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买的房子就要交房了,可是这个开户费又让我郁闷了!暖气、天然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就已经严令取消. 光是焦点访谈就先后于2006年12月15日针对福州市及2008年1月10日针对山西太谷县做了两次详尽报道,并对某些顶风而上的小区作了曝光. 中央二套经济半小时、经济信息联播、第一时间栏目也相继作了大量翔实、权威的报道。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办事流程大家可以到各地的建设局或规划局办事大厅查看悬挂的办事指南,应该有清楚的表示)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见发改委585号文件第二条或2008年1月10日焦点访谈),而开发商无视国家规定,反过来将这些费用转嫁给购房者头上,这显然是偷梁换柱、推卸责任。焦点访谈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难道做火车的人除了购买火车票以外还得买下火车吗?本来的交费流程应该是:开发商买地---->开发商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给财政局并领取收费通知单----->规划局、土地局凭配套费交纳通知单准予规划、立项----->财政局拿出开发商交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给暖气、燃气公司铺设管道。但是现在的流程变成了:开发商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给财政局以后,财政局并未将这笔费用交给暖气燃气公司,暖气燃气公司只好向开发商要钱,而开发商为了自己的房子有竞争力,只好甘愿“挨宰”,反过来向购房者收费。在中央电视台大量报道之后,特别是全国第一例拒交开户费胜诉案以后,全国许多小区都相继取消了开户费,然而至今尚有许多小区继续负隅顽抗、隐瞒欺诈试图掩耳盗铃蒙混过关。现在大家可以发现购房合同中都不再注明收取开户费了,这决不是开发商的疏忽,他们都有一整套成熟的策略,绝不会犯此低级错误,这是因为购房合同受国家监督,违法的东西是不敢写上去的。
法律早已十分清楚,难道面对铁一般的事实,面对中央电视台几十次的权威报道,面对全国诸多拒交开户费胜诉案例,我难道还要委曲求全地交开户费、当”冤大头”吗?一旦我交了这些钱,再想要回来就更困难了。
法律早已十分清楚,难道面对铁一般的事实,面对中央电视台几十次的权威报道,面对全国诸多拒交开户费胜诉案例,我难道还要委曲求全地交开户费、当”冤大头”吗?一旦我交了这些钱,再想要回来就更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