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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我是来求救的-_-||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下周开辩论会了——
网络小说弊大于利or利大于弊。
我是反方,利大于弊。
帝国万岁!吧友给力——
帮我弄点论据呗!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11-29 20:37回复
    拉动我国第三产业发展


    IP属地:北京3楼2014-11-29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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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11-29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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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明确的消费群体 有助于拉动网络消费需求 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对文艺工作者特别是作家起到入门的作用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11-29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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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定义:网络小说是可以合法发行的,刨除那些反政治色情元素。
          理论不要谈对个人的看法,也就是网络学生对学生如何如何,成迷于小说的人没考上大学,但我这个天天小说看到2点的人还是考了个211,我相信有人看小说也能考上清华,所以说网络小说对个人的影响更大的取决于个人的特性。基于以上我们将网络小说放在对中国社会的层面上来。
          标准:(你们讨论时候自己想吧)
          1.网络小说与文化产业,世界三大文化产业:美国大片,日本动漫,棒子电视剧。在这些国家文化产业占国家比重特别大(自己查资料),那么针对这个情况网络小说可以算的上是中国的文化产业,网络小说提供给了现在中国电视大量剧本,尽管都是三流小说但剧本仍然深受喜爱,也证明了其作为文化产业的价值。
          2.消遣娱乐的方式,读书可以是学习,当然也可以是消遣,诗文在怎么优美总归是在写感情,比不了史实和哲理那么我们并不因为诗文不能达到前两者的效果就摒弃他,是因为诗文没那么沉重可以陶冶情操,同理网络小说他天生不是名著,他也就不应该有那么大的作用。
          3.作为一种娱乐消遣的手段的同时调动了广大群众的写作积极性,要写修真读老子山海经,要写回明读明史侧面促进人们的读书欲望。
          ps:业余还是辩论队的?


          IP属地:甘肃8楼2014-11-29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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