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俗文化的特点(2008-05-24 10:45:42)【图片】转载▼
钟敬文先生是我国民俗界的泰斗,他在《民俗文化学发展》一文中,提出民俗文化有五个方面的基本特征:集体性;类型性;传承性与扩布性;相对稳定性与变异性;轨范性与服务性。另外,在其他民俗学研究大家,如乌丙安、萧放等也都把稳定性与变异性列为民俗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可以说,目前稳定性与变异性作为民俗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在民俗界中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
为了更好地分析中国民俗文化的稳定性和变异性,有必要首先弄清一个基本问题:到底何为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是一个很普遍的概念,提起它,我们并不陌生,但怎样来给民俗文化下一个准确的而又通俗易懂的定义?民俗或风俗这类词语,从它的历史源泉说,在我国先秦两汉的古代典籍中已经出现。直到现在,它还流行于人们的口头或书写的文字上。依我们现在大多数人的理解,所谓民俗或风俗,主要指的是:文化比较发展的民族,它的大多数人民在行为上、语言上表现出来的种种活动、心态。它不是属于个别人的,也不是一时偶然出现的,它是集体的,有一定时间经历的人们的行动或语言的表现。它既然是集体的、传承的,就必然要逐渐形成一种模式。换句话说,它被“定型化”,而决不是一种任意的、散漫无纪的文化现象。所以,对于民俗文化的概念,我们可以这样来界定:民俗文化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创造的语言和行为模式,或者说是民族共同创造和遵守的行为规则。
在明确了民俗文化的定义之后,我们再来试着说说本文的重点:民俗文化的稳定性与变异性。民俗文化因其传承的特殊性,在日常生活中人相袭,代相传,具有相对稳定的特性。但民俗作为一种基础文化,在传承与传播的过程中并非一成不变。相反,它随着时空的变化不断地发生变异,形成了与稳定性相联系的变异性特征。
稳定性是中国民俗文化突出的表现之一。正如钟敬文先生所说的“中国社会在数千年的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民俗文化的特色。这种特色是通过民俗文化的稳定性体现出来的,比起世界上其他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我国民俗文化的稳定性,主要是农业小生产制度的产物。”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农业社会,虽然发生了几十次的大规模的王朝更迭的战争,但农业社会的基础并未动摇,几千年一以贯之的农业宗法社会性质没有发生大的改变,由此围绕着农耕社会所形成的大农业民俗得到相对稳定的传承。这种稳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族观念的稳定性。宗法制度确定于周朝,宗法制度的基本社会单元是以家长为中心的家族。家族共同体在中国社会传袭几千年,家族制度的传承与自给自足的小农业生产息息相关,人们长期居留一地,即便迁动也是“举族而迁”。“家”既是民众生产的基本单位,也是民众“生活的世界”。因此,维护家族利益及家族内部等级秩序的家族观念至关重要。读过巴金的《家》,我们就可以从即将瓦解、支离破碎的“家”中体味出来“家”的重要。人们很早就确立了“亲不亲一家人” 的血亲关系原则与家族内“长幼有序”的伦理原则。人们利用种种民俗强化家族意识,维持家族的稳定,沿袭家族的传统。祖先崇拜是支撑家族的精神支柱。人们通过各种祭祀活动,不断地增强“念祖追宗”的“认同感”。在周期性的年节民俗中,祭祀祖先是一重要的节俗项目。元日为一年之始,返本追宗,自然首先要祭奠先人。元日祭祀的习俗起源很早,在东汉的《四民月令》中就有记载:“正月之旦,是谓正日。躬率妻孥,祭祀祖祢。”这种习俗一直传承于民间,春节期间一定要在祖宗牌位前上香、叩拜。“每逢岁首‘元日’各家男女均黎明即起,吃扁食,拜神祭祖”。目前乡村仍保持这一祭祀习俗。清明是强化家族认同意识的重要节目。清明祭祀活动,从宋代复兴祖宗意识开始,祠堂就成为家族活动的中心,一年两度的春秋祭仪均在祠堂举行。清末至民国时期庙祭依然是家族活动中的大事,时至今日,邓州的一些地方就在农历十月初一(人们俗称鬼节)举行立碑、唱戏等活动,让家族成员重温家族历史,感受家族亲情,稳固家族联系,人们在叩拜、参与活动时分享家族的荣誉、责任与义务。墓祭在唐代即已出现,当时没有祠堂、家庙的小户口人家以墓祭为主,清明祭墓之俗历代相沿。周期性的祭祀活动既是家族观念的体现,同时它又是家族观念的传承和强化。
