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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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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坑,有人吗


1楼2015-02-08 13:24回复
    那年长安下了厚厚的雪,小姐的车辙一路碾过雪地,咯吱咯吱作响。
    书生在酒馆里闷声喝酒,与别人起了争执,脸红脖子粗。
    将军早已命人在府邸前等候小姐大驾,香炉中焚的是她最爱的龙涎香。
    小姐的车马停在将军府前,仆人已经唤了多次,她始终不肯下车。怀中的小奶猫冻得瑟瑟发抖,小姐顿时红了眼眶,眼泪簌簌。
    将军亲自来接,掀起小姐的车帘。她笑得明艳,怀中小猫依偎在她手边。将军忽然感到背后阴风阵阵。
    那天长安大雪,绵延数千里。


    2楼2015-02-08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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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的夏,总是燥热。
      皇城中的二公主夏,也如她的名字,火爆脾气。
      太子炎非要拉着二妹出去转转,夏觉着无妨,就陪他耍耍。
      走到大雁塔附近,炎嚷嚷走不动了。夏只好自己上塔。
      塔顶风光最佳,可以俯瞰半个长安城。
      夏看得不亦乐乎,丝毫未曾注意身后有人上来。
      被人抱起,夏轻声惊呼。
      “公主站这么高可是很危险的。微臣救驾来迟,还请公主恕罪。”
      夏吃惊,“有...有这么救驾的吗!快放本宫下来!”


      3楼2015-02-08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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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更⊙▽⊙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5-02-09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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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位臣子把夏抱下塔的时候,炎表示很迷茫。
          炎看了看夏,又看了看那位臣子,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
          半晌,炎清了清嗓子,才说道:“阿蒙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怎么能对我二妹不敬呢!她可是公主!”
          那位叫阿蒙的臣子说:“是是是!是臣的不对!该罚该罚!”
          夏立即明白,炎和他是串通一气儿的。
          转头去看那阿蒙,匆忙之中还未瞧过他正脸。
          真真是生得俊俏,夏想。
          都说我五哥是天下第一,谁料想在皇城之内不过百步之遥就有个如此俊俏之人。五哥知道了恐怕…啧。
          “倒也无妨。”炎说,“既然这么着,你就便把我二妹娶了去,一辈子待她好。否则我可饶不了你。”
          阿蒙拱手作揖,“太子殿下言之有理,谨遵殿下之命。”
          只剩夏还莫名其妙。
          莫名其妙的夏就被她二哥给卖了,莫名其妙的的她还有点儿小开心?
          反正平日里五哥还老说她是泼皮悍妇嫁不出去,这下给五哥看看,她夏二公主也不是没人要。
          嗯,就这样吧,夏二公主的小算盘打得巧,却还是颠不清其中奥妙。
          这最大的赢家,莫不是阿蒙。
          不计较得失,幸福便是一生有你相陪。


          5楼2015-02-0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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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到了西安。
            同学聚会上,他们问我,当初那个男孩呢?
            我说,他很好。
            他们又问,你们还在一起吗?
            我说,早就不了。
            他们露出一脸了然于胸的表情。
            本就没有海誓山盟天长地久,如何梦随风散誓言破碎。早就知道会是今天的结局,不曾后悔。
            可惜的是,与他断了联系。
            真的,不后悔。
            要感谢你在生命里出现,并且走过那么一大截路。
            无论结果是好是坏,出发点是美好的。
            请你,珍重。


            6楼2015-02-0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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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嘤嘤嘤五楼没看懂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5-02-1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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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二的第一篇作文题目叫《同桌的你》。
                据说后来语文老师被他们教研组的组长追杀了一周。
                大家都为难的不知道怎么写,大部分人思考着如何用笔华美夸大同桌并不伟岸的身影。而我,独独怕文笔简陋写毁了我的同桌。
                我不知该从何下笔。只好探头去看他的,一个大男人愣是摆出一副娇羞小媳妇的样子,死死捂住他的作文纸不让我看。不看也罢,反正他那副样子也快把我恶心吐了。
                打下课铃,语文老师说这篇作文不用交,互赠给对方留个纪念。
                我很豪爽的把我的一篇流水账拍到他脑门儿上,他却支支吾吾半天不给我。
                也罢,反正他平时作文就不咋好,还不如不看,省得闹心。
                他捧着我的作文细细端详了一会儿,脸腾地就红了。咦奇怪我明明没有写什么粗俗的词语,哎呀不过我不在意啦男人心海底针嘛!
                他问我是不是很在意那篇作文,我在心里狠狠的否定却重重的点头。
                时光也匆匆,初二的日子一晃而过。初三分班,我和他不在同一层所以很少见面,即使见面也不过机械性微笑点头。毕竟中考压在肩头,叫人大气不敢出。
                挨过了中考,迎来了一个疯狂的暑假。我被同学叫出来参加同学聚会,没想到他这个万年死宅也在。同学聚会好赖都是那样,吃饭唱歌,互相用眼泪或是微笑给彼此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可能以后很久都不会再见面,可能永远。
                散会已经是晚上七点,天还没有黑透,泛着蓝光。从KTV包厢里出来,走了一小截路,发现还是很难把刚刚的鬼哭狼嚎从脑子里删除。
                他追上来,塞给我一张纸。“我其实…反正…你回家看!”
                我没有听他的话,在一盏路灯下打开了那张纸,那是一张皱巴巴的作文纸。是他的字迹,如今看来特别幼稚的字体,我当初竟然崇拜了很久无论怎样都想练会。可惜到头来我还是只会写很丑的字。
                题目是《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长得并不是美若天仙,但她却长得很有韵味。”我笑出了鼻涕,如果这时有人经过,一定会看到一个长得很有韵味的女的在路灯下笑成傻×。
                “……”
                “总之,我很庆幸她是我的同桌!”心里有点儿感动,有点儿酸楚。
                一个男的心思这么细腻到社会上会被砍,我觉得。
                后来,高中,大学。一晃四五年,匆匆毕业季。又是初中同学聚会。大家都变成了大人的样子,大家都还是一双白手,还未起家,还未有成功或失败。
                这次,他没有来。大家说他去了美利坚。我笑笑,大洋彼岸的留学海龟。
                我的二十二岁,突然我的心脏离开了这里,离开中国,去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利坚。


