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机关各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寒假放假时间及下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学生寒假自1月21日(星期三)开始至3月4日(星期三)结束,3月5日(星期四)办理开学注册手续,3月6日(星期五)正式上课。
二、相关事宜安排
1.各单位要在假期前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假期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安排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寒假期间,各单位在安排好正常工作的同时,要确定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并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联系畅通。
3.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检查与督促;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4.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师生员工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旅行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各单位要特别重视防火、防盗、防冻和保密等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加强用电、用水、用气和危险品等方面的管理。
5.有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和节日生活,组织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
特此通知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2015年寒假放假时间及下学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学生寒假自1月21日(星期三)开始至3月4日(星期三)结束,3月5日(星期四)办理开学注册手续,3月6日(星期五)正式上课。
二、相关事宜安排
1.各单位要在假期前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的各项工作;假期期间要确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安排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寒假期间,各单位在安排好正常工作的同时,要确定领导负责值班工作,并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联系畅通。
3.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检查与督促;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4.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师生员工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旅行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各单位要特别重视防火、防盗、防冻和保密等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加强用电、用水、用气和危险品等方面的管理。
5.有关部门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和节日生活,组织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