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级多家媒体报道了西安多家 “投资”、“担保”的公司出现法人代表失踪、机构关停的消息,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各级工商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金融、公安等部门联手重拳出击,严查了一批非法集资企业,严惩了一些不法分子。但是,仍有部分企业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行非法集资勾当,形成了一股祸水,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致使众多投资者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这里,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提示广大投资者:
辨识非法集资行为,慎防上当受骗。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其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2.以公益为名,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高额利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取资金。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融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工商部门提醒公众发现有不法分子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可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