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极少数宗族秩序(乡民自组织)尚存的地区,比如闽、粤,或者拥有建设兵团的新疆,不然一般汉民的动员能力根本拼不过“教胞”,汉人的宗族社会早就被打烂了,设身处地的想,如果你和“教胞”发生冲突,互相叫人,你能一呼百应都算你牛逼,但人家轻松一呼千应、万应,你再牛逼你也是个体,能量有限,个人怎么能和“帮派”、“族群”斗?发生这种情况只能靠国家强制力
砸烂改造宗族社会,把宗族人、乡土人转变为社会人、国家人,掺进国家机器运转,的确是积极转变,顺应现代社会大势,属于必由之路,但你把宗族乡社砸烂,首要责任就是能动用国家机器保护“个体的人”,不管内辱还是外辱,国家要有抵御的决心和站在前线的行动,这是一个国家组织对民众最基础的承诺,不然我连基本的安全感都没有,凭什么跟你混?你不作为你绥靖,那重建宗族社会自己保护自己(汉民民族意识的逐渐觉醒),或者依附其他组织获取保护(比如在新疆汉人群体里各类基督教传的很火)就是很显而易见的反应
“中共中央国务院12月22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文中指出:1、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和刑事问题归结为民族问题;2、不能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