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身份,刘晔王允。
我喜欢王允,但集智喜欢刘晔。于是刘晔。
一夜就被dk指认了,好的入国吧。一夜来邀请的都是诚意啊。
一夜改刀,二夜杀手抱团。一夜马铁神指马腾,于是二夜也抱回了马铁。
但是当时没有想过马氏英杰的发动时机问题。
马超单伤黑死了左贤王。
三夜。
首先要说的是,三夜蹋顿入寇中原不见得是个好行动。以当时的局势来看,我的感觉是,三夜董卓家和刘备家还要互掐,然后四夜会一起来打马腾。所以实际上,四夜入寇似较好。
当时选择三夜入寇,一是为了配合马氏英杰,以规避马氏英杰“杀手不能出刀”的副作用。
但是有个问题:为什么一定要开马氏英杰?
当然还有理由二,为了保证四日统领骠骑能够开出。毕竟,马腾马休马铁,三个人随便谁吃一刀,骠骑就没了(马超有伏波,刀马腾的话马铁可能要替死)。实战中,我是被这个理由给说服的。
只是,“可能丢失”的骠骑一刀+杀手一刀(实战中设法规避了马氏英杰的禁刀,容后详叙),这两刀加起来未必顶的上四夜用来保护自己的1~2刀,以及三夜比四夜多禁掉的外国的0~1刀。
然后是绕过马氏英杰的一刀。
将马铁变为平民,令马超不受平民技能影响,实战中是让马超出了这一刀的。但细细一想,这里有破绽:【马氏英杰】既然已经对马超生效(令其不受平民技能影响),那马超又如何能“不受【马氏英杰】的影响”而出这一刀呢?这是违背结算不可逆原则的。
所以,这里按说是出刀无效的。
如果想要让上述操作之后马超的出刀有效,【马氏英杰】或许应该这样描述:
“指定3id为平民,指定3id不受平民技能影响;【然后】,当夜马腾势力杀手出刀无效。”
我表述水平有限,总之,要设法将【马氏英杰】表述成一个两阶段的技能,先结算第一阶段再结算第二阶段。大意如此。
我喜欢王允,但集智喜欢刘晔。于是刘晔。
一夜就被dk指认了,好的入国吧。一夜来邀请的都是诚意啊。
一夜改刀,二夜杀手抱团。一夜马铁神指马腾,于是二夜也抱回了马铁。
但是当时没有想过马氏英杰的发动时机问题。
马超单伤黑死了左贤王。
三夜。
首先要说的是,三夜蹋顿入寇中原不见得是个好行动。以当时的局势来看,我的感觉是,三夜董卓家和刘备家还要互掐,然后四夜会一起来打马腾。所以实际上,四夜入寇似较好。
当时选择三夜入寇,一是为了配合马氏英杰,以规避马氏英杰“杀手不能出刀”的副作用。
但是有个问题:为什么一定要开马氏英杰?
当然还有理由二,为了保证四日统领骠骑能够开出。毕竟,马腾马休马铁,三个人随便谁吃一刀,骠骑就没了(马超有伏波,刀马腾的话马铁可能要替死)。实战中,我是被这个理由给说服的。
只是,“可能丢失”的骠骑一刀+杀手一刀(实战中设法规避了马氏英杰的禁刀,容后详叙),这两刀加起来未必顶的上四夜用来保护自己的1~2刀,以及三夜比四夜多禁掉的外国的0~1刀。
然后是绕过马氏英杰的一刀。
将马铁变为平民,令马超不受平民技能影响,实战中是让马超出了这一刀的。但细细一想,这里有破绽:【马氏英杰】既然已经对马超生效(令其不受平民技能影响),那马超又如何能“不受【马氏英杰】的影响”而出这一刀呢?这是违背结算不可逆原则的。
所以,这里按说是出刀无效的。
如果想要让上述操作之后马超的出刀有效,【马氏英杰】或许应该这样描述:
“指定3id为平民,指定3id不受平民技能影响;【然后】,当夜马腾势力杀手出刀无效。”
我表述水平有限,总之,要设法将【马氏英杰】表述成一个两阶段的技能,先结算第一阶段再结算第二阶段。大意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