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经朋友介绍与具有“中国化肥基地”之称的临沭县临沂市泰盛丰肥料有限公司达成了口头供货协议,货物70%有机肥200吨。内容:“不得少含量,若少含量按双倍赔偿”。 后来,在实际销售中,被山东省栖霞市桃村工商所抽查,结果为严重不合格产品(含量少25%),罚款花了4万(为企业垫付)。后因客户退货导致有80吨剩货。 当时山东临沂市泰盛丰肥料有限公司法人姚盛军同意全部给以解决。但事与愿违,该厂老板姚盛军的手机就一直没有打通过 发短信根本不予理睬,后来找到当初的销售员小崔,他告知老总说程序(公司的事情,业务员怎么可能自己把帐拦在自己身上),暗着就是推诿,赖账。对此,我深感无奈,对于使用了120吨严重不合格化肥的农民朋友,我更是深感歉疚。所以,我真诚地向贵网求助,希望通过山东民声栏目帮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给那些不法之徒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