小男孩一脸的沮丧,嘴里嘟哝着什么转身走了,而排在小男孩身后的一对情侣也是神情落寞。
          “老张,有什么异样吗?”
          “唉,我们真是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张大寒的语气透着一股深深的绝望。
          “怎么回事?您倒是快点说啊!”刘小满显得很着急。
          “那个小男孩是我……”
          “啊?”
          “我似乎想起来了,这应该是我第一次吃郑大爷的汤包的日子,当时我上学的时候路过这儿,见很多人排队就跟着排了很久,没想到卖到最后两笼的时候竟然被我买到了,也就是在那次吃过之后就再也忘不了了,后来时常来排队买,只不过买到的机会不多……”
          “也就是说,我们刚才吃掉的是您当年吃的第一笼郑氏灌汤包?”
          “是的,我想如果那次没买到,我也不会再来这儿排队了,也不会对灌汤包有着这么深的感情,更不会从汤包的制作方法中得到灵感,时间机器的研究……也许永远都不会成功了吧……”
          “所以这意味着时间机器从来就没有被造出来过么?”
          “是的,我们因为吃掉了那两笼汤包,形成了时空悖论,这是我们之所以没有回到未来的原因,因为时间机器在未来根本就已经不存在了……”
          4、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张大寒和刘小满都只能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毕竟这已经是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里最坏的情况了,他们万万没想到仅仅只是因为自己嘴馋吃了两笼汤包,不仅改变了未来,还让自己成为了时间流里的一个bug,这意味着他们可能将永远困在六十年前的过去无法回到未来。
          “老张,我们这下完蛋了,我们回不去了……”刘小满捂着脸蹲在地上,几乎哭了出来。
          “别这么悲观……”张大寒安慰他道。
          “怎么能不悲观,我们在这里根本就没法生存的,这可是六十年前的世界啊,我们不仅一无所有也不可能被社会承认的!”
          “不,我们当然不能困在这里,我们必须得重新造出时间机器回到未来,不然我这么多年的研究成果就毁于一旦了。”
          “您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吧,以六十年前的科学技术,我们要造多少年我们才能成功,现在我们连个研究所都没有……”
          “不必这么麻烦,我们现在只是造成了时空悖论,因此要把这个悖论更正过来,未来就依然可以重新回到正轨。”
          张大寒把他的想法告诉了刘小满,他希望他替自己去找小时候的自己,想办法让他能够吃到一笼郑式灌汤包。
          “这……能行得通吗?”刘小满的眼里写满了困惑。
          “事已至此,行不行得通也得试试看了,但我不可能亲自去找小时候的自己,不然我的记忆会成为一个死循环,所以一切只能拜托你了。”张大寒拍了拍他的肩膀道。
          “可是今天的汤包都已经卖完了,我们难道要等到明天吗?”
          “你身上不是还有刚才买汤包找剩下的钱么,用这些钱高价向刚才排队买到的人买吧,然后我把学校的地址告诉你,你赶紧去追那个小男孩。”
          于是刘小满便风风火火地遵照张大寒的指示去办了,留下张大寒一个人站在路旁焦急地等待着。
          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张大寒不知道刘小满是怎么向路人买的汤包,究竟会如何去说服小时候的自己吃一个陌生人给的汤包,他也不知道这个极端的方法究竟能不能起效果。但对他而言,这已经是最后的希望了,所以尽管他很焦虑,也只能不停安慰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而不是变得更糟。
          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感到眼前一阵天旋地转,起初他以为只是普通的生理反应,但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竟然已经站在了实验室里。
          这一定是六十年以后吧,刘小满一定是成功了,张大寒欣喜地想。
          然而刘小满此刻却不见了踪影,他并没有出现在张大寒的身边。张大寒原本以为他只是穿回到了其他的什么地方,需要一点时间走回来,然而过了大半天之后,见刘小满一直都没有出现,他才渐渐感到了事情的蹊跷。
          张大寒的脑子开始变得有些混乱,他的记忆里开始出现一些奇怪的重叠部分,对于一些往事的回忆变成了两个完全不同的版本,他知道这是由于自己旧的人生记忆和被刘小满改写过的新人生记忆在这个身体里共同存在的结果。
          然而让他觉得非常不解的是,他四处翻看实验室里的东西,一切和刘小满有关的东西竟然统统消失了,他的私人物品他写过的实验报告以及他的身份信息竟然都找不到了。
          于是张大寒这才感到了一股深深的恐惧,因为显然刘小满并非只是没有穿越回来那么简单,他似乎已经完全从时空中湮灭了。
          5、
          2014年一个冬日清晨,一对年轻的情侣牵着手在街上走着。
          “你真的决定要离开这个城市么?”小伙子问姑娘道。
          “嗯,但是我好想再吃一次郑式灌汤包。”姑娘指了指路边的一个摊位回答道。
          “那我带你再去吃一次吧。”说罢小伙子拉起姑娘就排进了长长的队伍里。
          “这么长的队,估计是排不到了吧,一天只卖五十笼呢。”姑娘有些失落地说道。
          “相信我,不会的,如果我们能买到,你就为了我留下来,好不好?”小伙子想了想说道。
          “唉,刘清明,你总是这么地傻。”姑娘叹了口气道。
          这时排在他们前面的小男孩回头看了他们一眼,露出了一个天真的笑容。


          10楼2014-11-22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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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于是后来每天下班吃完晚饭,我都会到楼上敲开她的房门,坐在一旁默默看她弹一首钢琴曲。
            她每次弹琴前,都会把窗帘拉开,让窗外的月光恰好照在钢琴的周围,像是开演前照在舞台正中的一束恰到好处的聚光灯,随后她拉开椅子缓缓地坐下,打开琴盖,将头发拨到耳后,流淌的旋律就这样从指间倾泻而出。
            这是一幅难以名状的画面,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能够形容这种极致的美,对我而言这是一场从来都未曾体验过的完美演出,但对她来说或许这更像一个庄严而神圣的仪式,任何听众在这样的场合都显得多余而冗赘。
            这天晚上,伴随着一如既往的诚惶诚恐与陶醉,我听她弹完了最后一个音符,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中。
            “怎么了?”她合上琴盖,转头问我道。
            “我很好奇,为什么你一天只弹一首曲子呢?”
            “那你为什么一天只吃三餐饭呢?”她笑着反问我道。
            “这……不一样啊,饭多吃一餐要撑死的,曲子多弹两首又不会怎么样。”
            “嗯……”她低头沉思了一下,然后问我道,“其实你有没有发现,我的屋子和别人的不太一样?”
