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作为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女性权益基本保障手段,一直以来都在不断完善与充实。为了更贴近民生,使生育保障更加全面,生育保险在2012年又推出了新政策,旨在向全体职工,无论男女均提供生育保障。
2012生育保险新政策,“不管是已生过孩子的还是未生孩子的,不管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单位都要为他们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一个社会统筹的概念,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和雇工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此次新政策的最大亮点就是把参保单位从企业扩展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某市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具有某市户口的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根据规定,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为0.4%;企业的缴费费率为0.8%;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上述某一种费率,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用人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目前尚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应当自3月1日起一个月内,到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2012生育保险新政策,“不管是已生过孩子的还是未生孩子的,不管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单位都要为他们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一个社会统筹的概念,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和雇工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此次新政策的最大亮点就是把参保单位从企业扩展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某市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具有某市户口的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根据规定,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为0.4%;企业的缴费费率为0.8%;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上述某一种费率,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用人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目前尚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应当自3月1日起一个月内,到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