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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论土地私有(上):土地私有能带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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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4-12-03 13:52回复
    【12月1日,农业部批复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34个市县参与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方面的试点。就在不久前,国务院刚刚印发了关于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意见,意见指出,本轮农村土地改革将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已明确“新土改”不是土地私有化。
    但有关土地私有化问题,在舆论界坊间的讨论并未停歇。10月,观察者网曾报道了莫干山会议上经济学家许成钢与青年学者们有关土地所有制的争论。本文作者经济学家华生专门撰写万字长文赐稿观察者网,抛开意识形态争议直面土地私有化,从关系你我的房产以及农民利益的实证角度分析,土地私有化究竟能给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带来什么?华生还回应了他与文贯中、许成钢、周其仁、秦晖等人在土地问题上的各种争议。华生认为,土地私有化既不是禁忌,也不是灵丹妙药。文章分为两部分,本文为上。】


    2楼2014-12-03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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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流转,究竟能不能让进城农民得到好处,这是土地制度改革需要回答的核心问题
      观察者网的编辑转来今年新莫干山会议上关于土地问题的一些讨论,特别是香港大学许成钢教授与几位青年学者的分歧,希望我这个研究当下土地问题的老莫干山会议参会者也发表点意见。
      许教授是受到严格西方经济学训练、学有所成的知名学者。有意思的是,他关于土地首先要解决所有制即私有化问题的见解,与同样受规范训练的美国的文贯中教授如出一辙。实际上文教授也多次在文章中对我的土地问题的观点进行讨论和批评。
      这两位学者都首推土地私有,当然有他们依据的逻辑,不过会上一些青年学者则以土地私有不现实而拒绝跟进。故而看起来一方明确认为,土地私有是讨论的基础和前提,一方似乎以策略原因转而研究更现实的问题。
      会上也有年轻人将我的观点概括为主张“土地公有,涨价归公”,其实也很有偏颇。这倒让我产生了一个想法:许多不同的观点如果抛开信念或意识形态,而是从实证和解决问题的角度切磋论证,没有什么题目是不可以对话和交流的。


      3楼2014-12-03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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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私有对城市居民的影响+
        (一)拒缴房产保有税不再有借口
        首先看城市居民。土地私有将使拥有商品房的城市居民手中的土地使用权,变为土地所有权,现行70年使用期的规定也将随之消失。不过这除了可以消除房屋的所有人原本对70年后续期是否交费的多少担心外,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因为现在人们习惯称呼他们手中的房屋和土地两证为产权证,土地使用权变为所有权并不能带来实际的收益。
        从市场估值来看,现在市场对70年使用权到期是否交钱续期的问题并不敏感,很少有人真的认为政府会在,或敢在70年到期后收取高额费用。故在二手房交易中,对交易房产的土地使用剩余年限问题几乎不在买卖双方的视野中,市场主要根据交易房产的区位,质量等定位,并不在意使用权的剩余年限。
        如果说土地使用权证变为产权证并不能给房产主带来额外市场收益,它还可能带来产权人一个潜在的利益退让。这就是以土地不属于自己而反对征收房地产保有税就完全失去了依据或借口。按照西方国家一般按照房地产市场价值百分之一点多交纳保有税的情况看,这等于几十年就要将房产重买一次。显然,将土地使用权证改个所有权证的名字,就要名正言顺地交这么多钱,将原本只购买一次的房子变成每几十年重买一次,似乎并不划算。


        5楼2014-12-03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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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政府政策提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实行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置,听起来复杂其实很简单。因为承包权即占有使用权的固定化就自然使所有权虚置,而今后随集体中农户数量的不断减少,承包权就与所有权重合。而所谓经营权只是承包使用权的出租,即只允许使用权按时间出租而不准一次性出售。这个政策考虑和规定在目前城市化推进尚在中期、土地规划和法治建设还很薄弱、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尚待开展中有一定积极意义,将来在城市化后期就会变得越来越无必要。况且随着出租期的签长,出租(即所称经营权流转)与以租代售并无本质区别,因此这种禁令的最终取消一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


          8楼2014-12-03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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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真正的农地即限于农业用途的土地,这些年来的实际政策导向已经向土地的农户私有大步迈进。只是农地的农户所有权和自由交易的步伐是受到调节和限制的。
            这里包含的一个合理逻辑是,如果土地私有和自由交易的改革超前于城市化进程与户籍制度改革,会造成失地流民进退两难的困境,从而加剧城市化转型期的结构摩擦与社会失衡,所以在政策上当然要小心从事。但从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来看,让耕者有其田,实现农户的土地私有,同时在各种产前产后乃至播种收割中发展各种合作经济和股份经济协作,是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农地的私有化和自由交易还有利于促进农地的适度集中。因为当购买农地与购买其他资产股权一样方便时,买卖农地就成为一个一般的正常市场交易和选择行为,人们也无须担心一旦卖出就无缘再拥有土地,小块不经济的土地出售就会大量出现,从而有利于农田合理化整理和规模经营。


            9楼2014-12-03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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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目前这种以固定货币租金或实物形式的土地流转有利于工商资本而不利于农村土地向留守的农户集中,因为它对于资本实力和经营规模都有限的留守农户来说负担太重。
              正确的政策导向应当是鼓励移居城市的农民将家乡土地出售给留守农户,政府并对留守农户购买土地提供财政金融支持。这才是发展我国条件下的现代农业和缩小城乡差距的道路和方向。
              以此来看,农地正向农户私有的方向循序渐进已是政策演变的现实,土地私有对城市居民又意义和变化有限,那么,在城市化转型期这么多人包括名家教授们大声疾呼土地私有化究竟是为何而来呢?


              10楼2014-12-03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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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完收工。
                这项政策改革与大家都息息相关,欢迎讨论


                11楼2014-12-03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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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连美国也有一半国土公有化”就没看下去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4-12-03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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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土地私有化可以增强农民保护自己土地的意识和能力


                    15楼2014-12-03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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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千年土地兼并的教训都忘了


                      IP属地:上海16楼2014-12-03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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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理qx


                        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4-12-0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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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土地所有权私有,那么比如一栋28层的楼和一栋6层的楼,同样的土地,但是住的人数完全不同,是不是就是说6层楼的将会更值钱?


                          18楼2014-12-0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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