            “没有啊,我虽然每天来你这里,但哪里好意思随便参观呢。”
            “其实并不难发现的呢,你坐在这里就应该能看到的。”她伸手指了指厨房的方向。
            我这才惊异地发现,她的厨房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天呐,难道你从来都不做饭的?”我瞪大了眼睛道。
            “不,我的厨房就在这里。”她指了指那架三角钢琴道。
            如果不是她用如此认真的口吻在跟我诉说,也许我永远都不会相信,原来她是一个异体质的姑娘,她天生以音乐为食,从旋律中获得赖以生存的能量。
            “这就是为什么我一天只弹一首曲子的原因,就像你一天只吃三顿饭一样。”她冲我露出了一个淡淡的微笑。
            “所以说,这架三角钢琴,其实只是你的厨具而已?”
            “你很聪明,这就是为什么我要买这台巨大的三角钢琴,我的听力非常灵敏,能够捕捉到任何细小的旋律与瑕疵,而它的音质是所有钢琴里最好的,这保证了我每天能摄入最干净的旋律。”
            “原来是这样。”我点了点头道。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古希腊传说里的塞壬,也就是海妖,她们能以致命的歌声诱惑过往的船员,然后杀死他们。我的祖先是她们的分支,只不过我们生性善良,只以音乐为食,因此我们的听力非常非常好,能听到几公里之外的声音,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身体也异常的脆弱,任何噪音都有可能危及我们的生命,因此后来我们的种族几乎灭绝了。”
            “这么说你也能听到几公里之外的声音?”
            “不,我的听力已经退化很多了,不然我也不可能在这个嘈杂的世界上活到今天,不过我的听觉还是要远远好于常人,这就是为什么我能知道你每天在做什么。”她冲我眨了眨眼睛道。
            她还告诉我,她深居简出,选择住在这个旧公寓,也是为了寻找一个安静的栖身之所,一年前当我搬到她楼下的时候,她其实很恐慌,因为假如我是一个喜欢请朋友来喝酒玩闹,甚至整夜开着音响放歌的人,她就不得不搬走了。幸好我是一个好邻居,一个生活简单到有些简陋的人。
            “所以你确实是个好人呢,我真的要谢谢你。”
            “还好啦,我只是比较孤僻而已,不太懂得与人相处。”
            “你很贴心呀,你看你还主动上门关心我的身体。”
            “噢对了,话说你那三天是怎么了?”
            “我的钢琴有些走音了,弹到一半身体有些不适,所以我自己调了一下,歇了几天没弹,就像你们吃坏了肚子,得饿几天清清肠子一样。”她笑道。
            “说真的,你一个人生活真挺辛苦的呢,应该找个人照顾你才是。”
            “说得倒是轻松呢,要知道和我一起生活可辛苦了,要整天安安静静的不说,也不能指望我陪他出门,再说了,谁会爱上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娘呢。”她的语气里充满了自嘲与调侃的味道,但也透出些许的苦涩。
            4.
            随着日子的渐渐推移,不再仅仅是我每天到楼上听她弹钢琴,她时常也会在我做饭的时候到我家里来做一做客。
            由于常年一个人吃饭,我做饭一般很简陋,心情好就用电饭煲煮个干饭,再随便做个西红柿炒鸡蛋,要是懒就直接煮个泡面往里面扔个鸡蛋就完事了。她在一旁看的时候总会一个劲儿地摇头,说我的生活态度不端正。
            “你看你对自己一点都不好,做饭这么敷衍。”
            “你又不会做饭,还说我。”
            “你不会弹琴,也能听出曲子的好坏不是吗,虽然没尝过,但是看菜的品相就知道不好,感觉很不健康的样子。”
            “唉,一个人吃嘛,没必要那么认真。”
            “即使一个人,也要好好吃饭呀。”她很认真地对我说道,“你看我虽然每天也就一个人‘吃’,但我总是弹得很认真,每一个音符每一个小节都一丝不苟,对我来说弹琴不仅仅是为了补充能量,弹一首自己喜欢的曲子也是一种享受不是吗,同样的道理,吃饭对你来说也不该仅仅只是一个填饱肚子的任务。”
            我歪着脑袋想了想,觉得她说得有道理,但我告诉她,我的确是想把吃饭搞得有情怀一些,可惜我做饭的技术实在是比不上你弹琴的技术。
            吃完饭后到她家里,她从柜子里拿了很多CD给我看。
            “其实吧,我之前也很少自己弹琴的,每天都放这些CD来给自己补充能量,但是要知道,再好的CD音质也是有损的,比不上从乐器里发出的最原始的旋律,因此后来我才学着自己弹钢琴,这些CD也就成了我的‘应急食品’,就好像你们的罐头一样,偶尔拿来当零食吃。”
            她又翻出很多钢琴谱来给我看,告诉我这些就是她的“菜谱”。
            “所以你最爱的一道‘菜’应该是肖邦的《降E大调夜曲》了吧。”我拿出其中一张谱子对她说道。
            “是的呢,每个人都有自己最爱吃的东西不是吗,你最爱吃的是什么?”
            “我啊,我最爱吃的是松鼠鱼啊,可是这道菜超级难做的,一般都是跟朋友到饭店聚餐的时候才能吃到。”
            “是啊,有时候我也觉得如果有人能够一起共进晚餐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虽然一个人也可以吃得很优雅,但怎么也比不上一起吃饭的温馨。”她的眼神里流露出了些许伤感。
            看着她一脸难掩的失落,我握着手里的这张乐谱忽然萌生了一个有些疯狂的念头,于是偷偷把它小心翼翼地折好放进口袋里,然后假装若无其事地在客厅坐下,准备听她今夜这曲孤独而唯美的独奏。


            12楼2014-11-22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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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在周末来到公寓附近的一家琴行,拿着乐谱找到老板,说想要学一门乐器。
              “降E大调夜曲?这是一首钢琴曲呢,你想要学钢琴吗?”老板问我道。
              “不是,有没有什么乐器同样能弹这首曲子,并且能够和钢琴完美合奏的?”
              “这个,如果说是和钢琴合奏的话,大提琴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可是这首曲子似乎从来都没有这两种乐器合奏的版本呢。”
              “可以编配一个合奏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要花点时间。”
              “太好了,那我想学大提琴的部分。”
              “你大提琴的基础怎么样?”
