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教室管理规定教室是学校的基本教学资源,教室的使用和管理是否科学规范,直接关系着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为进一步实现教室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使用,任何个人或单位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第二条 全校教室统一调配时,应当优先保证学生上课和考试使用。第三条 学校正常的教室使用安排,以教务处核准的课程安排表和考试安排表为准。第四条 使用教室开展的各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进行违纪违法的活动。第二章 分工与职责第五条 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室的统一使用,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全校各类教室的教学安排和调度,保证教学安排准确无误,调度慎重规范;(二)教室的使用坚持教学第一、服务师生的原则,优先保证本科教学。原则上不安排成教、夜大及各单位办班使用;(三)负责各教学单位、学生临时性教室的借用。临时使用教室必须按要求填写《河北工业大学教室使用申请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四)受理私自占用教室的举报,对因私自占用教室影响教学的行为,进行教学事故的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五)对教室的教学设施和管理提出使用标准和要求,包括卫生、室内桌椅、黑板及其他室内教学设施完好程度等。第六条 后勤管理处负责全校教室的开放与维护,具体职责如下:(一)教室应当全部开放,用于日常教学和学生自习;(二)负责全校教室的卫生清扫,教室内黑板、粉笔、桌椅、灯等基本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教学正常使用。第七条 国有资产处负责全校教室教学设备的配备。第八条 现代化教学中心负责全校教室多媒体设备、扩音设备的检测、维修与管理。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接受未经教务处批准的教室使用要求。各部门应与教务处协调配合,监督、举报课表外使用教室的现象。如发现并证实有不按规定使用教室的,应进行干预并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向教务处反映,由教务处向相关部门通报。第三章 教室使用规则第十条 教室是师生上课学习的主要场所,教学楼区必须保持安静、整洁。师生要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自觉遵守文明公约,不得在教室聚众喧闹。第十一条 自觉维护教室的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废纸、废塑料袋和剩饭菜等废弃物品,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保持教室良好的学习环境。第十二条 爱护公物。教学楼内的桌椅、壁板等不得涂污、刻画、损坏,安装的设备要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私自移动、挪用教室内的桌椅、讲台等,严禁损坏教室设施和私自拆卸教室中配置的各种设备。损坏公物的要进行经济赔偿,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最后离开教室时要注意关电、关窗、关门。第十三条 教室使用过程中,服从教室管理者的管理,不得影响教学楼区的正常教学活动和学生自习,禁止在教室过夜。第十四条 严禁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私自占用教室。对于私自占用教室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通报批评。影响正常教学的,按教学事故处理。第四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规定废止。 河北工业大学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