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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蝎家文学组】夜深忽梦少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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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个坑,反正想法来了但是太晚了该睡了,想等有时间写,如果有时间了还写得出来就留着,写不出来就删。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1-26 10:01回复
    某一天夜里我忽然梦见你,在你父亲工作的医院,你拉着两岁大的孩子让他叫我阿姨,然后看我,清俊的脸一瞬间苍老成四十岁的样子,我吓得魂飞魄散,顺着楼梯一直跑,你早就看不见影子,可声音一直追着我,我醒来,满头大汗。
    林小雨半披着衣服抓过床头的手机写下了这一条说说。
    那天之后,那个人总是不时的闯进她梦里,如三九天的风一样刺破心里的防线,让她精神恍惚。
    怎么了。安熊问她,安熊是她的伴侣。
    没事。林小雨在安熊温润的目光里稍稍平静。
    那个人,到底是心里一道过不去的坎吗……
    或许有些痛苦是会生长的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01-2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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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8 09: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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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熊有感慨的时候喜欢说,你是我第一个女朋友,我的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初吻都是你的,将来还有很多第一次是你的,希望你也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
      林小雨这时候一般会白他一眼,矫情个毛线。
      安熊很干净,干净得过分,睡在一张床上很久,才有过冲动,褪尽了衣服的时候,也只是深深的拥抱,刻进骨骼一样。发乎情止乎礼,他在这个被调侃成幼儿园才有第一次的年代,保留着古典且浪漫的爱情观念。
      林小雨说,你是第二个让我觉得干净到骨子里的男孩。
      第二个,安熊自嘲的笑笑,他懂。
      林小雨背过身去,眼角将落的一滴泪被抹得不露痕迹。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5-01-2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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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小雨比安熊小四岁,可是当林小雨第一次站在安熊面前的时候,她的初吻已经不在,而且,她自认如同公交车一样不干净。
        曾经的林小雨,也是穿着洁白校服,利落短发,眼神里没有一丝阴影的女孩子,那年她十四岁。
        那个被她第一个认为干净到骨子里的男孩,也是十四岁。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5-01-26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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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男生叫林杨,清爽的平头,白衣黑裤,运动鞋,白净的脸,眉清目朗,鼻骨轮廓分明的高鼻梁,唇色温暖的薄嘴唇。
          林小雨是爱写小说的,遇见林杨的时候,她第一次在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看到如此完全的小说男主人公的特点,以至于很多年以后,她都清晰得记得他的脸,清晰到记得他左鬓角下有一颗痣,笑起来没有酒窝,一口牙齿整齐,却有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除此之外,林杨可以作为小言情男主的细节还包括,尖下巴,声音清澈,手指修长而骨节分明。
          遇见的那个午后天气很好,林杨有比那个年龄稍微早熟的颀长清瘦和彬彬有礼,于是很多年,林小雨笔下的男生都有一双好看的手,有清朗的嗓音和好看的眉眼。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5-01-26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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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的话:那应该也是我二十年的人生中遇到的颜最高的男生了……可惜。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5-01-2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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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我是声控啊( ´▽` )ノ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5-01-2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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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熊同学的原型声音绝对秒杀他……嗯,我好像开心点了【滚,现在都三点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5-01-26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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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8 09: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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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听《送别》,已经快早晨了,今晚大概要通宵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5-01-26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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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小雨记得,那年初二,放学路上要过一个天桥,那座城市最老的天桥,还有一段一直没有修好的路,最后干脆用钢板盖住了坑坑洼洼的路面,她遇见林杨,就是在那段铺了钢板的路上,后来的很久,她习惯在天桥上等他,于是就写成他们在天桥上遇见,文学少女总是喜欢把记忆粉饰,林小雨不落俗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5-01-26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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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忆中林杨似乎没有变声期,他的最后一句再见和他说的第一句话如出一辙的清朗。那天他说,同学,你是,七班的吧?
                      林小雨回头,好白好白的衣襟,她没有抬头,就答,对啊。
                      于是,第二次第三次见面,林小雨还是记不住他的长相,因为他那么高,走路习惯低头的林小雨不太有机会仔细看他的脸。
                      如今想忘记,却清晰得可以祯祯入画。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5-01-26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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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杨认识第三天第一次对她讲起关于自己的事:“哎,林小雨,这次运动会,我们班老师想让我举旗,可是我不想干,好烦啊。”
                        林小雨仰起脸来好好看了看面前的少年,犹豫了一会说:“呃……如果我是你们班老师的话我会强制你成为护旗手固定成员的,你的形象,太合适了。”少年那种白得过分的脸立刻垮了:“林小雨,我不愿意才是重点吧!”
                        林小雨轻轻的笑了,她觉得这个男生,真是有趣。
                        ……
                        “喂,你的名字……我还是没记住……”
                        “你!我叫林杨----看清楚没?”少年把胸前悬挂的校卡举到林小雨眼前。
                        “看清了看清了,你的证件照拍得不错呀。”林小雨知道,她的重点,又错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5-01-26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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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还没有一个著名的台湾歌手叫杨宗纬,也没有一首很红的歌叫《洋葱》,所以彼时的林小雨如果要向林杨叙述自己的人际状况需要一个很麻烦的概括过程。
                          因为太单纯坚信只要是朋友异性也没关系,而被八卦被议论,拒绝被消遣所以生气了,然后得罪了班上女生的小团伙,于是被排挤得如同洋葱,或者说还不如洋葱,至少洋葱不是会被刻意排斥的存在。而刚认识的林杨,是她认识的唯一跟她说话对她笑的同龄人了。
                          林小雨觉得麻烦所以没说,于是林杨不知道这个小女孩天天站在天桥上等他是为什么,但是他没问,大概自己做了个什么结论,不问,不适应别人的逻辑,他始终如此。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5-01-26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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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啊!
                            心不为利衰毁誉称讥苦乐所催破,是为八风不动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5-01-26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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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8 08: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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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杨的QQ消息在沉默了两天之后发来,他说,一生最后一次了,祝你幸福。然后翻好友名单,找不到了,打电话,秒挂,再打,关机。
                              林小雨松了一口气,然后听起《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她想,真心急,还有些话想说呢。
                              她很想问问,在他眼里,她是什么样的人,又想问,他说那些,做那些的时候,都在想什么呢。
                              不过也都不重要了,想说些什么,只是习惯而已,习惯终究会改变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5-01-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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