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崔津渡的天津市副市长职务。
免去孙文魁的天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任命张志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命邢铁龙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鲁书杰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室主任职务。
任命尚德来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张杰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任命李清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免去张志强的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肖松为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免去刘子利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蔡云鹏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免去王贺胜的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王建存为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边学文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冀素芳、闫旭彤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蔚竞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孙文魁的天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任命张志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命邢铁龙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鲁书杰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室主任职务。
任命尚德来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张杰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任命李清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免去张志强的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肖松为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免去刘子利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蔡云鹏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免去王贺胜的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王建存为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天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任命边学文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冀素芳、闫旭彤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蔚竞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