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印发《宝鸡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宝鸡气象依法行政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该《办法》全面阐述了防雷减灾工作的立法意义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市县政府的监管职能。《办法》指出,市县气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辖区的防雷减灾工作,安监、规划、公安、电力、交通、文广、金融、卫生、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防雷减灾相关工作。
另外,《办法》还对防雷减灾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和查处办法作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全面阐述了防雷减灾工作的立法意义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市县政府的监管职能。《办法》指出,市县气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辖区的防雷减灾工作,安监、规划、公安、电力、交通、文广、金融、卫生、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防雷减灾相关工作。
另外,《办法》还对防雷减灾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和查处办法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