              “零……但是弹过吉他算不算。”
              老板听到这里有些为难,但在我的坚持下,他还是找了个大提琴老师来给我编配并教我这首曲子。
              万事开头难,尤其是学一种从来都没有接触过的乐器,但为了完成她的心愿,我每天下班后都抽一个小时到琴行去练琴,于是这段时间我几乎都没有再到她家里听她弹钢琴了。并且为了不让她知道我的计划,我告诉她我最近每天都要加班,就连我买的大提琴都寄放在琴行里不带回家,生怕被她发现。
              由于知道她的身体的状况,我练得非常刻苦,毕竟假如我不小心弹错了音,或者弹得不熟练,对她的健康可能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然而随着曲子逐渐练成,我也越发觉得忐忑不安,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和她排练过哪怕一次,不知道到时候我们之间的合奏会不会有默契,是否能够完美地把这首曲子共同完成。
              一个月后的一天,我一下班就飞奔到琴行把笨重的大提琴背回了家里,然后兴奋地跑到楼上敲她的房门,然而过了很久,里面都没有任何回应。
              正当我有些疑惑的时候,门忽然开了,里面窜出来一股呛人的油烟味,而她正站在门口,手上端着个盘子。
              “加班辛苦了,我最近买了口锅,偷偷学做了一道菜,你最爱吃的松鼠鱼,可惜厨房里没有抽油烟机,搞得屋子里乌烟瘴气的。”
              我低头看了看这盘精致的松鼠鱼,不知是因为油烟还是感动,眼眶不禁有些湿润。
              而她与此同时也看到了我身后放着的大提琴,正当她准备开口问的时候,我轻轻地告诉她:“从今天开始,我想每天与你一起共进晚餐。”


              13楼2014-11-22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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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鼻忆
                1.
                王小文曾经有脸盲症,那时候他常常不记得见过的人的长相,即使是在大街上遇到非常熟识的人,他也需要走得很近仔细思考一番才能认出,尽管他并没有近视眼。
                然而只有王小文自己知道,他并非在辨认对方的长相,而是在汽车尾气中努力想要嗅出对方的气味。
                这是一种奇怪的基因变异,对王小文而言,缺失的视觉在嗅觉上得到了加强,像是大自然界绝大多数的动物那般。他总会安慰自己,或许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也有通过气味辨别同类的能力,只是在漫长的时间长河与进化过程中丢失了而已,毕竟这种能力已经不再适用,现在的世界早已不再仅仅是鸟语花香,空气中渐渐弥漫了更多的污浊,以及灯红酒绿。
                王小文所嗅到的人的气味不同于任何香水或是体味,它并非来自于化学工业,也不源自皮下组织,而是从人身体最深处所散发出的一种最为原始而纯粹的气息,像标签一样体现着每个人的属性与特质,却又像指纹那样独一无二。
                他不知道如何去定义这些气味,因而往往只能用一些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东西来描述,例如小潘是薄荷味的,小欧是榴莲味的,小刘则是柏油马路味的。
                即使在没有雾霾,禽流感也不流行的日子里,王小文每次出门都会戴着口罩。对他来说,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街道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泔水桶,各种扑面而来的混合气息令他感到头昏脑涨,因此口罩成了他最有效的自我保护的方式。如果他没有在街头认出你,并非因为他冷艳高贵,而是他需要一点时间从他城墙一般的面具后面将你从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中分拣出来,就像在一池墨水中试图捉住一条不安分的泥鳅。
                王小文是一个单纯的人,他不善于表达自己,也没有什么棱角,他脆弱的内心世界决定了他需要用气味来划分朋友,他在初次见面时总是通过每个人特有的气息来判断这个人,尽管这种方式的可行性无从考证,然而其他人又何尝不在用更加主观的感官在分辨朋友呢。相比起那种方式,王小文觉得可能还是自己的方法更加可靠一些,毕竟人可以用表情隐藏自己的心情与动机,香水或污泥却无法盖住身体里那最本质的气味。
                他时常没有安全感,害怕受伤,更害怕失去避免自己受伤的方式。嗅觉是一个脆弱的存在,相比于视觉,它更加难以捉摸与飘忽不定,如果整个世界变得模糊甚至黑暗,人们会知道一定是自己的视觉出了问题,而不是这个世界本身开始褪色或者消失,但一旦有一天你不再轻易能嗅出那些气味,你又如何知道究竟是这个世界变了,还是自己变了呢。
                因此王小文小心翼翼地保护起了自己的嗅觉,就像珍藏那些所有他不愿失去的珍贵的东西那般,他知道成长是要付出代价的,就像在进化成一个更好的人类的同时,我们也失去了许多原本所具备的本能。那年他24岁,算不上青涩,更不算沧桑,然而当他手上的红绳再次绑起的时候,他也将注定不再年轻了。
                关于青春,王小文没有太多的记忆,毕竟脸盲症让他的回忆里没有面孔,只有一股股关于气味的记忆,他不看照片,也不读旧信,可当他在箱底翻出一件多年未穿的旧衣服时,却能被鼻翼凶猛的颤动,折磨到不能自已。
                2.
                王小文的初恋在他大一的时候,那个青柠檬味的姑娘。
                那是一个明媚的夏日午后,他在教室外的走廊拐角遇到了她。与其说是偶然相遇,不如说是她的味道闯进了他的脑海,那是属于他青春岁月最初的悸动,在那个弥漫着汗臭味与水泥马路焦糊味儿的日子里,没有什么要比这种气息更让人感到舒心的了。
                王小文那天像是中了邪一般朝着那个姑娘走去,支支吾吾地和她搭讪起来,他之前从来没有和姑娘主动讲过话,然而那股青柠檬的芬芳却在那一刻让他的行为变得不由自主。毕竟这是他所嗅到过的最温和、清新而令人起不了丝毫戒心的气味。
                而她也的确是个单纯美好的姑娘,尽管从不涂脂抹粉,却是那样的干净好看,扎起的马尾辫上总是散发着海飞丝的芳香。认识两个月后,王小文在学校湖边的小路上第一次牵起了她的手,从那以后,姑娘经常坐着他那辆“嘎吱嘎吱”的破自行车,在每个傍晚时分一路压过地上斑驳的树影,任长裙在后座上轻舞飞扬。
                那是一段青涩到有些苦涩的时光,虽然两个人在一起简单快乐,王小文却丝毫不懂如何去爱,也不知道如何去经营两个人的感情,他们或许可以经常一起吃饭上自习,一起在夜晚微凉的校园里牵着手走过空荡荡的操场,然而当所有精致的画面都渐渐沉淀下来的时候,初次恋爱的他开始产生了更多关于未来的迷惑与恐惧,姑娘也越来越无法从这段关系中感到安心。
                在一起一年之后,他们在一个漫天星光的夜晚分手了,姑娘没有流眼泪,只是平静地告诉他,还想最后借他的肩膀靠一下,因为也许今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那是王小文最后一次闻到她青柠檬的味道,那夜的风很大,他流下的泪水在脸颊上划出了一道道弯曲的弧线,好像夜空中坠落的流星。
                三年之后的毕业典礼上,王小文才再次见到了她,他忘了自己是怎样在那样一个微醺的时刻,在酒桌间把她从空气中弥漫的酒精与奶油味中分辨出来,犹记得恰如三年前的那个同样闷热而躁动的夏天,这股柠檬的芬芳刺破厚重的空气从鼻孔钻入他的脑海之中,让他如同被当头浇了一桶冷水一般得到了瞬间的清醒和救赎。
                他顺着气味鼓起勇气走到她的身边,礼貌地问能否和她喝一杯酒再拍一张照片,她非常爽快地答应了,于是王小文麻利地干掉了杯中的酒,站在了她的身边。
