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谢省长:
您好,我是洛阳市宜阳县上观乡上观村大槐沟村民段坐京,在家务农,我在此举报宜阳县上观乡派出所所长石占坤。石占坤在工作中存在严重的玩忽职守,对我多次反映的纵火案视而不见,虚于应付,更有甚者在证据确凿案情明白的情况下过分包庇袒护本村纵火嫌犯段富有,致使纵火嫌犯段富有至今仍逍遥法外,愈发嚣张。而宜阳县公安局则为其百般辩解官官相护,推卸其责任,致使我遭受的重大损失至今仍无法获得赔偿。
今年年初村霸段富有以一贯的蛮横态度欲强占我家宅基地被我阻止后对我耿耿于怀。4月2日段富有故意用一大堆玉米秸秆将我家一颗几十年的作为重要经济来源的大柿子树烧为灰烬,大火持续十几个小时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上万元。我先后向派出所和宜阳县公安局反映情况,甚至在宜阳县公安局的过问下仍未得到解决,相反却推脱责任现在索性就不管,事情至今仍未得到解决却称已经结案。故在此举报上观乡派出所所长石占坤和宜阳县公安局玩忽职守,官官相护,其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上观乡派出所接到纵火报案后三番五次欺骗,对纵火案漠不关心,消极调查。
4月2日段富有故意纵火后我外出回家看到火势过大随即向上观乡派出所报案,所长石占坤当时表示立即到现场去调查取证,表示要依法办事,我等待将近一个小时还未见民警出现,随即再次打电话石占坤说车已经在路上马上就到。我又等半个小时左右仍未见其到来,我随即再次拨打电话石占坤推卸说不去了让我拨打火警119,我先后拨火警119和110相关人员都表示他们会通知派出所让他们尽快去现场处理。稍后我再次联系派出所得到的回复仍然是他们不来。从我发现大火后先后四次给派出所打电话,得到的回复先是表示马上到现场然后索性不去,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石占坤态度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对纵火案漠不关心我不得而知。次日我亲自找到乡政府,在乡政府督促下派出所象征性的调查下。然后身为上观乡派出所所长的石占坤竟然说你当时又没看到是谁烧毁了你家的树,这事你没有证据我们也没法调查所以没有办法处理,况且又不构成案件,你可以去找别的部门处理,随后就不再过问。
(二)石占坤只在上级部门督促下调查案件,且案情明白证据确凿案情情况下仍过分包庇袒护纵火嫌犯段富有,故意虚假评估柿树价值。
事后我经过调查得知是段富有故意纵火烧树,我将相关情况报告后又到派出所请求处理,派出所推卸责任。我随后向宜阳县公安局写信反映情况,后来在某领导的过问下派出所所长才又去调查,段富有随后也承认了纵火行为。调查清楚后,宜阳县某领导却对我说纵火人段富有不是好惹的,要我遇事让一步,我不明白竟然会说出这种话。自此派出所也不再过问,后来我多次向派出所所长石占坤询问案情进展,他一再推脱说这不是他的职责范围,无权过问。随后我表示不满要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石占坤却私下让县物价局把那颗大柿树估价120元,让赔偿了事。石占坤想就此结案,逼迫我在案情书上签字,我不同意,他强硬地说事情就这样处理你签不签字都无所谓,不同意去找物价局。我找到县物价局询问得知派出所委托他们按照枯死死树评估的,试问一颗作为重要经济来源的活着的果树为何作为普通枯死死树评估?有这么偏袒纵火嫌犯段富有的么?
