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的第一篇作文题目叫《同桌的你》。
据说后来语文老师被他们教研组的组长追杀了一周。
大家都为难的不知道怎么写,大部分人思考着如何用笔华美夸大同桌并不伟岸的身影。而我,独独怕文笔简陋写毁了我的同桌。
我不知该从何下笔。只好探头去看他的,一个大男人愣是摆出一副娇羞小媳妇的样子,死死捂住他的作文纸不让我看。不看也罢,反正他那副样子也快把我恶心吐了。
打下课铃,语文老师说这篇作文不用交,互赠给对方留个纪念。
我很豪爽的把我的一篇流水账拍到他脑门儿上,他却支支吾吾半天不给我。
也罢,反正他平时作文就不咋好,还不如不看,省得闹心。
他捧着我的作文细细端详了一会儿,脸腾地就红了。咦奇怪我明明没有写什么粗俗的词语,哎呀不过我不在意啦男人心海底针嘛!
他问我是不是很在意那篇作文,我在心里狠狠的否定却重重的点头。
时光也匆匆,初二的日子一晃而过。初三分班,我和他不在同一层所以很少见面,即使见面也不过机械性微笑点头。毕竟中考压在肩头,叫人大气不敢出。
挨过了中考,迎来了一个疯狂的暑假。我被同学叫出来参加同学聚会,没想到他这个万年死宅也在。同学聚会好赖都是那样,吃饭唱歌,互相用眼泪或是微笑给彼此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可能以后很久都不会再见面,可能永远。
散会已经是晚上七点,天还没有黑透,泛着蓝光。从KTV包厢里出来,走了一小截路,发现还是很难把刚刚的鬼哭狼嚎从脑子里删除。
他追上来,塞给我一张纸。“我其实…反正…你回家看!”
我没有听他的话,在一盏路灯下打开了那张纸,那是一张皱巴巴的作文纸。是他的字迹,如今看来特别幼稚的字体,我当初竟然崇拜了很久无论怎样都想练会。可惜到头来我还是只会写很丑的字。
题目是《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长得并不是美若天仙,但她却长得很有韵味。”我笑出了鼻涕,如果这时有人经过,一定会看到一个长得很有韵味的女的在路灯下笑成傻×。
“……”
“总之,我很庆幸她是我的同桌!”心里有点儿感动,有点儿酸楚。
一个男的心思这么细腻到社会上会被砍,我觉得。
后来,高中,大学。一晃四五年,匆匆毕业季。又是初中同学聚会。大家都变成了大人的样子,大家都还是一双白手,还未起家,还未有成功或失败。
这次,他没有来。大家说他去了美利坚。我笑笑,大洋彼岸的留学海龟。
我的二十二岁,突然我的心脏离开了这里,离开中国,去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利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