                “我可以搂着你的肩膀吗?”王小文弱弱地问道。
                “当然可以。”姑娘冲他笑了笑。
                于是那张两人仅有的合照就这么诞生了,照片上的她,马尾辫早已散开,成为了披肩的长发,笑容落落大方,比起当年多了几分成熟与优雅。而一旁的王小文则是一脸局促,额头上密布的汗珠和不自然耷拉着的另一只手臂,让他看起来像极了一个做错事的孩子。
                然而这张照片对王小文的意义并不大,因为照片本身没有气味,他无法从中辨认出任何人的面孔,他当初会想要照这张照片,其实只是想最后闻一次她的味道而已,然而那时的她早已消逝了青柠檬的青涩,取而代之的是黄柠檬那更为浓郁的芬芳。


                16楼2014-11-24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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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和初恋分手后的那段时间里,王小文遇到过一个烟草味的姑娘。
                  那时的王小文经常晚上到酒吧去喝个烂醉,再被室友拖尸体一般拖回宿舍,那个姑娘每天都坐在王小文的旁边盯着不省人事的他,可王小文却一直没有正儿八经见过这个姑娘,只是在自己每每意识模糊的时候,会莫名嗅到一股浓烈的烟草味。
                  在后半夜酒醒的时候,王小文时常会坐在走廊上回忆起这股气味,其实酒吧里总是弥漫着呛人的烟味的,但那个姑娘的味道,却是如此的特别,像是尚未燃烧过的卷烟丝,散发着一股诱人却危险的气息。
                  终于有一天,王小文清醒着见到了那个姑娘,她在一旁冲着他笑,说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见你醒了。这是个很漂亮的姑娘,却是那样的令人捉摸不透,正如她骨子里的那股烟草味,没有人能想象它燃烧之后将会产生的化学反应。
                  这个姑娘的身世是一个巨大的谜团,王小文不了解她的工作,她的家境,甚至不知道她真实的姓名,他只能靠着自己仅有的嗅觉在一片混沌中徒劳地摸索着。他不明白姑娘为什么要每天坐在自己的旁边,对他抱以如此大的关注,她看似不经意的对王小文生活的闯入,像极了一个巨大的阴谋,如同一支被陌生人插在床头的罂粟。
                  单纯的王小文最终还是中了她的毒,这个比他大三岁的姑娘把他变成了一个男人,却没有真正意义上和他在一起过。他们每周穿越半个城市在宾馆里见一次面,然而他们并不关心对方的生活,也不在意对方身上的故事,只想在各取所需之后,和平地回归各自的生活中去。
                  王小文一度沉醉于这种复杂的情欲之中,毕竟这有效地治愈了他失恋后的痛苦,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开始抗拒这种肉体与精神的双重依赖,然而这时的他早已不可自拔,他觉得自己似乎是爱上了这个姑娘。
                  但对这个姑娘而言,她并没有情感上的羁绊,危险的动物并不会让自己陷入危险之中,她的若即若离令王小文陷入了一种近乎崩溃的状态,他们开始争吵,开始渐渐缺少联系,直到有一天他们完全从彼此的世界里消失了,就像从来没有在这个城市中相遇一般。
                  这是王小文最初开始抽烟的原因,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他都会在深夜时分靠着窗户抽掉半包烟,因为他需要用它来慢慢戒掉自己对这个姑娘的嗅觉依赖。他敏感的嗅觉在烟瘾一天天加大的过程中受到了一些损害,然而这却让他渐渐明白,其实对某个人的依赖和对烟草的依赖一样,不过都是一种软弱的逃避,对于那个姑娘而言,自己或许只是杯逢场作戏的酒,但他却喝得太过投入太过用情,恰如曾经那一个个在酒吧不省人事的夜。
                  于是他忽然明白了那个姑娘最初选中自己的原因,她虽然没有王小文的能力,却依然能够读懂他人身上的软弱,这种叫做“经验”的东西,完美地击溃了世间一切建立在感官上的自我防御。
                  事隔多年之后,王小文没有向任何人再提起过这个姑娘,她成为了他青春岁月里最大的秘密。事实上王小文也早已忘却了她的相貌,只有在点起一支烟的时候,才能偶尔在氤氲里看到那一张面孔模糊的脸。
                  4.
                  毕业之后的王小文丢下了过往,独自来到了另一个城市工作。
                  因为穷,他只能住在离公司很远的郊区,在那里的大学城附近租了一个十几平米的小黑屋。也就是在那里,他遇到了那个水果酸奶味的姑娘。
                  这是一股冰凉里泛着微微酸楚的甜味,复杂到令人捉摸不透,他从没遇到过这么一个从外表到气味都将自己完美武装起来的姑娘。她是个比王小文还要没有安全感的人,她的父母离异,自己也曾经历过一段无法释怀的感情,遇到王小文的时候,她像座冰山一般坚硬冷峻,又如玻璃一般脆弱易碎。
                  那是王小文第一次丢下自己的嗅觉,尝试用心去接纳一个人,尽管他自己也很害怕受伤,然而他想要融化这个嗅起来如此弱小的姑娘的愿望,强过了其他一切本能的恐惧。
                  他们在一起后,两个人共同住在那个小黑屋里,陪伴着彼此度过了很多艰苦却又快乐的岁月。在不上班的时候,他俩经常到附近吃便宜的小吃,到超市买一些简单的零食,然后在半夜一起躲在被窝里看一部老电影;为了让女朋友开心,王小文经常用一些零钱去街边的娃娃机里抓几只公仔,日子一长,公仔逐渐堆满了床头;而他生日的时候,女朋友送了他最喜欢玩的魔方,还亲手给他刻了一个橡皮图章,尽管在那个过程中还不小心弄破了自己的手,让王小文心疼不已……
                  这些简单到甚至有些简陋的日子让王小文对幸福有了最初的概念,他也感受到了姑娘那颗长久以来封闭的内心似乎渐渐打开了一道缝,透进了些许的阳光,王小文相信,只要他努力,他终有一天一定会搬出这个小黑屋,让姑娘过上更好的日子。
                  这一次,王小文从来没有如此强烈地发自内心想要给姑娘一个承诺,然而他却无法做到,不是因为他的不善言辞,而是他作为一个刚刚毕业出来的人,凭着每个月勉强够维持生活的收入,还能拿什么东西来给她承诺呢,于是他沉默着,希望能用陪伴代替所谓的誓言。
                  但是忽然有一天,姑娘的家里人让她回家去相亲,对象是一个本地的富二代。相亲结束后,无论富二代本人还是家里都对姑娘非常满意,恰好姑娘的家人也一直很反对她和外地来的王小文在一起,就努力说服姑娘和富二代在一起了。整个过程王小文并不知道,而是当他出差在外,一切尘埃落定后的某一天才得知了这个消息。
                  那天晚上姑娘打电话告诉王小文,她并不是真的爱上了那个富二代,但她真的不知道和王小文在一起有没有未来,至少那个富二代能让她未来的生活没有后顾之忧,而且她最担心的还是她妈妈,她和爸爸离婚后,一个人生活在老家,无依无靠,如果自己和富二代在一起,至少他的家人能替我照顾妈妈。
                  王小文没有说些什么,毕竟这样的理由让他近乎无力去反驳,在那一刻他终于明白自己或许能给她爱情,却终归无法拯救她骨子里与生俱来的不安全感。那一夜他摘下口罩,蹲在另一个城市一条陌生街道的马路边上,拿着电话在来往车辆扬起的尘土中哭了很久,他的鼻子开始变得不通气,在被泪水模糊的视线里,整个城市的灯火也变得光怪陆离起来。
                  后来王小文辞掉了工作,离开了那座城市,去寻找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在这个过程里,王小文内心中的一块地方开始变得坚硬起来,外表也逐渐变得棱角分明,他的鼻翼不再敏感,原本的嗅觉本能也渐渐丧失,但他却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听别人每一句话中隐藏的深意。