                8楼2015-02-1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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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男孩儿,坐在我前排。
                  没有过多的交集,眼神或是语言交流更是贫乏。或许他太好学,从不关注别人。
                  那为啥班花和他说话的时候他就眯起眼,唇角都带着笑意?眉眼弯弯的样子,真是,太好看太好看。
                  我发现我得了一种病,已经病危。暗恋是一种病,我已经病入膏肓。眼光不经意就停留在他的后脑勺。看着他头发乱糟糟,数着他到底有几个旋儿。
                  有时他转过来,同我的同桌探讨问题。我一边儿翻白眼鄙视这群爱作死的好学生,一边儿用余光偷瞄他的侧脸。
                  喂喂,求你看我一眼。
                  然后,他就真的看了我。一眼万年,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出无尽的温柔,无尽的深情。仿佛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仿佛他是琼瑶指定男主角。
                  很多年后,我从睡梦中惊醒,想起那一眼,又会觉得这眼神太过哀伤,太过浓重。
                  我像只受惊吓的兔子,拒绝与他对视。把脸转向一边,倒是吓坏了另一边的女同学。她好心的将手覆盖在我的脑门儿上,担心地问我是否发烧。她的手冰冰凉凉,有种让人安心的魔力。我在她的关怀下,沉沉睡去。
                  十分钟后就被飞来的班擦砸醒。无奈的被罚站一节课。
                  妈个鸡!下课时我冲进来大声喊。
                  周围同学善意的笑声,那个好心女孩儿送来让我擦汗的湿巾,一切都淹没在他如水的目光里。
                  让我死在这一刻吧,时间拜托你停止。他太好看了,我想。


                  10楼2015-02-1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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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5-02-15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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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潋紫之前被人说是抄袭,还抄袭好多书。
                      我觉得不至于啊,大家都是看很多书然后借鉴啊。


                      13楼2015-02-23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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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小时候,还没有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和爸爸还没有离婚,不经常吵架感情很好。但他们很忙,早起把我送到只隔一栋楼的姥姥家。
                        有时我连脸都不洗,姥姥就用小红盆接半盆热水,把毛巾浸到水里,再把舒肤佳打上,给我擦脸。我都喘不过气,但是舒肤佳的味道真的好闻,我现在还时常想念。
                        那时候窗外还没有高楼,阳光晒得人发烫。某天清晨阳光从窗子里进来,满眼都是金色。那是记忆中很少的安静祥和。
                        我还记得爸爸妈妈来接我走的时候,天已经很黑很黑。我扒着门帘不走,我说我怕我走了明天姥姥就不见了。姥姥和别的奶奶在院里晒太阳的时候,我也要屁颠屁颠跟着。
                        我都不记得我说过“我要当医生,给全家人治病,让全家人都长生不老”这种话。太虚情假意太煽情太让人难为情,但是我现在想起当时,夏日午后的阳光让人睡意朦胧,我啃着五毛钱的冰棍穿着姥姥做的绵绸背心,说着不着调的话,引得姥姥和别人哈哈大笑。当时的我不知道大言不惭这种词,但我却找到寄托。
                        想起我和妈妈一起照着教材书折纸,折纸贴满了立式空调的表面。
                        想起妈妈喝酒后彻夜不归,我在家里提心吊胆,不敢开灯,只能在黑暗中抓着妈妈的睡衣哭的死去活来,上面残留着妈妈的味道好像是种令人安心的神药。
                        那时的日子太过孤单和冷清,造成今日过分孤独的内心。
                        有因必有果。
                        单亲家庭的孩子是个悲哀,得不到完整的爱。
                        后来,那个小红盆被扔到地下室去,家里也不买舒肤佳了。
                        高楼挡住了阳光,从此我的人生寂静了一半。


                        15楼2015-02-24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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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没有真正喜欢过哪个男生。
                          就像辛锐喜欢楚天阔喜欢温淼,但是余周周说的对,她是嫉妒。
                          我也是嫉妒。
                          因为嫉妒而喜欢。
                          但是从不动情。


                          16楼2015-02-26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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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嘻嘻骰子晚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5-02-27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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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5-02-2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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