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泰桓参加北京奥运的奖金我搜到了腾讯的报道,不是专题,但是可以计算出大概的金额。
http://2008.qq.com/a/20080821/002543.htm“本届奥运会中,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和大韩体育会将支付给金牌得主5万美元(约34万热敏比),支付给银、铜牌得主各约2500万韩元(约17万人民币)、1500万韩元(约11万人民币)。
然而从有关俱乐部或选手的赞助商获得奖金的话就必须缴税。朴泰桓在400米自由泳中夺得金牌,将从赞助商SK Telecom得到1亿韩元、乐天七星5000万韩元、从Speedo和大韩游泳联盟各得到1亿韩元,预计共将获得3亿5000万韩元(约250万人民币)。此外,朴泰桓在200米自由泳中获得银牌,SK Telecom和乐天七星将分别追加5000万韩元和3000万韩元等的奖金。朴泰桓在获得巨额赞助费的同时,将缴纳巨额的个人所得税,税金预计接近甚至超过1亿韩元。”
总结:政府奖励月51万人民币,赞助商奖金4亿3千万,扣除税款1亿,余3亿3千万,约合当时的240万人民币。泰桓08年仅奖金可收到30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