                  他明白自己不再需要依赖嗅觉去小心翼翼地分拣陌生人,毕竟他已经不再那么容易受伤。那时的他时常会想,或许这正是人类之所以需要进化成这个样子的原因吧,嗅出一个人的气味在这个现实而残酷的世界并没有什么作用,就算你能够借此走进一个人的内心,却无法更改许多终将成为遗憾的人与事。
                  王小文终于失掉了自己曾经最珍惜的东西,以一种叫做“成长”的方式。
                  当王小文成为一个普通人很久之后,他不再需要为了生存而奔波,也早已搬出了那个长年黑漆漆的小屋。在静谧的夜晚,他偶尔会坐在电脑前写着自己的故事,那些在别人看来有些狗血,甚至有些荒诞的剧情,像极了年轻时那一句句在酒桌上以开玩笑的方式说出来的真心话。
                  然而当他走到冰箱前拿出一杯水果酸奶时,刚刚凑到嘴边,眼泪却这样不自觉地流了下来。
                  女儿跑过来问他道:“爸爸,你怎么啦?酸奶不好喝吗?”
                  他摸了摸她的头说:“不是的,只是放得太久太凉了,有些喝不出什么味道了。”


                  17楼2014-11-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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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4-11-26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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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琴
                      伦哥是个温柔的胖子,有着柔软的肚皮和一颗柔软的心。
                      和前女友分手的时候,她把他送的所以东西都还给了他,其中也包括一个口琴。由于她爱吃蒜,那口琴里也有一股浓浓的蒜味儿,于是后来每当伦哥一次次地吹起它的时候,都会莫名很想吃饺子。
                      前女友是跟另外一个男人跑了的,走之前还把伦哥骂成了一个一文不名的混蛋,可伦哥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安安静静地看着她,就像看着一个任性的孩子,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路旁的芒果树刚刚结出果实,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甜。
                      那是一段艰难的日子,毕竟伦哥不是一个善于表达自己感情的人,他没有抱怨也没有眼泪,只是每天晚上都会把床滚得嘎吱嘎吱作响,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用来表达悲伤的方式。
                      失眠的时候,他都会靠在窗边吹一次口琴,嘴里弥漫着蒜味儿,脑海里想象着她的模样,那些誓言那些再也回不来的美好时光,他闭着眼睛,没有过多的表情,但悠扬的琴声里却诉说着属于他太多太多的辛酸。
                      直到有一天,伦哥发现口琴里的蒜味儿忽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各样奇特的味道,每一次吹起它,都会品尝出不同的滋味来,有的像冰淇淋,有的像巧克力,有的竟然还会像鱼香肉丝。
                      伦哥把口琴反反复复洗了又洗擦了又擦,但依然还是不起作用,口琴里的味道每天都在不停地在变化,并且丝毫没有什么规律可言。直到有一天,伦哥在窗边吹口琴的时候看见一只叼着鱼骨头猫从底下经过,口琴里散发出一股奇怪的鱼腥味时,他才忽然意识到,原来只要他想着谁,口琴里就会弥漫出那个人嘴里此刻品尝到的味道来。
                      如此说来,那些味道就是前女友当时正在吃的东西吧,他默默地想,她真是一个能吃的姑娘,和自己一样的能吃,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有时甚至还会把自己的那份也吃掉,可她却总是吃不胖,永远那么的苗条那么的好看。或许任何东西对她而言都只是匆匆过客吧,获得多少也能干净利落地流失多少,没有什么东西能在她的身体里留下丝毫痕迹。
                      她删掉了关于伦哥的所有联系方式,于是伦哥现在只能用这样的一种奇怪的方式来了解她的生活,她现在有没有在吃东西,吃的是什么,好吃不好吃,就好像她依然在自己身边的时候一样,两个人一起争着吃同一碗面,用嘴把葡萄送到对方的嘴里,为了最后一片薯片比划半天的石头剪子布。
                      伦哥知道自己是一个傻子,为一个并不值得的人牵肠挂肚,可他的内心却是如此的柔软,软到像他肚子上的肉一般,没办法团结起来硬邦邦地去恨一个人。毕竟他无法去计较那些她躺在自己肚皮上安然入睡的时光,无论她是一个怎样的人,但有些美好终归没有错,就好像吃完烧烤第二天拉肚子拉到虚脱,无论食物本身有没有问题,但你终归无法否认你前一天晚上曾经吃得很开心。
                      这天深夜,伦哥又吹起了口琴,但这一次,里面并不是任何食物的味道,而是一股怪异的腥味儿,他觉得似曾相识却又不知道在哪里闻到过,直到他转头看见自己隔夜的内裤,才宛若明白了什么似的,默默把口琴放进了盒子里,收在了抽屉深处并上了锁。
                      伦哥从这天起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每天都要去操场跑五六圈,然后再做一百个仰卧起坐,他的底子很差,时常都会累得四仰八叉,虽然全身的肉依然是软塌塌的,但他内心里的一块地方却渐渐变得坚硬起来。
                      当芒果再次成熟的时候,伦哥到了另外一个城市,他换了份工作,也换了一个面貌,没有人再叫他胖子了,他柔软的肚皮随着他柔软的心一去不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八块腹肌和一颗强大的心。
                      这天在街角,他看见了一个漂亮的姑娘,嚼着口香糖听着音乐坐在长凳上看书。
                      他很想认识她,却又不知道如何开口,正当他有些无措的时候,忽然想起了自己尘封多年的口琴,他跑回住所在行李箱子里找到了它,跑到街角就开始吹了起来。
                      姑娘放下书,抬起头看着他,好像在听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这依然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路旁芒果树散发的芬芳一如当年,可姑娘已经不是当年的姑娘,胖子也不再是当年的胖子了。
                      “你好,请问刚才那支曲子叫什么名字?”一曲终了,姑娘合上书走到了伦哥的身边。
                      “这首曲子叫‘夏日的柠檬’,就像你口中口香糖的味道一样。”
                      姑娘很惊讶地看着他,问他是怎么知道的。
                      他笑着没有回答她,而是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像所有俗套的故事一样,后来她成了他的女朋友,再后来他们结了婚。
                      几年后的一天,伦哥在路上偶遇到多年前离开他的那个女人,她变了很多,变得有些沧桑,眼神里写满了疲惫,尽管依然还是很苗条,却没有了当年的风采。
                      他们很礼貌地寒暄了几句,聊起了自己的近况,她说她现在过得并不好,没想到他如今已经不再是胖子了,当初没有料到曾经如此软弱的他会有如此大的变化,自己还真是有些后悔呢。
                      伦哥却叹了口气道,如果不是她离开了自己,自己也不会变成她理想中的样子,只能说现实真是太讽刺了,我甚至都不知道应该恨你还是感谢你。
