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冬。
今年的这个时候,还是像往年一样刮过了一阵怀旧风。事实上,这股风不止刮过一场。或者说,这场风潮持续了很久还未停息。
不过这些和余歌都没有太大的关系。用她的话来说,怀旧那都是文艺系怀春少女的职责与使命。她这个超脱于男女两性之外进击的女汉子,还是比较适合干些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事情。
“我余歌是最最了不起的大侠!”她捏着拳头,信誓旦旦地发表例行宣言。
“喂喂喂,差不多就可以了。侠客梦还是晚上做更容易成真。快擦擦口水,嘴角的饭粒一定是你的晚饭,记得保护好省得浪费国家资源。”
男生的嗓音就像他的长相一样干净,只是说话的内容极尽尖酸刻薄,完美地诠释了何为贱男。
“矮呀我说贱男春,你就不能有点节操吗?队长我是怎么吩咐你的?逢人要学会赞美我。”余歌把无节操表现得淋漓尽致。
“说的好像你有过节操似的,再说逢人才要赞美你,我又没有逢到人。”程简南随口就是一次反击。
“哇,吐血三升。贱男春你很跳啊,你的头是不是又想亲吻我的手掌了。”
程简南瞧见余歌目露寒光,立马狗腿地跪地求饶:“别,那可别。我的脑袋可受不起您老人家那爱抚。我聪明的脑袋被您老人家一摸,那智商还不得变成负数啊。”
“贱男春你给我等着,不把你的头当篮球来个三步上篮我就不叫余歌。”
“那就叫章鱼哥吧。傻气名字挺符合你的。对了,今年是仙剑十周年,以后有空我们可以一起去重温一下。”
不知不觉,十年已经过去了。时光总是容易将钟情之人的脚印留下,镌刻在沙漏之中形成永恒的印记。就像疤痕,丑陋不堪但你却对它无可奈何。因为它早已成为了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与你融为一体,只在十年二十年之后等待闪光一次。
“有空再说吧,剧情都忘记了。不过在这之前,还是考虑考虑期末考和篮球赛吧。”
第一次,余歌没有反驳程简南。她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思绪开始飘飞,飞得很远很远,许久也没有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