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郡,巴之南鄙,从枳南入,溯舟涪水。本与楚商于之地接,秦将司马错由之取楚商于地为黔中郡也。汉后恒有都尉守之。旧属县五,去洛五千一百七十里。东接巴东,南接武陵,西接牂柯,北接巴郡。土地山险水滩,人多戆勇,多獽、蜑之民。县邑阿党,斗讼必死。无蚕桑,少文学,惟出茶、丹、漆、蜜、蜡。汉时赤甲军常取其民,蜀丞相亮亦发其劲卒三千人为连弩士,遂移家汉中。延熙十三年,大姓徐巨反,车骑将军邓芝讨平之。见玄猿缘其山,芝性好弩,手自射猿,中之。猿子拔其箭,卷木叶塞其创。芝叹曰:“嘻!吾伤物之性,其将死矣。”乃移其豪徐、蔺、谢、范五千家于蜀,为猎射官。分羸弱配督将韩、蒋,名为助郡军,遂世掌部曲,为大姓。晋初,移弩士于冯翊莲勺。其人性质直,虽徙他所,风俗不变,故迄今有蜀、汉、关中、涪陵;其为军在南方者犹存。山有大龟,其甲可卜,其缘可作叉,世号“灵叉”。
涪陵县郡治。
丹兴县蜀时省。山出名丹。
汉平县延熙十三年置。
万宁县孝灵帝时置,本名永宁。
汉发县有盐井。
诸县北有獽、蜑,又有蟾夷也。
巴西郡,属县七,去洛二千八百一十五里。东接巴郡,南接广汉,西接梓潼,北接汉中、西城。土地山原多平,有牛马桑蚕。其人自先汉以来,傀伟俶傥,冠冕三巴。及郡分后,叔布、荣始、周群父子、程公弘等,或学兼三才,或精秀奇逸;其次马盛衡、承伯才藻清妙,龚德绪兄弟英气晔然,黄公衡应权通变,马德信、王子均、勾孝兴、张伯岐建功立事,刘二主之世,称美荆楚。乃先汉以来,冯车骑、范镇南皆植斯乡,故曰“巴有将,蜀有相”也。及晋,谯侯修文于前,陈靖衫炳于后,并迁双固,倬群颖世,甄在传记,缙绅之徒不胜次载焉。
阆中县郡治。有彭池大泽,名山灵台,见文纬书谶。大姓有三狐、五马、蒲、赵、任、黄、严也。
南充国县和帝时置。有盐井。大姓侯、谯氏。
安汉县号出人士。大姓陈、范、阎、赵。
平州县
其裙蓉为郡。
宕渠郡,延熙中置,以广汉王士为太守。郡建九年省。永兴元年,李雄复置,今遂为郡。长老言,宕渠盖为故賨国,今有賨城、卢城。秦始皇时,有长人二十五丈见宕渠。秦史胡母敬曰:“是后五百年外必有异人为大人者。”及雄之王祖世,出自宕渠,有识者皆以为应之。先汉以来,士女贤贞,县民车骑将军冯绲、大司农玄贺、大鸿胪庞雄、桂阳太守李温等皆建功立事,有补于世。绲、温各葬所在。常以三月,二子之灵还乡里,水暴涨,郡县吏民莫不于水上祭之。其列女节义在《先贤志》。
宕渠县郡治。有铁官。石蜜,山图所采也。
汉补蓉和帝时置。大姓勾氏。
宣汉县今省。
右巴国凡分为五郡二十裙蓉。
撰曰:巴国远世则黄、炎之支封,在周则宗姬之戚亲,故于《春秋》班侔秦、楚,示甸卫也。若蔓子之忠烈,范目之果毅,风淳俗厚,世挺名将,斯乃江、汉之含灵,山岳之精爽乎!观其俗足以知其敦壹矣。昔沙麓崩,卜偃言其后当有圣女兴,元城建公谓王翁孺属当其时,故有政君。李雄,宕渠之厮伍、略阳之黔首耳,起自流隶,获君士民,其长人之魄,良有以也。
涪陵县郡治。
丹兴县蜀时省。山出名丹。
汉平县延熙十三年置。
万宁县孝灵帝时置,本名永宁。
汉发县有盐井。
诸县北有獽、蜑,又有蟾夷也。
巴西郡,属县七,去洛二千八百一十五里。东接巴郡,南接广汉,西接梓潼,北接汉中、西城。土地山原多平,有牛马桑蚕。其人自先汉以来,傀伟俶傥,冠冕三巴。及郡分后,叔布、荣始、周群父子、程公弘等,或学兼三才,或精秀奇逸;其次马盛衡、承伯才藻清妙,龚德绪兄弟英气晔然,黄公衡应权通变,马德信、王子均、勾孝兴、张伯岐建功立事,刘二主之世,称美荆楚。乃先汉以来,冯车骑、范镇南皆植斯乡,故曰“巴有将,蜀有相”也。及晋,谯侯修文于前,陈靖衫炳于后,并迁双固,倬群颖世,甄在传记,缙绅之徒不胜次载焉。
阆中县郡治。有彭池大泽,名山灵台,见文纬书谶。大姓有三狐、五马、蒲、赵、任、黄、严也。
南充国县和帝时置。有盐井。大姓侯、谯氏。
安汉县号出人士。大姓陈、范、阎、赵。
平州县
其裙蓉为郡。
宕渠郡,延熙中置,以广汉王士为太守。郡建九年省。永兴元年,李雄复置,今遂为郡。长老言,宕渠盖为故賨国,今有賨城、卢城。秦始皇时,有长人二十五丈见宕渠。秦史胡母敬曰:“是后五百年外必有异人为大人者。”及雄之王祖世,出自宕渠,有识者皆以为应之。先汉以来,士女贤贞,县民车骑将军冯绲、大司农玄贺、大鸿胪庞雄、桂阳太守李温等皆建功立事,有补于世。绲、温各葬所在。常以三月,二子之灵还乡里,水暴涨,郡县吏民莫不于水上祭之。其列女节义在《先贤志》。
宕渠县郡治。有铁官。石蜜,山图所采也。
汉补蓉和帝时置。大姓勾氏。
宣汉县今省。
右巴国凡分为五郡二十裙蓉。
撰曰:巴国远世则黄、炎之支封,在周则宗姬之戚亲,故于《春秋》班侔秦、楚,示甸卫也。若蔓子之忠烈,范目之果毅,风淳俗厚,世挺名将,斯乃江、汉之含灵,山岳之精爽乎!观其俗足以知其敦壹矣。昔沙麓崩,卜偃言其后当有圣女兴,元城建公谓王翁孺属当其时,故有政君。李雄,宕渠之厮伍、略阳之黔首耳,起自流隶,获君士民,其长人之魄,良有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