                      这是一个苍白的傍晚,稀疏的梧桐树在夕阳里映出一个扭曲的剪影,在喧嚣的人群中被渐渐遗忘。
                      那天夜里伦哥莫名失眠了,脑海里浮现出许多关于往昔的回忆,他拿起很多年都没有再碰的口琴,吹起了当自己依然是一个温柔胖子时吹过的曲子。
                      口琴里弥漫着一股血的滋味,有一丝辛辣,有一丝苦涩,也有一丝稍纵即逝的腥甜。


                      19楼2014-11-27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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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瞬万世
                        这是一篇我一年前写的旧文,有点《李献计历险记》的味道。我无法去定义这样的一篇小说,不论它是科幻也好,还是童话寓言故事也罢,只是今天重读它了以后,萌生了一些关于这一年来的许多感慨,就发出来给大家看看吧。
                        1.
                        在整理老大东西的时候,无意发现了一本日记。
                        他妈妈拜托我把他的衣服还有一些私人用品打包起来,晚上过来取,至于书之类的东西,想拿就拿走,想扔就扔掉吧。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透着一股绝望的无力感,让我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我犹豫着要不要把它给老大的家人,毕竟日记本算是私人物品,但如果老大有知,应该绝对不会想自己的日记被家人看到,作为多年哥们,这点我还是非常了解他的。
                        况且就算他们读过以后,真的能接受这样的一个老大么。
                        想了半天,我最后还是决定把这本日记归类成“书之类的东西”,默默地收了起来。
                        这是一个百无聊赖的午后,窗外阳光明媚,风里透着温暖,如果老大还在,我们也许会照例一起打打游戏听听歌,然而这一切,也许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
                        我轻轻打开日记本,一幕幕往事渐渐浮现在眼前。
                        2.
                        第一次见老大应该是在两年前九月中旬的那个傍晚。
                        大一新生入学从前天就已经开始了,我和其他两个舍友第一天就迫不及待地来到宿舍,彼此打过招呼一起吃过饭算是正式认识了,然而我对床的那个人却迟迟都没有出现,我们一直都期待着这是怎样的一个神秘角色。
                        然而第一次见面却没有给我们留下什么过于深刻的印象,唯一显著的特点就是他一米九的高个,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之后叫他老大的原因,但他无论是相貌还是谈吐都非常普通,我们丝毫不期待他有什么过于常人的地方。
                        老大虽然个子大,却是一个慢条斯理,非常温和的人,甚至让人觉得他有时候后知后觉,迟钝得要命,因为有时候你跟他说了半天话,他过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还要愣愣地问你刚才说了什么。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看似神经大条的人,却惊闻他高中时期拿过见义勇为的称号,据说当时他在街边徒手勇斗四个持刀歹徒,毫发无伤地逐个击倒后全身而退,将围观群众看得瞠目结舌,随后被当地媒体誉为传奇。
                        其实老大的学习并不好,但见义勇为这种东西加分还是非常可怕的,于是他就这么进了我们这所重点大学,很多人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官二代富二代之类的有一个牛逼的老爸,于是帮他搞出了这么一个名堂来加分。
                        但我始终觉得这并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毕竟就算他想要政策加分,可以用的手段也非常多,完全不必编造这样一个上网一查就知道真相的故事来冒风险,而且这个故事又这么蹊跷而匪夷所思。
                        于是有天我试着捏了捏他松松垮垮毫无肌肉可言的胳膊,忍不住问他:“你丫的以前学过跆拳道还是什么的么?完全不像啊!”
                        他傻傻地笑笑说:“没呢没呢,就是路见不平而已,不值一提。”
                        我不依不饶地问道:“这没道理啊,人家四个你一个,而且还是个个拿刀,就算是李小龙什么的都得犹豫犹豫不是么,我只是好奇你到底哪来的勇气,而且最后你竟然毫发无伤?我真的理解不能了!”
                        他很深邃地笑了一下,说了句“你会懂的”,便默默看书去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跟自己纠结较劲。
                        最后我只能安慰自己,人不可貌相吧,也许老大真是这块料也说不定。
                        3.
                        后来真正让我相信老大确实是个天才却是在一次学校电子竞技比赛中。
                        那是一次学校电子竞技社团举办的一个比赛,比赛项目有CS,DOTA,魔兽,FIFA,星际等等,完全是WCG的项目,比赛的奖金也非常诱人,每个项目能够夺冠的选手或者战队,每人都能获得1000元的奖金。
                        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七拉八拽了四个系里的同学一起参加CS比赛,因为当时初中高中有玩过,由于打得一直不错所以也有点盲目的自信。当时我也不是没有拉过老大,当他总是说自己最讨厌打CS了,没有意思,自己打得也不好,于是我就不勉强他了。
                        但其实我们都没有预料到这比赛其实是有猫腻的,因为根据赛制,校外的职业战队也是有参赛权的,于是为了让这些奖金不外流,他们社团特意请来了一些当地的职业战队来参加比赛,以最后瓜分奖金。
                        当时的我们意气风发,不可一世,一路过关斩将杀入八强赛,而四强争夺战正是对阵一支职业战队。
                        根据比赛的规则,四强赛之前所有的比赛都在线下进行,我和其他四个同学约好了当天晚上几点准时在哪个平台哪个房间,会有专门的OP来建主机。
                        一开始我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也非常自信地想看一看职业选手的水平到底怎么样。但怎料一开场我们就被打了一个0:5,士气受了打击并被经济压制,最后上半场以13:2收场,仅仅拿下两局。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觉得异常地疲惫,无力地靠在椅子上也懒得去和队友交流些什么了,毕竟dust2地图,上半场我们作为T方进攻有利,下半场交换阵容打CT,只要对方成功再拿下三局,我们的比赛就结束了,而我们还需要14分才能取得胜利,这基本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猛然回头发现老大站在身后一直在看,他缓缓地冒出几个字道:“比赛报名费是多少钱?”