(三)石占坤推脱责任,虚以应付、敷衍了事, 极不负责,而宜阳县公安局则官官相护。
对于石占坤找县物价局刻意虚假评估柿树价值我坚决不同意,后来石占坤就索性说这不是他的职责范围,无权过问,此案情已经由宜阳县公安局批示移交县林业公安局处理,而我随后(6月中旬)到县林业公安局找到相关领导得到的说法是该案件并没有移交给他们,这案件仍应归当地派出所处理。我随后再次找到派出所,派出所给出的答复是你就应该找县林业公安局,就是他们的职责。至此相互推诿事情不了了之。我随后到洛阳市信访局投诉,宜阳县公安局给说的说法是“2014年4月3日,案件已经移交林业公安局处理,后林业公安局已依法对嫌疑人做出了行政处罚,目前已经结案”。为什么宜阳县公安局和县林业公安局给说不同的说法呢?到底谁在说谎,难道还要当面对证不成?为什么我至始至终都不知道这个处理结果呢,为什么在举报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都已经结案了呢?我的经济损失又有谁赔偿?难道我的柿子树活该被烧么?
尊敬的谢省长, 我也知道段富有在本村乃至当地确实颇有“神通”一直与当地政府和派出所关系密切,派出所一定程度的偏袒也在情理之中,但是过分偏袒就可以无视我遭受的重大损失么?同样我也知道石占坤是从宜阳县公安局调到上观乡任派出所所长的,县公安局对其袒护也可以理解,但也不至于到最后官官相护而我的重大损失无从赔偿吧?仅仅一句“已依法对嫌疑人做出了行政处罚,目前已经结案”就完事了?对于该案件宜阳县公安局和县林业公安局为何说法不一呢?难道就这样玩弄我等草民么?一颗经济果木柿子树对于富庶之家可能不算啥,但尤其今年大旱之年对于宜阳这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普通农民来说也是一部分很大的经济来源,难道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这样欺负我等普通农民么?纵火案发生至今已经半年多,在县公安局所谓的“已依法对嫌疑人做出了行政处罚,已经结案”而我未得到分文应有赔偿情况下在此写信向您反映情况实乃迫不得已,希望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对于给您增添的麻烦深表歉意,再次深深感谢您的关注!祝工作顺利!
段坐京
2014.12.14
您好,我是洛阳市宜阳县上观乡上观村大槐沟村民段坐京,在家务农,我在此举报宜阳县上观乡派出所所长石占坤。石占坤在工作中存在严重的玩忽职守,对我多次反映的纵火案视而不见,虚于应付,更有甚者在证据确凿案情明白的情况下过分包庇袒护本村纵火嫌犯段富有,致使纵火嫌犯段富有至今仍逍遥法外,愈发嚣张。而宜阳县公安局则为其百般辩解官官相护,推卸其责任,致使我遭受的重大损失至今仍无法获得赔偿。
今年年初村霸段富有以一贯的蛮横态度欲强占我家宅基地被我阻止后对我耿耿于怀。4月2日段富有故意用一大堆玉米秸秆将我家一颗几十年的作为重要经济来源的大柿子树烧为灰烬,大火持续十几个小时直接造成经济损失上万元。我先后向派出所和宜阳县公安局反映情况,甚至在宜阳县公安局的过问下仍未得到解决,相反却推脱责任现在索性就不管,事情至今仍未得到解决却称已经结案。故在此举报上观乡派出所所长石占坤和宜阳县公安局玩忽职守,官官相护,其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上观乡派出所接到纵火报案后三番五次欺骗,对纵火案漠不关心,消极调查。
4月2日段富有故意纵火后我外出回家看到火势过大随即向上观乡派出所报案,所长石占坤当时表示立即到现场去调查取证,表示要依法办事,我等待将近一个小时还未见民警出现,随即再次打电话石占坤说车已经在路上马上就到。我又等半个小时左右仍未见其到来,我随即再次拨打电话石占坤推卸说不去了让我拨打火警119,我先后拨火警119和110相关人员都表示他们会通知派出所让他们尽快去现场处理。稍后我再次联系派出所得到的回复仍然是他们不来。从我发现大火后先后四次给派出所打电话,得到的回复先是表示马上到现场然后索性不去,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石占坤态度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对纵火案漠不关心我不得而知。次日我亲自找到乡政府,在乡政府督促下派出所象征性的调查下。然后身为上观乡派出所所长的石占坤竟然说你当时又没看到是谁烧毁了你家的树,这事你没有证据我们也没法调查所以没有办法处理,况且又不构成案件,你可以去找别的部门处理,随后就不再过问。
