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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二审结果预测 (自 令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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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上午,[url]http://复旦投毒案[/url]二审宣判。结果如何,可谓万众瞩目。
依照法律规定,二审的结果有三种:裁定维持原判;裁定发回重审;直接改判。其中,前两种用[url]http://刑事裁定书[/url],最后一种使用[url]http://刑事判决书[/url]。需要明确的是,裁定书和判决书,都是法院的法律文书,法律效力是同等的。裁定也好判决也好,都需要公开宣判。一般人所说的“二审判决”,其实是不严谨的,业内人士使用的说法是“裁判”,即包含了裁定和判决。而从法律规定及实践看,二审的裁判结果中,裁定其实占了多数。有些人以为:发回重审不需要公开宣判,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三种可能的结果中,维持原判的可能性其实是最低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辩方对黄洋死因的质疑相当有力,N2中毒致死无法解释黄洋三项乙肝指标的动态变化,案件存在重大疑点,二审法院无从回避;二是当前整顿吏治、开展司改的大背景,以及呼格案平反并开始追责的小背景,官员普遍的心态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于一个存在重大疑点且已经众所周知的死刑案件强行维持,无异于顶风作案,这与官场[url]http://生存法则[/url]是背道而驰的,我不大相信上海公检法高层会愚蠢到这个程度。
其次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种可能最大,原因有这么几个:一、维持也好改判也好,都必须对黄洋乙肝指标的动态变化做出科学权威的解释,因而重新鉴定势在必行。既然二审这么快宣判,说明二审法院没有直接委托重新鉴定的意愿,发回重审并要求一审法院重新鉴定,自己保持主动,也不失为一个好选择;二、发回之后,不管判决结果如何,案件仍然控制在上海一级,不用承担被最高院发回或者改判的风险,办案过程中出现的瑕疵,也能够把控;三、一审程序违法,管辖出错,依法应当发回重审。刑诉法对于地域管辖的规定相当明确,即犯罪地法院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为辅,办案机关所在地法院根本没有管辖权。之前由于对[url]http://上海行政区划[/url]不熟悉,也没留意到这个问题。二审辩护律师指出之后,一直觉得很诡异,难道上海第一中院就比第二中院更加依法办案?难道第一中院就不买文保分局的账?
第三种直接改判,这种可能性也不小。二审开庭,不仅揭示出黄洋死因这一重大疑点,办案机关的一些重大瑕疵也暴露在公众面前,比如案件管辖及死因鉴定违反程序、疲劳审讯、取样不规范、以供取证、质谱图缺失等等,发回的话,今后起码还要面对两三次舆论关注的高峰,上述瑕疵会暴露得更加彻底。与其如此,还不如[url]http://快刀斩乱麻[/url],直接改判死缓,让各方都有一个台阶下,让此案尽快淡出公众视线,此即“疑罪从轻”的好处。至于理由不难找:林是初犯、一贯表现良好、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以上三种情形,都是法律规定的酌定量刑情节,以此改判死缓,依法有据。至于死因的争议,就只能是春秋笔法一笔带过了。
总之,对于明天的宣判,我仍然秉持乐观态度。就算真的死硬到底,强行维持,也还有最高院复核那一关。林案,全国关注,暗箱操作一手遮天那一套,用不上。


1楼2015-01-07 14:31回复
    不怕打击楼主,复旦黄洋吧看到说一个月就宣判,维持原判概率最高,还没有改判先例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01-0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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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0 02: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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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是发回重审,这样林就有机会了!


      3楼2015-01-07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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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林素不相识,不知道为什么在电视里看见他的采访后后,我就一直相信他不是故意的,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可能是一种直觉。就是觉得他没有那么坏,明天,明天,此刻我的心情是多么的紧张和不安,明天你的结局是什么?紧紧的牵动着我的心,望你平安,有一天你回归自由,请好好活着,豁达的活着。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5-01-07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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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最理性的分析,稍稍定了点心神。但是,究竟是哪一种,天随人愿吗?


          5楼2015-01-07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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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上苍给他一个机会。人哪有不犯错的。哪有不专牛角尖的。我觉得他跨过这个坎,一定会有一番天地。
            也许是天妒英才呀!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5-01-07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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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最理性的分析,希望法官看到这胋,


              7楼2015-01-07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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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认为应是重审!因为辩护律师提出的异议法官不会置之不理!发回重审也是一种判决!在这里发文的都是理性之人!希望那些来此说肮脏话语的请好自为之!是人就请说人说的话!


                来自iPad8楼2015-01-0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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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0 02: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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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mzyfz.com/html/1468/2013-10-28/content-900457.html
                  “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于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能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对于定罪确实、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在疑点的案件,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 上述这些规定符合“有利被告”原则的精神,也从不同侧面体现了疑罪从无的要求。疑罪从无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但不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可能遇到,只有出现疑案时才会真正适用。疑案主要系因“全案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所致,在此情形下,审判机关只能依据证明标准作出“从无”裁判。”------------所以,我觉得也不能是死缓,只能是有期的;除非说一套,做一套!


                  9楼2015-01-07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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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持原判可能性极高~


                    IP属地:河南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5-01-07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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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令人忐忑的一天,希望他能活着


                      11楼2015-01-07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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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森浩,吉人自有天相。


                        12楼2015-01-07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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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是好事。


                          IP属地:湖南13楼2015-01-07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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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15-01-07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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