                        我愣了一下,叹了口气说:“二十块啊,唉,估计就这么拿不回来了。”
                        “我帮你打吧,到时候请我吃顿饭就行了,放心吧不会超过二十块的。”
                        “你?你不是说你最讨厌玩CS了么,而且玩得不好。”
                        “让我试试看吧,很久没玩了,反正你再打下去也是输了。”他的表情非常平静。
                        我想了想,最后还是起身把位置让给了老大。
                        他先切了一下游戏设置,把鼠标灵敏度直接调到了最高,我摇了摇头心想老大果然是个菜鸟,这一甩枪鼠标不飞上天才怪呢。
                        下半场比赛开始,交换阵容后我们出现在CT的老家,OP刷新三次后老大什么也不买,冻结时间一过他便换出小刀从中门直接向上走去,着实把我给吓坏了。
                        “哎哎你这不是去送死么?”我真想把他从椅子上揪起来。
                        但接下来的一幕却着实让我大跌眼镜,匪徒们正准备集结穿过A门强攻A区,和老大撞个正着,只见老大不慌不忙地开了5枪,匪徒全部被爆头,拿下手枪局!
                        我张大嘴巴愣在那里,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刚才我甚至都没有看清楚准星的位置!
                        对面的玩家用英语打出了"nice",但我显然能感觉到他们此刻心里有多少不服气和迷惑不解。
                        接下来的比赛更是变成了一边倒,老大两局过后直接买出一把AWP,开局就站在中门的位置狙死了对面的两名队员,对面直接被打崩盘了。
                        最后我们以15:0的惊人比分拿下了下半场,总比分17:13晋级四强赛!
                        对面的职业选手终于坐不住了,大喊老大作弊,要求OP取消我们队伍的资格,但是我心里很清楚,我的电脑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外挂,我也一直全程观看老大的操作,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最后OP以没有检测到外挂为由驳回了对面的申诉,我们顺利晋级了四强赛。
                        老大起身准备去洗澡,我一把拉住他问他:“我去,你真的是神吗?你怎么不去参加职业比赛啊,你绝对有世界级职业选手的水平啊!”
                        老大的神情显得非常疲惫,他说他真的非常讨厌这个游戏,今天只是为了帮我们进四强拿奖金而已。
                        我从没有见过他如此疲惫的神情,但我心中却非常感动。
                        之后的比赛老大不愿意再替我参加,而我们也就这样获得了第四名,一人拿了一百块钱奖金。我之后请老大吃了顿饭,说我和他从今以后就是铁哥们了,有什么困难尽管提。
                        他看了看我,很认真地问我道:“你能不能帮我做一个实验?”
                        4.


                        20楼2014-11-27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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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很庆幸这个工作是没有指标的,不然我真的得想办法弄死几个人才甘心。
                          今天是我工作的第一百二十七天,除了一个老教授去世了之外,依然没有任何学生死掉。其实想想也是,学校里要是一天到晚都有人死,那也该鸡犬不宁了,一年能有那么一两个名额就不错了吧,而且还不一定是死在校园里的。
                          这几个月的时间过去后,学校里果然再也没有关于我的讨论,就连我的宿舍现在都有另外一个人住进来了,这里似乎再也找不到任何我曾经存在过的证据了,就好像树叶落在了地上,最后消失在了泥土里一般。
                          我还是像往常一样,白天飘到教室里听一听课,中午飘到大家寝室看着各种剧情各种不能说的秘密,傍晚坐在操场边看夕阳缓缓落下。这个世界每天依然有着各式各样的情节在默默上演,每个人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又在彼此的故事里充当着不同的配角,我虽然全都清晰地看在眼里,但其中的喜怒哀乐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我忽然有些不太想继续把这个工作做下去了,于是就去找死神大叔,想跟他辞职。
                          “辞职?这么快就想跳槽啦?我可告诉你哦,除了我这里之外就没有任何工作了呢。”
                          “能转生么,我死腻了,不想死了,我对这样的日子失去信心了。”
                          “可是你这样转生,万一再当个矮矬穷,还是不太好活呢,你像现在这样,想去哪就去哪,什么也约束不了你,而且又能知道这么多有趣的事情,不是挺好的吗?”
                          “我不知道,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虽然生活很难,虽然很多事情都是扑朔迷离,但总觉得还是活着强。”
                          “那我问你,活着的意义在哪里?无论你活多长,到最后不都要死嘛,然后再转生再换一个人生,再等待死亡,你说这里有什么意义?”
                          “这我答不上来,虽然这个世界上好像一切都没有意义可言,但为什么就非得要去有意义的事情呢,一直这么死着不也是没意义嘛,我每天飘来飘去看他们活,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死神大叔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什么了。
                          “所以……可以辞职吗?”我弱弱地问他道。
                          “嗨,这是你的自由,现在的大学生啊,就是这样呆不住。其实我只是有点感慨罢了,我曾经有过无数的管理培训生,可是直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一个人能坚持到接替我的位置呢。”
                          “那您岂不是永远也不能转生了?”
                          “我是死神,死神是永生的。”
                          “我不懂您的意思。”
                          “从来就没有活过的人,哪里来的死呢。”


                          23楼2014-11-27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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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渐隐人
                            1、
                            “姓名?”
                            “陈浩。”
                            “什么浩?”
                            “耳东陈,三点水一个告诉的告。”
                            “嗯,今年多大了?”
                            “二十四岁。”
                            趁着医生在病历本上写字的时候,我紧张地咽了口唾沫环顾了一下四周,这是一间有些阴暗的诊疗室,屋里没有窗户,只有桌子上摆的那一盏不停在闪烁的台灯,发出昏黄而微弱的光。
                            “那个,说说你的病吧。”医生抬起头来盯着我道。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最近身边发生了很多奇怪的事情,它们完全不合理,但我却无法确定究竟是我的记忆力出了问题,还是我的精神出了问题。”我有些沮丧地抓了抓脑袋对他说道。
                            “哦?有这种事?说来听听看。”医生换了个坐姿,将双手抱在胸前露出一副好奇的神色。
                            “我最近一直丢东西。”
                            “哈?丢东西,这个不是很正常嘛,马虎的人不都是天天丢东西么?”医生听完我的话不禁哑然失笑。
                            “不不不,我最近丢得有些太过频繁了,而且怎么也没法找到,而且有些东西根本就不可能丢的。”
                            “比如呢?”
