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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孤独者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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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报社文,没错!我已经有预感我会考砸地理了!现在让我来报社吧哈哈哈哈!


IP属地:江西1楼2014-11-22 14:23回复
    我觉得我很孤独,因为别人都不了解我的世界。
    ——斯柯达
    在魔王的城堡里,在昏暗的地牢中,哲学家斯柯达迎来了他的小王子泰迪尔【泰临】,在时光都禁止涉足的地方,荒度的岁月里,人与骷髅的抵足而谈。
    我从来没有这么感激过,这一代的魔王有收集各国公主王子的癖好!赞美他23333
    ——斯柯达


    IP属地:江西2楼2014-11-22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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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只骷髅,但我是一只有思想的骷髅,我认为我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我懂得世界是由物质组成的,物质决定了意识,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世界是运动的,运动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好吧,当我第一千零一次为我可怜的,愚蠢的,无知的听众——隔壁间的骷髅兵克洛林讲述关于哲学最基本的定义的时候,他这个低劣的,卑微的,卑鄙的骨头架子竟然敢把他的腿骨上附着的腐肉撕下来,以一种鄙俗的方式扔过了生着灰绿色铁锈的围栏,直直的扔到了我的脸上!
      “该死的!你这个渎神者!混沌神大人是不会放过你的!”
      哦!这个愚昧的唯心主义者!一昧的追求虚妄的东西!把客观精神当成世界的本原和主宰,他难道不知道唯心主义只是一朵无实花吗?把概念夸大为脱离物质的神化了的绝对,真是……
      克洛林毫不在意的拔下他的中指指骨,冲我大喊:“把我的肉还给我!那是我和雷布斯打赌赢回来的,我准备把它和我手肘关节的筋缝在一起!”然后,他把它棕黄色泛黑的骨头扔了过来。
      好吧,他的确不知道。“谁会稀罕你的破肉!腐烂的粘哒哒的!”我接过他的,明显保养不当的烂骨头,用我的食指骨和大拇指骨小心翼翼的捻起它,第一千零一次的用它戳进腐烂的肉里,然后把肉连着骨头一起扔回了克洛林的身边。
      哦!混沌神啊!我一辈子都不会用我的骨头去触碰那些肮脏的,恶心的,腐朽的腐肉的!
      作为一只有思想的哲学家骷髅,我是一个骨头中的美男子。或许你不会明白骨头有什么美的,但是,任何一个看到我的生物,只要是思维着的,都会赞美我象牙白,泛着珍珠般朦胧的光泽的骨头的,它全身上下没有一点儿伤痕,当我站起来时,以耻骨【好吧,愚蠢的人类,耻骨上有鲜活的肉的话就叫肚脐】为分割点,上半身与下半身之比是0.618,完美的0.618!这可是黄金比例!
      在这个看脸看身材的世界,如果不是我每天都仔仔细细的用干净的天鹅绒手帕把我全身上下都擦拭三遍,再仔仔细细的完成一整套206块骨头的保养,你认为为什么隔壁的克洛林,前面的加西兰,后面的柯西金,乃至整个地牢的骷髅兵会容忍我这么久?开玩笑!
      也许你会问,现在不是只有进化了的骷髅兵才会有思维吗?就是那种关节处都连着筋脉和腐肉的骷髅兵?哦,让我告诉你,在我刚刚诞生的时候我确实是这样的一只丑陋的骷髅兵,但是我可是一只有思想的哲学家骷髅,所以,我把它们全部都剔掉了,要知道,那些腐烂了的东西可是会把我的骨头弄脏的!
      “我还是觉得斯柯达脑袋有问题。”
      “是呀,他简直脆弱的轻轻碰一下都会散架了——看在我们一起生活了几百年的份上,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对他宽容点。”
      “哦,是的,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


