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选派2015年春季学期赴韩交换生的报告
院领导:
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和韩国首尔科学技术大学、檀国大学、圆光大学、京畿大学、传统文化学校的合作交流协议,拟选派17名交换生于2015年3月至6月赴韩国学习。根据协议有关条款按对等原则作如下建议:
1、根据韩国友好学校交换生专业要求,建议推荐专业为陶瓷艺术专业、陶瓷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本科大二、大三全日制本科生及陶瓷艺术专业全日制硕士生。
2、建议由陶瓷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科技艺术学院、工商学院、研究生院选拔学生,于2014年11月5日之前将《景德镇陶瓷学院交换生项目申请表》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对推荐学生进行面试,择优录取,确定最终人选,并将协助学生申请入学、签证及相关问题咨询,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3、人选要求:
(1)要求学习成绩优秀、思想品德、身体素质较好。
(2)满足相应交换生项目的语言要求,能较好地完成所选修的全外文课程的学习。英语通过国家4级或拥有一定韩语能力者优先。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通过国家6级或拥有一定韩语能力者优先。研究生要求英语通过国家6级或拥有一定韩语能力者优先。
(3)相关费用:
交换生免交学费,需承担往返国际旅费、住宿费、生活费和交通费、签证费及必要的交换生项目相关费用,另韩国签证需提供直系亲属在签证前一月存入的定期三个月以上5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担保)。
4、学习时间为半年,在韩国学校学习半年的学分转换为景德镇陶瓷学院的相应学分。
5、在韩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并接受景德镇陶瓷学院的管理。
妥否,请批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