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实行凭票证供应的就是粮食。新中国成立初期,物资极度匮乏,粮食自然无法做到敞开供应。中央政府开始酝酿粮食的计划供应,以满足全国人民的温饱。1953 年,中央政府决定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包括粮食计划收购政策,粮食计划供应政策,1955 年8 月25 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7 次会议通过《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凭证印制暂行办法》,紧接着,国家粮食部向全国发布这一暂行办法,很快,各种粮食票证便铺天盖地地进入社会。
1960 年,国家进入了节粮度荒时期,城市居民的粮食定量进行压缩,副食品供应严重不足。以前曾经凭票供应的商品,也无货供应。到1961 年市场凭票供应的商品,达到了156 种。在那个时期,吃饭要粮票,吸烟要烟票,喝酒就得有酒票,就连一分钱买一盒火柴,也得用火柴票。
票证发放虽然很多,但是仍然不能涵盖所有商品。因此,在票证之外,又发了各种购货本,如粮食本、副食本、煤炭本等等。至于购买工业品,国家还发放了工业券。到商店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需要交一定数量的工业券。大件、贵重的商品,又有自行车票、缝纫机票、手表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