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走了一回,也算散散心。回来的时候也不算早了 ,只记得遇到自己的老师不仅没打招呼,还装作是没看到地走过去了,也算是平衡一下心理。从那次开始,我也就喜欢上了那种出去一个人走走的感觉,尤其是走到长江的边上,再沿着长江走上一路,那种感觉很奇妙,可能这也预示着会发生点儿什么。
我发现自己的适应能力真不是一般的差,搞了这么久好多人除了名字之外什么也不记得,一个宿舍的人也没有玩得特好的,可是我知道我自己是个很义气的人,我会有一帮自己的好朋友。后来也证明我是对的,总会有人合自己胃口。慢慢的,确实有好多人熟悉了,甚至很多人都玩得很好,比如晟,义,苗等等。几个人一起打球一起泡网吧,一起看学校漂亮姑娘,一起做错事受罚。。。
又冷了一些的时候,我还是一如往常地去河边走走,因看天上黑黑的,就顺手拿了伞。这个地方热的时候要命,冷的时候也不好过,风大得一比,吹在人脸上好特么疼。走在回来 的路上,好好的就下雨了,而且是说来就来,没有过渡,直接到暴雨,感觉我的伞都没太大作用,路上店子也关了,行人也没什么了,好不容易小一点儿,自己身上也湿了不少,真是倒了好大的霉。我一直走,然后旁边有个人,嗯,是个姑娘,几本书往头上一顶就跑,看着有几分搞笑,我还是叫了一声 喂,那个。。。那个姑娘,我这里有伞,不介意的话我们一起走吧。突然觉得自己还是有良心的。然后她很不好意思地看了看,也没什么地方避雨,就一起走了,一路上拼命地和我保持着距离,我还是觉得好搞笑,就把伞往好那边挪了挪,反正自己是湿了一身无所谓。走到逸夫楼下要不同路了,想了想,把伞给她,然后说我是高一XX班的清风,记得还我就好,她想说什么,停了一下, 我是高二的欧阳若菲。。。我一想,天下还真有复姓的人啊,我也算是第一次见到了,和平常人没什么两样,不过是淋了点儿雨看着比较特别,用曾经听到过的一句话来说,有一种凌乱美,于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算是把眼前的一样子好好记住吧,毕竟雨伞在人家手上,到底还是值那么几个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