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获悉,南京市政府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简称《条例》),对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形的规定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报省政府批准同意。南京这次修改主要是放宽了再婚夫妻再生育孩子的条件。今后,不管再婚夫妻有无孩子抚养权,只要符合四种情形之一,就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1月5日《现代快报》)
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再婚夫妻可再生一孩:1.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2.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孩子,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孩子,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的;3.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孩子,另一方已生育两个孩子的……
这就改变了过去对再婚再生育的各种限制,放宽了再婚家庭生育孩子的条件。按照传统习俗,一个家庭,还是需要生儿育女,繁衍子嗣,有共同的孩子,夫妻之间的关系才能更牢固。很多再婚家庭为了家庭的稳固与长久,都有再生育的欲望,但限于各种条件,尤其是政策的限制,很多再婚家庭都无法再生育,这为这些再婚家庭埋下了隐患,让一些再婚家庭变得脆弱而易变,江苏《条例》,一种人性化举措值得全国各省学习.
数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为国家减轻负担,让国家能轻装上阵,完成了历史使命,但随之一些负面影响也越来越显现,如出现了人口红利加速消失,人口结构老龄化的社会问题,而且我国目前“失独家庭”就已达百万,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于去年全面实施了“单独二孩”政策,这是我国人口政策的一种调整与纠偏,也是为了维护国民的生育权益。
南京对《条例》提出的修改意见,也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产生。是对人口政策的一种区域性调整,为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打开了口子,奠定了基础。却有些人说这种政策有偏袒再婚者之嫌。再婚可以生两个,不再婚只能生一个,这是在鼓励离婚吗?.众所周知,离婚是极为痛苦的事情,是人生路上的重大曲折。一般离婚的夫妇都是有自己的孩子。离婚后抚养孩子,是公认的负责任的做法。但计划生育方面的规定使两边都有孩子的再婚夫妻不能再生育孩子。这样的家庭会很不稳定,同时这样规定也造成离婚双方在抚养子女问题上推卸责任的现象,对社会道德是一种摧残,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有的人可能说,中国人极爱钻空子,所以只怕这政策一出,每年就不知道生出多少人口来。我认为这个推测不成立。如果一个人为了多生一个孩子而去再结一次婚的话,这种代价也未免太大了.请问有几个人会为了这件事去钻政策的空子?钻了空子对自己有多大好处?即使有这样的人就由他去付出这样的代价也不会对国家政策造成损害 .政策完善只会增添社会和谐发展.
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再婚夫妻可再生一孩:1.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2.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孩子,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孩子,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的;3.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孩子,另一方已生育两个孩子的……
这就改变了过去对再婚再生育的各种限制,放宽了再婚家庭生育孩子的条件。按照传统习俗,一个家庭,还是需要生儿育女,繁衍子嗣,有共同的孩子,夫妻之间的关系才能更牢固。很多再婚家庭为了家庭的稳固与长久,都有再生育的欲望,但限于各种条件,尤其是政策的限制,很多再婚家庭都无法再生育,这为这些再婚家庭埋下了隐患,让一些再婚家庭变得脆弱而易变,江苏《条例》,一种人性化举措值得全国各省学习.
数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为国家减轻负担,让国家能轻装上阵,完成了历史使命,但随之一些负面影响也越来越显现,如出现了人口红利加速消失,人口结构老龄化的社会问题,而且我国目前“失独家庭”就已达百万,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于去年全面实施了“单独二孩”政策,这是我国人口政策的一种调整与纠偏,也是为了维护国民的生育权益。
南京对《条例》提出的修改意见,也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产生。是对人口政策的一种区域性调整,为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打开了口子,奠定了基础。却有些人说这种政策有偏袒再婚者之嫌。再婚可以生两个,不再婚只能生一个,这是在鼓励离婚吗?.众所周知,离婚是极为痛苦的事情,是人生路上的重大曲折。一般离婚的夫妇都是有自己的孩子。离婚后抚养孩子,是公认的负责任的做法。但计划生育方面的规定使两边都有孩子的再婚夫妻不能再生育孩子。这样的家庭会很不稳定,同时这样规定也造成离婚双方在抚养子女问题上推卸责任的现象,对社会道德是一种摧残,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有的人可能说,中国人极爱钻空子,所以只怕这政策一出,每年就不知道生出多少人口来。我认为这个推测不成立。如果一个人为了多生一个孩子而去再结一次婚的话,这种代价也未免太大了.请问有几个人会为了这件事去钻政策的空子?钻了空子对自己有多大好处?即使有这样的人就由他去付出这样的代价也不会对国家政策造成损害 .政策完善只会增添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