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宋吧 关注:367,909贴子:28,681,097

听史老漆的其实是被带沟里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昨天刷分的话题还这么热,本来懒不带要打字,
现在再不能错过了,紧跟上。
关于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
你听他的明显是被带沟里了,
这“结果正义”明显是伪命题,你要能确定是“结果正义”,前面程序什么的还用说个p啊,
问题是你怎么知道“结果正义”,这结果正义怎么来得?
所以才要固化程序,来导出结果正义,因为我们要排除一切偶然因素和人为因素,
来得到一个兼顾效率和社会效益的最优的程序,来保证能保证到的最大多数人的利益。
去尽量接近面对全社会的结果正义。
为什么这个什么狗p“结果正义”能得到很多人的反响?有如此广泛群众基础?
因为大家考虑问题都不全面。
我换位思考,以一个例子说明
有一件凶杀案,有一个人目睹了案件全过程,但是他不能或无法得到决定性的证据
而jc也无法得的,这种情况下该如何?
有人说,为了结果正义,只能血亲复仇了,
那我只能说,你去吧,这是你个人行为。
极端点,假如目睹了案件全过程的是jc,也不能得到实质的证据呢,
那也没办法,如果这jc晚上出来当侠客,我个人祝他好运,被逮着了打死我表示同情。
谁让他业务能力差呢。
为什么要这样不近人情?因为我们推而广之,法律要考虑全面,
一个人说他有事实真相但无法有实质证据,那如何保证他说的是真的呢?无论这个人是谁,
他是jc我如何一直相信他,他是“凶手”我如何保证他不是被逼的(曾经我们认为只要凶手说出真相那就是真相了),
何况这里的“他”很多都是看了报道看了贴子就自以为得矣的一群嘴跑呢?
得到事实真相难道只要有良心就够了么?
理智点,不要中二。


IP属地:内蒙古1楼2014-11-27 09:42回复
    我了个去,果然写得太长没人看


    IP属地:内蒙古2楼2014-11-27 09:51
    回复
      一个前条子竟然还说出血亲复仇之类的话,我就呵呵了
      谁要血亲复仇,有程序正义等着制裁他


      IP属地:浙江3楼2014-11-27 09:53
      收起回复
        程序正义很重要,程序正义很关键,程序正义是确保结果正义的有力手段。
        但是不是说只要程序正义结果就一定也正义,只要程序正义就意味着结果我们就要认!
        程序正义存在的意义是为了让结果正义,如果程序正义到最后结果很操蛋很奇葩很煞笔。
        那么这个程序就要改!
        结果正义是法律存在的唯一意义,任何手段都是为了实现这一意义!
        比如,一个孩子玩玩具枪,就算她妈的玩具枪做得很真,那也是玩具枪,你把人家孩子打死了,自己还没事,这就叫结果不正义!
        如果程序正义最终带来的是这样一个结果。
        那么这个程序本身就是个屁!
        我看到那么多人给这件事情洗地真心想骂人!
        敢情死的不是你们家孩子!
        熊孩子就该死?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
        但是归根结底,所有人最终看到的只是结果,而不是程序或者说过程是不是正义。


        IP属地:北京4楼2014-11-27 09:56
        收起回复
          强调结果正义而弱化程序正义,最终就是为所欲为。
          —————————静若瘫痪,动若癫痫。


          来自WindowsPhone客户端5楼2014-11-27 10:09
          收起回复
            本来就是,推崇结果正义根本没有可操作性
            因为没人能开上帝视角,JC不能,法官也不能


            IP属地:上海6楼2014-11-27 10:39
            收起回复
              法律本质上是维稳工具而不是维护正义的工具
              最早法律发明出来的时候那些条文就是赤裸裸维护统治阶级。只是随着平民意识的觉醒,几千年来不得不慢慢增加维护被统治阶级利益的条文,因为让被统治阶级能过得相对舒心一点对维稳也很重要。在这个思路下面,程序正义是目前维稳效果最好的,所以统治阶级必然倾向于程序正义。
              至于被统治阶级,立场就比较模糊,是否喜欢绝对的程序正义看各人心情。犯罪分子其实也没有太大的倾向性,因为绝对的结果正义很难达到,不论追求哪一种他们都有空子可以钻。只有受害者及其家属天然支持结果正义,不管通过什么来得到


              IP属地:福建7楼2014-11-27 10:48
              收起回复
                不考虑执法成本和执法效率,程序正义是完全正确的


                IP属地:上海9楼2014-11-27 11:49
                收起回复
                  从概率来看,程序正义才是结果正义的最大保障
                  可以说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结果正义


                  10楼2014-11-27 12:00
                  收起回复
                    首先,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础,包括行政法也是如此,即法无规定即为无罪,不可以做外延理解(行政法是行政行为法定才为允许)。
                    其次,民法和刑法不同,所以彭宇案和药案是不同的。包括所谓的高空坠物无确定责任人之类的案件。彭宇案的问题不在于程序的正义与否的纠葛,这个有大量的文章已经表述。
                    刑民相别的典型案例是辛普森案,刑因为取证瑕疵而不成立,但民是推定成立判定赔偿的。当然,大陆法系和判例法系是有区别的,但也是互相借鉴的,没有很明晰的分界线。
                    最后,民刑两法或者说法律的核心价值基础之一是公序良俗,有大量的案例可以体现这一点(如父杀虐待他的儿子这样的案件)。但公序良俗从本质上会排斥无秩序性的血亲复仇情况,理由就是无秩序和判断基础(古代有让被害人或者亲属执行某些处罚措施的情况,但前提是经过公众或者权威的判定)。但否定复仇是无意义的,因为这涉及到正义的相对性和两面性,所以少数人的正义必然有可能存在。
                    手打这么多,真的懒得开一个贴刷分,而且在基宋刷分是看人的,不是看内容的。


                    IP属地:北京11楼2014-11-27 12:09
                    收起回复
                      那云南那个事情是程序正义还是结果正义?政府要的是维稳。才不是什么劳什子的正义


                      IP属地:贵州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4-11-27 12:10
                      回复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11-27 14:25
                        回复
                          结果正义是目标,程序正义是手段。


                          IP属地:湖北15楼2014-11-27 15:00
                          收起回复
                            没有程序正义,几乎不能想象这个社会用什么办法去确立公认的结果正义,还是说结果正义只需要警察,当事人一方认可就可以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4-11-27 15: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