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新闻网1月30日讯 (记者陈健)据央视等媒体发布的消息,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门下发通知,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予以放宽。通知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这意味着,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为此记者联系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未收到具体的通知,下一步收到通知后将根据承德的实际情况,研究具体落实的措施。承德市职工仍需要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在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前提下,才能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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