      IP属地:江西3楼2014-11-22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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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和你的相遇,是一场美丽的偶然
        斯柯达的牢房是整个地牢里面最干净的牢房,因为斯柯达有一点轻微的洁癖。他喜欢干净的地面,干净的墙壁,以及干净的骨头,他喜欢亮色调,暖色调,就像白色和金色。有一次他甚至想把牢房黑色的墙漆擦剐掉,但是当隔壁间的克洛林有一次不小心把腿骨嵌在墙壁里【据说他得罪了守门的女巫尸】,在经过艰难困苦的奋斗后,他的腿拔了出来——以及带出了墙壁里层的细碎屑——他的腿变成了棕褐色,那是粘腻的泥土干燥蒸发完水分后的样子,从这以后,斯柯达就再也不妄想墙壁后面是什么了。
        哦,混沌神啊!他发誓在之后的几十年里,他每次看到墙壁——尤其是隔壁间破了个大洞的墙壁——他都觉得他的骨头上浮出了粗糙的小颗粒,噼里啪啦的跳着踢踏舞,在他的骨头上不停的跳啊跳,还唱着尾音转了好几个哆嗦的歌。
        在漫长的空洞岁月里,就像时空的轨道破了个大洞,漏了风,还没得补,于是在这个破犄角旮旯地里,连时光都遗忘了它的存在,几百年的时光,就像白骨就算再怎么努力的去合拢都还是会有缝隙一样,从指缝里头滑溜溜的溜走了,谁也留不住它。
        在这些不知道时光是如何荒度的岁月里,他们这些死亡生物唯一的乐趣——生命里有趣的过客——大概就是每代魔王心情不好的时候关进来的形形色色的人了,最多的一次,一个牢房里头挤满了人,就像沙丁鱼群一样被挤的满满的,每天那些人类都只能站着睡觉,以及,站着解决一系列生理问题……
        那时候他们就不能住在牢房里,得在牢房外面把守,防止人逃出去,但每次都会发生一些小矛盾,主要是由于他们的战斗力太弱,如果有人想要逃出去,基本上都能逃出牢房这个三寸地,他们不就是标准的炮灰命,每次打完架都会散落一地,然后女巫尸之类的才会象征性的跑出来打打,打完了还不帮忙拼骨头,每次总会有几只骷髅兵的骨头拼错了,奇葩的是有的骷髅兵明明知道不合身还不愿意还回来,宁愿一拐一拐的走路,地牢尽头的安德鲁和撒克逊天天吵架就是因为这种历史遗留问题。
        但就算是这样,他们还是很期待魔王的现世,那毕竟是为数不多的乐子了,每到这个时候,骷髅兵身上的腐肉就会大批次的转移,从这个移到那个身上,从那个移到这个身上——他们以打赌为趣,每天总是要开几个赌盘的,没有几个赌资怎么好开口?
        现在,万众瞩目的时刻到了!骷髅兵们普大喜奔,纷纷奔走相告——魔王来啦!魔王来啦!魔王来啦!
        可惜的是,这个名叫罗兰的魔王根本就是一个无所作为的人!作为一个魔王!他宅可以!他天天闷头看书可以!可是他不能不作恶啊!他为什么不派兵攻打基辛格王国?就算不打基辛格王国,也还有月兰国忘响国可供选择啊!他为什么不惹祸?最最重要的是——他为什么不抓人?
        魔王地牢全体黑暗生物表示:这样的魔王一点也不可爱。
        后来,他们才知道,这个魔王不是魔王,具体怎么个不是法还有待考证,但是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一代的魔王其实是一个叫格里西亚的人——据说他还曾担任太阳骑士,斯柯达有点好奇他的头发是不是灿金色的,但很快他就否认了这个念头,历代魔王都是被黑暗元素污染的黑发,就像这漆黑冷漠的地牢里簌簌掉渣的油漆一样无趣——在这个可喜的消息下,他们开了赌盘,赌这个魔王有什么怪癖没有。
        魔王嘛,那肯定不是一般人可以担当的,在黑暗元素的污染下,几乎人人都有那么一两个不可理喻的怪癖,斯科特表示这可以理解精神压力太大了嘛!他们这次没有再赌地牢会被塞进多少人,要是像上一个一样就没趣了,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赌了一个更有趣的,以慰藉他们受伤的心灵。
        “我赌他喜欢内裤外穿,而且是红内裤!”
        “我赌他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和勇者相爱相杀!”
        “我赌他喜欢把整座城堡全部翻新,一天换一个颜色,最爱奶牛斑点!”
        “我赌他和审判骑士有一段虐恋情深,并且痴痴深爱不得!”
        “我赌他的后宫其实是十二圣骑士,不,是整个圣殿!”
        ……
        无聊的骷髅啊,斯柯达表示他一点都不想知道这个魔王有什么怪癖。
        “斯柯达,你赌什么?就差你了!”满足了精神世界的黑暗生物们最后把目光投向这个不合群的哲学家。
        迫于淫威下,斯科特晃了晃脑袋,用天鹅绒手帕擦拭他的手骨,漫不经心的说——
        “我?我赌他喜欢收藏各国公主王子。”


        IP属地:江西5楼2014-11-2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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