(二)石占坤只在上级部门督促下调查案件,且案情明白证据确凿案情情况下仍过分包庇袒护纵火嫌犯段富有,故意虚假评估柿树价值。
事后我经过调查得知是段富有故意纵火烧树,我将相关情况报告后又到派出所请求处理,派出所推卸责任。我随后向宜阳县公安局写信反映情况,后来在某领导的过问下派出所所长才又去调查,段富有随后也承认了纵火行为。调查清楚后,宜阳县某领导却对我说纵火人段富有不是好惹的,要我遇事让一步,我不明白竟然会说出这种话。自此派出所也不再过问,后来我多次向派出所所长石占坤询问案情进展,他一再推脱说这不是他的职责范围,无权过问。随后我表示不满要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石占坤却私下让县物价局把那颗大柿树估价120元,让赔偿了事。石占坤想就此结案,逼迫我在案情书上签字,我不同意,他强硬地说事情就这样处理你签不签字都无所谓,不同意去找物价局。我找到县物价局询问得知派出所委托他们按照枯死死树评估的,试问一颗作为重要经济来源的活着的果树为何作为普通枯死死树评估?有这么偏袒纵火嫌犯段富有的么?
(三)石占坤推脱责任,虚以应付、敷衍了事, 极不负责,而宜阳县公安局则官官相护。
对于石占坤找县物价局刻意虚假评估柿树价值我坚决不同意,后来石占坤就索性说这不是他的职责范围,无权过问,此案情已经由宜阳县公安局批示移交县林业公安局处理,而我随后(6月中旬)到县林业公安局找到相关领导得到的说法是该案件并没有移交给他们,这案件仍应归当地派出所处理。我随后再次找到派出所,派出所给出的答复是你就应该找县林业公安局,就是他们的职责。至此相互推诿事情不了了之。我随后到洛阳市信访局投诉,宜阳县公安局给说的说法是“2014年4月3日,案件已经移交林业公安局处理,后林业公安局已依法对嫌疑人做出了行政处罚,目前已经结案”。为什么宜阳县公安局和县林业公安局给说不同的说法呢?到底谁在说谎,难道还要当面对证不成?为什么我至始至终都不知道这个处理结果呢,为什么在举报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都已经结案了呢?我的经济损失又有谁赔偿?难道我的柿子树活该被烧么?
尊敬的谢省长, 我也知道段富有在本村乃至当地确实颇有“神通”一直与当地政府和派出所关系密切,派出所一定程度的偏袒也在情理之中,但是过分偏袒就可以无视我遭受的重大损失么?同样我也知道石占坤是从宜阳县公安局调到上观乡任派出所所长的,县公安局对其袒护也可以理解,但也不至于到最后官官相护而我的重大损失无从赔偿吧?仅仅一句“已依法对嫌疑人做出了行政处罚,目前已经结案”就完事了?对于该案件宜阳县公安局和县林业公安局为何说法不一呢?难道就这样玩弄我等草民么?一颗经济果木柿子树对于富庶之家可能不算啥,但尤其今年大旱之年对于宜阳这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普通农民来说也是一部分很大的经济来源,难道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这样欺负我等普通农民么?纵火案发生至今已经半年多,在县公安局所谓的“已依法对嫌疑人做出了行政处罚,已经结案”而我未得到分文应有赔偿情况下在此写信向您反映情况实乃迫不得已,希望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对于给您增添的麻烦深表歉意,再次深深感谢您的关注!祝工作顺利!
段坐京
2014.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