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财政日前下达了2014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两免”资金1325.11万元。此项资金实施范围为从2011年春季开学起,对全市所有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不包括实行工学交替的成人中专学生)实行“两免”政策。按照国家政策,将非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涉牧专业学生纳入“两免”政策范围。
补助标准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在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相同的标准给予补助,其学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向学生收取差额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特殊类专业学生,学费高于自治区免费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一、二年级每生每年550元,三年级每生每年100元。
补助标准免学费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在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相同的标准给予补助,其学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向学生收取差额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特殊类专业学生,学费高于自治区免费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一、二年级每生每年550元,三年级每生每年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