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婆在唐山市里分了房子,按理说是应该给我的,因为我嫁到他们家的时候,我没有房子,租了好几年的房子,婆婆就说他们的房子给我,我对象的哥哥和姐姐都有自己的房子了,可是我对象前年赚了一些钱,我们就在买了房子,婆婆又说分的房子给他大哥,要知道在唐山市里的房子怎么也得3 4 十万啊,说我有房,他哥的房子小,就不给我了,我也没说什么,那理所当然就是他哥一家跟婆婆一起过照顾她了,可是我们大嫂子说不跟婆婆一起过,那这样的话婆婆就没有人照顾了,(老公公过世了)我对象就要给接过来跟我们过,我也没说不管,那就是房子得分3份,不能给一个人,我对象就不干了,跟我吵架,说房子是老人的,愿意给谁就给谁,不给我我也要照顾,呵呵 我没那么高尚,嗨,做人难啊,也许我不是个好媳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