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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手机竟不给维修凭证 记者协调后商家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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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金羚 实习生 白露)“手机送修了四天,商家却不给一个凭证,将来如何说得清?”在所购手机频繁出故障后,周先生为这事和商家较真了。
  年前,家住琵琶王的周先生到步行街某大型商场手机店购买了一款899元的手机。使用十多天后,手机的耳机出现问题,商家更换了一副耳机。2月29日,他的手机蓝牙功能失效,商家将它送到售后服务单位维修。3月11日,周先生取回手机,并得到售后单位出具的一份《手机维修服务单》。
  令周先生没有想到的是,3月24日,手机又出现黑屏。他再次赶到该手机店时,营业员收下手机后,现场开机确认是“黑屏”,开具了一张收条,上面注明“黑屏”和“排除人为损坏可以三包”字样。
  3月28日,周先生前来取手机时,被告知这次“黑屏”没有《手机维修服务单》,因为售后服务单位认为手机没有问题,放了几天后,“自己就好了”。
  周先生说,据我国“三包”相关规定,手机主机的“三包”期为一年,若一年之内,同一故障出现两次的话,商家就得无条件换机。他认为,售后单位此举有逃避“三包”责任之嫌。
  昨日中午,记者接到周先生的投诉后,赶至该手机店,其负责人表示,她也认为维修单位的做法不妥。鉴于维修单位坚持己见,手机店为他办理了退机手续。


1楼2008-03-31 12:1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