钟敬文先生是我国民俗界的泰斗,他在《民俗文化学发展》一文中,提出民俗文化有五个方面的基本特征:集体性;类型性;传承性与扩布性;相对稳定性与变异性;轨范性与服务性。另外,在其他民俗学研究大家,如乌丙安、萧放等也都把稳定性与变异性列为民俗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可以说,目前稳定性与变异性作为民俗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在民俗界中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
为了更好地分析中国民俗文化的稳定性和变异性,有必要首先弄清一个基本问题:到底何为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是一个很普遍的概念,提起它,我们并不陌生,但怎样来给民俗文化下一个准确的而又通俗易懂的定义?民俗或风俗这类词语,从它的历史源泉说,在我国先秦两汉的古代典籍中已经出现。直到现在,它还流行于人们的口头或书写的文字上。依我们现在大多数人的理解,所谓民俗或风俗,主要指的是:文化比较发展的民族,它的大多数人民在行为上、语言上表现出来的种种活动、心态。它不是属于个别人的,也不是一时偶然出现的,它是集体的,有一定时间经历的人们的行动或语言的表现。它既然是集体的、传承的,就必然要逐渐形成一种模式。换句话说,它被“定型化”,而决不是一种任意的、散漫无纪的文化现象。所以,对于民俗文化的概念,我们可以这样来界定:民俗文化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创造的语言和行为模式,或者说是民族共同创造和遵守的行为规则。
在明确了民俗文化的定义之后,我们再来试着说说本文的重点:民俗文化的稳定性与变异性。民俗文化因其传承的特殊性,在日常生活中人相袭,代相传,具有相对稳定的特性。但民俗作为一种基础文化,在传承与传播的过程中并非一成不变。相反,它随着时空的变化不断地发生变异,形成了与稳定性相联系的变异性特征。
稳定性是中国民俗文化突出的表现之一。正如钟敬文先生所说的“中国社会在数千年的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民俗文化的特色。这种特色是通过民俗文化的稳定性体现出来的,比起世界上其他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我国民俗文化的稳定性,主要是农业小生产制度的产物。”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农业社会,虽然发生了几十次的大规模的王朝更迭的战争,但农业社会的基础并未动摇,几千年一以贯之的农业宗法社会性质没有发生大的改变,由此围绕着农耕社会所形成的大农业民俗得到相对稳定的传承。这种稳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族观念的稳定性。宗法制度确定于周朝,宗法制度的基本社会单元是以家长为中心的家族。家族共同体在中国社会传袭几千年,家族制度的传承与自给自足的小农业生产息息相关,人们长期居留一地,即便迁动也是“举族而迁”。“家”既是民众生产的基本单位,也是民众“生活的世界”。因此,维护家族利益及家族内部等级秩序的家族观念至关重要。读过巴金的《家》,我们就可以从即将瓦解、支离破碎的“家”中体味出来“家”的重要。人们很早就确立了“亲不亲一家人” 的血亲关系原则与家族内“长幼有序”的伦理原则。人们利用种种民俗强化家族意识,维持家族的稳定,沿袭家族的传统。祖先崇拜是支撑家族的精神支柱。人们通过各种祭祀活动,不断地增强“念祖追宗”的“认同感”。在周期性的年节民俗中,祭祀祖先是一重要的节俗项目。元日为一年之始,返本追宗,自然首先要祭奠先人。元日祭祀的习俗起源很早,在东汉的《四民月令》中就有记载:“正月之旦,是谓正日。躬率妻孥,祭祀祖祢。”这种习俗一直传承于民间,春节期间一定要在祖宗牌位前上香、叩拜。“每逢岁首‘元日’各家男女均黎明即起,吃扁食,拜神祭祖”。目前乡村仍保持这一祭祀习俗。清明是强化家族认同意识的重要节目。清明祭祀活动,从宋代复兴祖宗意识开始,祠堂就成为家族活动的中心,一年两度的春秋祭仪均在祠堂举行。清末至民国时期庙祭依然是家族活动中的大事,时至今日,邓州的一些地方就在农历十月初一(人们俗称鬼节)举行立碑、唱戏等活动,让家族成员重温家族历史,感受家族亲情,稳固家族联系,人们在叩拜、参与活动时分享家族的荣誉、责任与义务。墓祭在唐代即已出现,当时没有祠堂、家庙的小户口人家以墓祭为主,清明祭墓之俗历代相沿。周期性的祭祀活动既是家族观念的体现,同时它又是家族观念的传承和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