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DS5ls的4S店里订车的时候在补充条款中写到一条,我要求所提车子的生产日期是11或12月以后的,提车日期是1月12号之前。但是提车的时候对方给的车是10月份生产的,我心想只要是车没问题还是可以接受,但到店里后那人说必须得在他那里买保险,后面还想忽悠说没发票,没有车子合格证(后来又说发票合格证是有的),我是准备付全款,心想这不就是强买强卖吗,心里还不舒服,便要求对方退还所交订金10000元(由于对方没提供11月或12月的车),刚开始他说可以退,但是要等一个半月,后来又说退不了!就感觉好像不退呢也拿他们没办法一样!请大家帮忙想想该怎么处理!合同上是写的订金,收据上写的是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