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助金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央企应收账款流动化项目)
资金用途 信托资金用于购买北京希盟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盟筑业”)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一局”)的应收账款。
信托期限 12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2% ,按年付息
项目背景:
中建一局是一家以建筑施工业务为核心,集设计、科研、施工、安装、物流、房地产开发业务于一体的多元化国有企业经营集团,隶属于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国务院直属央企);
华财新兴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财控股”)是一家以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为主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7日,截止2014年一季度,华财控股总资产3.34亿元,资产负债率仅4.04%;
按照建筑行业的惯例,中建一局一般需每月向材料供应商结算一次材料款,应付账款(主要为材料款)的支付需要大量的现金留存,如果中建一局能够延期支付对材料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将减轻其短期偿债压力,优化其债务结构,中建一局存在延期支付材料款的需求。
希盟筑业为华财控股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华财控股持股51%、单波持股49%。希盟筑业与中建一局签署了《钢材采购合同》,约定希盟筑业向中建一局供应钢材,中建一局按月结算货款。为解决中建一局延期支付钢材款的需求,希盟筑业形成对中建一局的应收账款后,我司设立信托计划受让其对中建一局的应收账款,信托期限届满后,中建一局偿还材料款。
风控措施:
1)中建一局山东分公司(中建一局总公司授权)确认应收账款转让时,应明确应收账款支付至希盟筑业指定账户;
2)中融信托监管希盟筑业(华财控股子公司)所有印鉴、证照,保证应收账款的真实、合法、有效及可诉;
3)如中建一局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标的债权,华财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承担兜底回购信托所购买债权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