                            “旧衣服,放在衣柜最底下的抽屉里,自从收进去后就从来没有拿出来过,我平时都一个人住,也不可能有人会去动,但是一觉醒来拉开抽屉,却统统不见了。”
                            “会不会是进小偷了?”
                            “不可能,家里门窗都关得好好的,就算是小偷,又为什么要偷这些不值钱的旧衣服呢,我家里的电器都在,而且这些旧衣服是我原本打算过一段拿去捐掉的。”
                            “嗯,或许你在某个时候已经把它们捐掉或者丢掉了,只是你忘记了?”
                            “我也曾考虑过是可能这样,但不管我怎么努力回想,都想不起任何与之相关的细节,所以我确信它们真的是凭空消失的。”
                            “除了旧衣服以外还有什么别的东西吗?”医生皱了一下眉头问我道。
                            “其实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比如我放在楼下杂物间里用来收纳旧物的箱子,昨天一数发现少了一个,还有我书架上书,平时不怎么看的也少了几本。”
                            “会不会是有人在跟你恶作剧?”
                            “恶作剧?谁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难道是鬼?”我不禁感到毛骨悚然。
                            “我不相信这个,以我看过这么多病人的经验,我只相信一点,那就是在这世上一切事情的缘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人。”
                            “那么问题真的出在我身上了?可是您看我这不挺好的吗,我精神挺正常的啊,我记忆力也没问题的啊。”
                            “你最近睡眠怎么样?”
                            “挺好的。”
                            “做梦吗?”
                            “梦……听您这么一说我倒有点印象了,我最近好像老是梦到一个姑娘。”
                            “是谁?”
                            “我不认识,事实上根本也认不出来,她的脸是模糊的,身形也是破碎的,就像从坏掉的电视机里看到的人那样。”
                            “嗯,我知道了,你这个病还真有点复杂,我现在不好给你下什么定论,不如你过两周再来复查吧,如果再有丢什么东西,或者梦到什么,记得到时候告诉我。”医生拿笔敲了敲病历本,然后在上面潦草地写了些什么,之后便打发我走了。
                            走在医院大厅的过道上,我的心情很压抑,又莫名感到几分恐惧,我不知道这个潜伏在我身边的看不见的小偷究竟想要做些什么,他究竟是偷走了我的东西,还是偷走了我的记忆,或者难道真的是我得了精神分裂症,每天都在睡着之后亲手把自己的东西丢出窗外了吗。
                            走出医院的时候天上依然下着蒙蒙细雨,灰暗的天空让人分辨不出这究竟是上午还是黄昏,这种糟糕的天气已经持续了有好长一段时间了吧,在我的印象里似乎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放过晴了,寂静的街道上没有车辆,只有脚步匆匆的寥寥行人,像是末世降临前的黎明,沉闷到令人窒息。
                            2、
                            回到家门口,我先小心翼翼地在门上趴了一会儿,听里面没有什么动静后,然后才缓缓地打开了门。
                            打开灯后我环顾了一下客厅,并没有发现少了什么东西,于是才舒了口气,瘫倒在了沙发上。我拿过手提电脑,想上网查一查相关的病症,然而搜遍了各种网站,也没有找到和我一样的情况,健忘症患者并不丢东西,他们只是忘记了东西放在哪里,或者有某段时间的记忆空白,而精神疾病患者往往有严重的情绪问题,可我的情绪却非常稳定,因此这一切都说不通。
                            为了确定自己是个正常人,我登上了QQ想找自己的朋友们聊一聊,然而当我打开QQ的那一刻,我却惊异地发现QQ的分组少了一个,一个被我备注为“不熟”的分组凭空消失了,里面所有的好友也不见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网络延迟的问题,可我反复登了很多遍也没有再找到这个分组,最后只能怀疑是自己的QQ被盗了。我连忙根据系统的提示试图修改我的密码,但当我点开绑定邮箱的时候,却发现邮箱账户不存在。
                            这一系列的挫折令我不禁有些恼羞成怒,我拿起手机给客服打电话,询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你好,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我的邮箱不存在?”
                            “请您告诉我您的邮箱账号,我到后台帮您查一下好吗?”电话那头传来了客服小姐甜美的声音。
                            我把账号告诉了她,她让我稍等片刻。
                            “先生您好,我刚才帮您查过了,您这个邮箱根本就没有开通过,是不是您记错了您的账号。”
                            “记错了?不可能吧,我都用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记错呢?”我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可是我已经帮您查过很多遍了,后台没有任何关于这个邮箱的信息,系统显示您这个账号从来就没有注册过邮箱。”
                            “有没有可能是系统出问题了啊?”
                            “不太可能有这种情况,我们还从来没有遇到过用户信息丢失的情况,就算有,也不可能只丢您一个人的不是吗?”
                            听到她说“丢失”这两个字的时候,我的心里不由得“咯噔”了一声,颤抖着手挂掉了电话。
                            我猛然意识到这个所谓的“丢失”很有可能也是这一连串事件中的其中一环,不仅仅是我现实中拥有的东西在失踪,就连我在互联网上的信息也在渐渐消失。
                            我觉得有些头疼,于是蹒跚着脚步走进了卧室,把自己裹进了被窝里,很快便陷入了沉沉的睡眠中。
                            梦里我又见到了那个姑娘,她穿着白裙子,手上拿着一束花,缓缓地向我走来,我努力想要看清她的脸,可她的脸却依然还是模糊一片,当她就要走到面前时,我看到她的嘴巴似乎动了起来,像是要和我说什么话,然而还没等开口,她的身体顿时就碎裂成了一个个小块,然后化为粉末,消散在了空气里。
                            一觉醒来窗外依然还是灰蒙蒙地飘着细雨,我伸手想要抓过床头柜上的闹钟看看时间,却抓了个空,我起床一看,发现这台陪伴我很多年的闹钟不知在什么时候也已经凭空消失了。
                            我有些无力地坐在床上,回想着昨晚做的梦,开始觉得有些不安,这个梦或许是一个隐喻,那个姑娘每次都以那样的一种方式消散在我的面前,这会不会代表着某种隐喻呢,预示着相同的情况正在发生在我身上。
                            我仔细琢磨了一下,觉得自己现在面临的状况似乎正是如此,与其说我一直在丢东西,不如说一切和我有关的东西正在从这个世界上一点一点地消失,虽然一开始消失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或是有些年头的东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和我密切相关的东西注定都将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最后甚至就连我自己,都将变得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想到这里我感到十分恐慌,连忙冲到客厅里去拿我的手机,想要把自己的状况立即告知自己的朋友们,然而当我拿起手机的时候,却发现屏幕却是亮着的,而通讯录里的号码,此刻正在一条一条地被自动删除。


                            24楼2014-11-27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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