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显然会导致伤害,而有时候说【真话】也会导致伤害。这就容易产生混淆。反【歧视】的理由是出于人人平等的理念,是值得提倡的。而是否要限制【伤害性真话】呢?
这里涉及言论自由的问题。说真话难道不是一个人天经地义的自由吗?其实不然,按照约翰密尔对自由原则的功利主义辩护,只要某种行为让他人造成伤害(听了不开心也属于),那么公权力、社会舆论或者其他强制性力量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干涉,就不违背自由原则。实际上,密尔的自由原则是一种“群己权界”,只要你的行为不影响他人,那么你完全可以自己决定怎么干。而一旦会牵涉其他个体,那就要看他人是否愿意了。
这里他人是否愿意,取决于社会的文化习俗,而且是可变的。例如指出对方是同性恋在若干年后,可能就没什么大不了了。而当下指出可能会给对方带来诸多不利。你的【真话】可能将他人置于【歧视】之下,虽然你不用为该【歧视】负责,但你要为对方被歧视的处境负责。智商低下也是这样的例子。
限制【伤害性真话】是因为功利主义考量,而并非因为反歧视。如果认为真话的价值更高,那么就应该着手改变社会的文化习俗,让听了真话的人不至于受伤。
这里涉及言论自由的问题。说真话难道不是一个人天经地义的自由吗?其实不然,按照约翰密尔对自由原则的功利主义辩护,只要某种行为让他人造成伤害(听了不开心也属于),那么公权力、社会舆论或者其他强制性力量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干涉,就不违背自由原则。实际上,密尔的自由原则是一种“群己权界”,只要你的行为不影响他人,那么你完全可以自己决定怎么干。而一旦会牵涉其他个体,那就要看他人是否愿意了。
这里他人是否愿意,取决于社会的文化习俗,而且是可变的。例如指出对方是同性恋在若干年后,可能就没什么大不了了。而当下指出可能会给对方带来诸多不利。你的【真话】可能将他人置于【歧视】之下,虽然你不用为该【歧视】负责,但你要为对方被歧视的处境负责。智商低下也是这样的例子。
限制【伤害性真话】是因为功利主义考量,而并非因为反歧视。如果认为真话的价值更高,那么就应该着手改变社会的文化习俗,让听了真话的人不至于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